国务院关于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
光伏电站照亮张家口张北县“脱贫路”
光伏电站照亮张家口张北县“脱贫路” 近几年,张家口张北县积极探索新能源产业扶贫路子,大力实施“集中式、分布式、异地联建”光伏扶贫工程,全县累计建成174座
近几年,张家口张北县积极探索新能源产业扶贫路子,大力实施“集中式、分布式、异地联建”光伏扶贫工程,全县累计建成174座村级分布式光伏扶贫电站和4座地面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等,光伏扶贫电站总规模达到80.5万千瓦,累计收益1.75亿元,这些收益通过特困户求助发放、公益岗位设置及公益事业等方式全部用于扶贫事业支出,做到全县贫困人口光伏产业全覆盖。
据了解,174座村级分布式光伏扶贫电站中,32座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分布在37个村,分别采用“企业全额捐建”“企业捐助+扶贫资金配套”“全额扶贫资金”三种模式筹集项目建设资金,已于2017年6月底并网发电;128座村级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在馒头营乡采取异地联建模式,分表计量,最终由冀北电网公司下属博望华科公司海子洼110KV升压站统一输出,于2018年6月23日并网发电;14座村级分布式光伏扶贫电站项目采取外送线路电压等级不超过10千伏就近接入的方式,分两条送出线路联建14座村级电站,已于2018年9月30日前并网发电;4座共21万千瓦地面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中,由东旭弘吉(3万千瓦)、河北润阳(3万千瓦)、亿利资源(5万千瓦)三家公司自筹资金,实施了共11万千瓦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于2017年6月30日投产发电,由张北能环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实施的10万千瓦地面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于2017年9月28日并网发电。
随着光伏扶贫产业在张家口的日趋成熟,收益也逐渐稳定,在分配方面,张北县制定出台了光伏收益分配办法,明确“公益岗位+特困救助+村集体事业”的分配原则,实现精准化、差异化分配办法,以求最大限度地让贫困群众受益,并通过多元化的融资方式以及新产品、新技术的广泛应用,电站的发电效益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王宁 王英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