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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补齐煤矿工人安全技能短板

来源:
时间:2019-11-07 11: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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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补齐煤矿工人安全技能短板近日,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5部门联合下发《关于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

近日,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5部门联合下发《关于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应急管理部11月1日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实施意见》的有关情况。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通过落实《实施意见》,我国将力争在3年内对煤矿从业人员素质进行一次全面提升,切实提高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四成高危行业从业人员

安全技能“零基础”

长期以来,我国高危行业普通职工安全技能不足的问题比较突出。应急管理部安全基础司司长裴文田指出,这既是高危行业安全生产形势依然比较严峻的重要原因,也是制约这些行业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的重大短板。

一方面,由我国高危行业职工队伍基本状况决定。高危行业大多作业强度大、工作环境差、安全风险高、对高技能人员缺乏吸引力。据统计,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和烟花爆竹等5个行业约1800万从业人员中,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比例达到34%,其中只有20%左右的人员接受过正规职业技能培训,比全国平均水平低大约10个百分点。

另一方面,与当前我国特定发展阶段有关。在快速城镇化过程中,一大批“零基础”安全技能的进城务工人员,成为产业工人,在高危行业从业人员中占比达到40%左右,特别是小煤矿、小矿山、小化工一线操作人员,基本都是进城务工人员,这些小型企业事故占有关行业事故总量的80%以上。

再次,培训不到位,特别是一些中小高危企业,自身无培训能力,又舍不得投入经费送从业人员培训,不培训、假培训、低标准培训问题突出。

“传统高危行业是基础性产业,补齐从业人员安全技能短板是必须迈过去的坎,这事关保护从业者生命安全,事关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事关有关行业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裴文田指出,应急管理部党组明确提出,要把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作为提升高危行业本质安全水平的基础性、战略性举措来抓。

煤矿将彻底取消

井下劳务派遣工

“此次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的实施,为煤矿行业补齐这一短板提供了重要契机。”国家煤矿安监局行业安全基础管理指导司二级巡视员孙洪灵指出,人员素质目前仍是煤矿从业人员安全基础建设工作“四要素”(管理、装备、素质、系统)中的最大短板。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国家煤矿安监局将按照整体部署,以新上岗员工、班组长、特种作业人员等为重点对象,力争在3年内对煤矿从业人员素质进行一次全面提升,提高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首先,改善文化层次结构,煤矿从业人员大专及以上学历要达到30%以上,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人员比例要降到40%以下。新申请煤矿安全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的文化程度。

其次,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在按《实施意见》要求将被派遣劳动外包施工队伍人员纳入统一管理和培训的基础上,煤矿企业逐步实现彻底取消井下劳务派遣工,把超比例使用的劳务派遣工转为正式合同工,依法规范劳动用工,提高待遇稳定产业队伍。

同时,基本实现变招工为招生。推动加强煤矿企业与对口学校的校企联合,大力推进订单式培养、委托培养、联合办学、定向专业培养等,持续提高变招工为招生的比例,到2021年底,力争煤矿企业要基本实现变招工为招生。

另外,严格脱产培训。新上岗人员安全培训不得少于72学时,以此为底线,煤矿管理人员三年内脱产培训时间累计不低于30天,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21天,其他职工不低于12天。“特别需要强调的是,新上岗人员的培训和每年的再培训应该是脱产培训,而不是以班前会等形式,或挤占从业人员正常休息时间进行培训。”孙洪灵表示,将通过加强监督检查和严格执法,坚决纠正一些单位安全培训图形式、走过场、不落实等现象。

告别“好听不管用的花架子”

培训将获经费补贴

“这些年一些地方的重要教训之一,就是安全监管部门包办企业一线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有些授课内容脱离了岗位操作环境、脱离了现场风险和隐患,使培训成为了好听不中用的‘花架子’,讲得都对,但都不管用。”裴文田指出,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目的就是要利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契机,补齐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不足的重大短板。关键是要抓住“培训谁”“谁来培训”“怎么落实”。

《实施意见》要求强化组织领导保障,明确对各类培训的经费补贴支持政策,加大培训考试检查执法力度,努力推动行动计划落地生根、取得实效,为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提供人员素质保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副司长王晓君在会上指出,《实施意见》明确了三方面的资金支持政策:要将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要求高危企业在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和安全生产费用预算中足额安排安全技能培训的资金,落实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提高至工资薪金总额8%的税收政策;要求通过现有渠道安排资金,对安全技能实训基地建设、培训教材开发、师资培训、数字资源建设等给予支持。

除了给予高危行业安全技能提升一些特殊政策,还将让大量在高危行业苦、脏、累、险岗位从业的人员,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政策激励。贫困劳动力、贫困家庭子女、农民工、失业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等群体,都可以享受到免费职业培训;在职工培训方面,基本上做到了政策上的普惠性和全覆盖。王晓君强调:“这些补贴政策,高危行业企业及其职工都可以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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