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
京津冀空气质量持续"爆表"城市负责人将被公开约谈
京津冀空气质量持续"爆表"城市负责人将被公开约谈近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等部门与北京、河北等六省(市)人民政府联合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
近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等部门与北京、河北等六省(市)人民政府联合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公布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和具体举措。
《方案》明确,秋冬季期间(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上述地区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4%,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6%。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对15个明确绩效分级指标的行业,应严格评级程序,细化分级办法,确定A、B、C级企业,A级企业在重污染期间可不采取减排措施,B级企业适当减少减排措施。
《方案》特别强调,对每季度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达不到目标任务,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或空气质量指数(AQI)持续“爆表”的城市,将公开约谈政府主要负责人。
7城PM2.5浓度要同比降6%
记者注意到,近年来,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细颗粒物(PM2.5)浓度大幅下降,但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成果还不稳固,尤其是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秋冬季期间大气环境形势依然严峻,PM2.5平均浓度是其他季节的2倍左右,重污染天数占全年90%以上。
2018~2019年秋冬季,京津冀及周边地区PM2.5平均浓度同比上升6.5%,重污染天数同比增加36.8%。这让人们更加关注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为此,上述《方案》提出:要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全面完成2019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秋冬季期间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4%,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6%。
从“2+26”城市2019~2020年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看,PM2.5浓度同比下降比例为:邯郸6.0%、邢台6.0%、菏泽6.0%、郑州6.0%、开封6.0%、安阳6.5%、濮阳6.0%,这7个城市要求下降的比例最高达到或超过6%,其他地区为0(北京)至5.5%之间。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这7个城市也都是重点区域内去年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目标完成情况中,PM2.5浓度反弹较多的地区。
明确A级B级企业减排措施
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秋冬季大气污染攻坚行动方案中,对企业的限停产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方案》对此要求,要实行企业分类分级管控,环保绩效水平高的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可不采取减排措施。
根据要求,对重点行业中钢铁、焦化、氧化铝、电解铝、铜冶炼、陶瓷、玻璃、石灰窑、铸造、炼油和石油化工、制药、农药、涂料、油墨等15个明确绩效分级指标的行业,应严格评级程序,细化分级办法,确定A、B、C级企业,实施动态管理。
《方案》明确,原则上,A级企业生产工艺、污染治理水平、排放强度等应达到全国领先水平,在重污染期间可不采取减排措施;B级企业应达到省内标杆水平,适当减少减排措施。对2018年产能利用率超过120%的钢铁企业可适当提高限产比例。
对其他16个未实施绩效分级的重点行业,各省(市)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统一的应急减排措施,或自行制定绩效分级标准,实施差异化管控。对非重点行业,各地应根据行业排放水平、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程度等,自行制定应急减排措施。
同时,对行政区域内较集中、成规模的特色产业,应统筹采取应急减排措施。对各类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未达到排污许可管理要求,或未按期完成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任务的企业,不纳入绩效分级范畴,应采取停产措施或最严级别限产措施,以生产线计。
在今年9月生态环境部召开的月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宣传教育司司长刘友宾强调,坚决反对“一刀切”,《方案》中一律没有涉及强制性错峰生产、大范围停工停产等要求,坚决反对“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严格依法依规。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绩效分级管理的模式是一个创新做法,通过区别化对待的方式,能够鼓励更多的企业向绿色转型,同时淘汰一些环境不友好的企业。
马军建议,对于评级程序和分级办法,应该进行严格监管,要避免出现需要限停产的企业却纳入可不采取减排措施的企业名单中。
篡改伪造监测数据将被追责
《方案》要求,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放在重要位置,作为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关键举措。
各城市要将本地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细化分解到各区县、各部门,明确时间表和责任人,主要任务纳入地方党委和政府督查督办重要内容;建立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定期调度机制,有效总结经验,及时发现问题,部署下一步工作。
《方案》强调,各地要围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重点任务,提高执法强度和执法质量,切实传导压力,推动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引导企业由“要我守法”向“我要守法”转变。
《方案》同时指出,秋冬季期间,生态环境部每月通报各地空气质量改善情况;对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达不到时序进度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的城市下发预警通知函;对未能完成终期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或重点任务未按期完成的城市,严肃问责相关责任人,实行区域环评限批。发现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考核结果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并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记者注意到,通过约谈、问责的方式对地方政府的震慑效果较为明显。此前被生态环境部约谈过的地区,在生态环境保护上的重视程度明显提高,环境治理的进度也在加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