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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几大关键词
北京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几大关键词由北京市城市管理委起草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送审稿)》在首都之窗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11月13日。根据修正案草案送
由北京市城市管理委起草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送审稿)》在首都之窗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11月13日。根据修正案草案送审稿的规定,个人未将生活垃圾分别投放至相应收集容器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元罚款。
修正案草案送审稿主要包括加强生活垃圾总体管理要求、完善源头减量措施、强化分类投放要求、健全分类处理流程、增加分类收集容器设置要求、进一步发挥社会共同参与作用等六个方面的内容。
修正案草案送审稿分别规定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推行无纸化办公,不使用一次性杯具等用品,餐饮经营单位、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和旅馆经营单位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或者日用品,快递企业、电子商务企业使用或者引导消费者使用环保包装,同时规定本市采取措施积极推行净菜上市,大型蔬菜果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物流配送中心按照标准配置垃圾就地处理设施。
个人不按照规定分类投放垃圾,可能将面临200元的罚款,还可能影响个人信用。从即日起一直到11月13日,由市城市管理委起草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送审稿)》及说明,开始在首都之窗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记者发现,垃圾减量、快递应使用可循环的环保包装、饭馆酒店应当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等社会关注度高的多个热点,此次全部被写入了草案送审稿中。
关键词:减量
“垃圾减量”写入草案送审稿
记者发现,“垃圾减量”被写入了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草案送审稿中,表述为“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全程分类管理、资源化利用的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生活垃圾分类意识,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关键词:快递包装
快递应使用环保包装
快递包装能否回收再利用,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之一。草案送审稿提出,快递企业在本市开展经营活动的,应当使用电子运单和环保箱(袋)、环保胶带等环保包装。电子商务企业在本市开展经营活动的,应当提供多种规格封装袋、可循环使用包装袋等绿色包装选项,并运用计价优惠等机制,引导消费者使用环保包装。
关键词:一次性用品
饭馆酒店拟不得主动提供餐具等一次性用品最高拟罚5000元
酒店到底该不该提供一次性牙刷?外卖是否应该提供一次性筷子?草案送审稿提出,餐饮经营单位和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拟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餐具,并应当设置醒目标识。在服务过程中提示消费者合理消费,适量点餐不剩餐。如果餐饮服务提供者或者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筷子、调羹等餐具的,拟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而旅馆经营单位拟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并应当设置醒目标识。旅馆经营单位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的,拟由文化旅游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草案送审稿提出,单位和个人应当减少使用或者按照规定不使用一次性用品,优先采购可重复使用和再利用产品。而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则应当推行无纸化办公,提高再生纸的使用比例,不使用一次性杯具等用品。
关键词:四分法
不按规定投放垃圾收运单位可举报
垃圾到底分成几种分类投放?草案送审稿提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办公或生产经营场所应当设置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收集容器。
住宅小区和自然村应当至少在一处生活垃圾交投点成组设置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它垃圾四类收集容器;在其他公共区域可成组设置厨余垃圾、其它垃圾两类收集容器。
公共场所应当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收集容器;但厨余垃圾产生量较多的公共场所,应当增设厨余垃圾收集容器。
收集、运输单位发现所交的生活垃圾不符合分类标准的,应当要求分类管理责任人改正;拒不改正的,收集、运输单位应当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举报。
关键词:厨余垃圾
推行净菜上市
“从菜市场买回来的菜,择了半天,扔掉的烂菜叶,比剩下的好菜叶还多。”对于部分居民提出的意见,草案送审稿中特别提出,本市采取措施积极推行净菜上市,具体办法由市农业农村、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而对于厨余垃圾的处理,草案送审稿则提出,提倡有条件的居住区、家庭安装符合标准的厨余垃圾处理装置。
关键词:垃圾分类指导员
拟设垃圾减量分类指导员
垃圾不会分,分不对怎么办?草案送审稿提出,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可以组织辖区内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居住区设立生活垃圾减量分类指导员,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指导居民正确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倡导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将生活垃圾分类要求纳入居民公约和村规民约。
市、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还可以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参与生活垃圾管理活动。鼓励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宣传、示范等活动。
关键词:处罚
个人不分类投放垃圾拟罚200元还可能影响个人信用
不分类投放垃圾,到底会不会罚款,显然是市民最关心的问题。草案送审稿中提出,个人未将生活垃圾分别投放至相应收集容器的,拟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拟处200元罚款。
而单位未将生活垃圾分别投放至相应收集容器的,拟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拟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不仅如此,不按规定分类投放垃圾,还可能影响个人信用。草案送审稿提出,执法机关拟将当事人违反本条例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强制的情况共享到本市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行政机关根据本市关于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规定可以对其采取惩戒措施。
详解北京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几大关键词外卖送一次性餐具可罚5千
背景链接:为何要修条例?
2011年,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这是全国第一部生活垃圾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当前,北京正处在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对加强生活垃圾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条例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不适应的情况,亟需开展修订工作。
北京是一个拥有2100多万人口的超大城市。全市生活垃圾清运量从2012年的648万吨增长到2018年的929万吨,6年间增长了43.4%。全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每日填埋垃圾1.09万吨,库容接近饱和。垃圾焚烧处理设施长期超负荷运行。由于厨余垃圾中有机质含水量较高,如果不分类、随意堆放或简单填埋,会污染土壤、水源和空气,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混合垃圾在收集、运输、处理过程中容易发酵,产生渗沥液,污染环境。与日俱增的垃圾产生量,在侵占了大量土地的同时极易形成二次污染。
据调查,居民家庭丢弃的生活垃圾中,约20%到30%是可回收物、50%到60%是厨余垃圾、10%到20%是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只有1%左右。把废弃物中有回收利用价值的纸类、塑料、玻璃、金属、织物以及电器分离出来、加以回收利用,有利于节约资源、有利于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水平。
现行条例主要针对垃圾处理能力严重不足的问题,重点规定加快设施建设、鼓励开展垃圾分类、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等内容,对源头减量措施、个人参与垃圾分类缺乏强制性约束,对混装混运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不够,对垃圾分类收运缺乏有效监督机制,等等。此外,条例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配套措施不足,市民知晓率和认同度、参与度不高的现象。
为实现2025年底全市原生垃圾“零填埋”的目标,不断提高垃圾分类的质量,亟需通过修订法规加以解决,推动习惯养成、营造清洁环境。
今年8月,本月,市、区、乡镇三级1.2万名人大代表携带宣讲提纲,来到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等,就《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听取市民、社区工作者、物业管理者以及有关单位的意见建议,直接参与群众达24万名。
10月15日公开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送审稿)》,将餐厨垃圾概念修改为:“厨余垃圾(餐厨垃圾),是指餐饮垃圾和厨余垃圾的总称。餐饮垃圾,是指餐馆、饭店、单位食堂等产生的饮食剩余物,以及后厨的果蔬、肉食、油脂、面点等加工过程废弃物;厨余垃圾,是指家庭日常生活过程中产生的果蔬,以及食物下脚料、剩菜剩饭、花卉绿植、中药残渣等。”对比2012年开始实施的条例,“厨余垃圾”增加了“花卉绿植、中药残渣”。
条例修正案还增加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两项概念。其中,有害垃圾,是指生活垃圾中的有毒有害物质,主要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药品、废油漆等。其他垃圾,是指除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之外的生活垃圾,以及难以辨识类别的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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