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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生产背景下煤矿环保的阻碍及发展对策

来源:
时间:2019-09-29 11: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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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生产背景下煤矿环保的阻碍及发展对策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依赖大量的自然资源,但是在利益为先的导向下,对自然资源的开采和利用不仅创造了经济效益也破坏了生态环境。正确合理地利用资源决定

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依赖大量的自然资源,但是在利益为先的导向下,对自然资源的开采和利用不仅创造了经济效益也破坏了生态环境。正确合理地利用资源决定着社会经济结构的平衡性以及长期发展的可持续性。煤矿作为重要的能源资源,在开发和利用中会破坏了大量土地资源,损坏地理植被,诱发地质灾害,减少耕地面积,加速土地的沙漠化,威胁当地经济产业的健康发展,也会对当地居民的生活、工作产生影响。近年来,我国在煤矿环境保护及节能技术开发方面取得了很大进步,但是依然有一些不容忽视问题亟待解决。

一、煤矿生态环境被破坏的问题

1.1 破坏土地资源

煤矿开采最显而易见的就是对土地资源的破坏,造成土地塌陷,减少耕地面积,降低土地利用率,加速土地沙漠化和水土流失,生产的固体废弃物污染土地,占用土地面积,露天开采的危害最大。以陕西地带被破坏的土地资源举例,其本来脆弱的地质地貌,由于管制不力的滥采滥挖使得土地资源濒临环境能承受的临界点。

1.2 造成水土流失

分布在森林地带的煤矿区会使严重破坏森林植被,大量的砍伐森林,堆放废弃物,建设新矿区,铺设新公路,使森林覆盖率大大降低,这也导致矿区及矿区周围的土地水土流失,沙漠化趋势严重。由于煤矿开采需要抽排大量的地下水,矿区地下水资源严重供应不足,土地呈现贫瘠化。

1.3 诱发地质灾害

煤矿开采带来的地质灾害多种多样,灾害发生的频率更高,分布更广,危害更大。其中泥石流、滑坡、塌陷、崩塌等比较常见。据相关灾害调查数据显示,我国由于煤矿开采导致的塌陷面积高达 40 万 hm2,仅投入地质灾害预防及治理方面的费用至少需要两千万。

1.4 破坏水资源

煤矿开采活动为了保护工人安全会人为疏干,洗煤厂排放的废水会直接污染地表水。据相关资料调查显示,我国平均开采一吨煤矿会破坏大约五吨水资源。煤矿生产中还会排放大量的废弃物,比如粉尘、煤层气、矿井水等。大多数煤矿都缺少过滤和净化装置,由于监督管理职责缺失,很多煤矿直接排放、堆砌废弃物对煤矿当地的环境直接造成污染。

二、煤矿企业实施清洁生产中环保工作的主要障碍

2.1 观念方面

首先,由于环境问题爆发在时间上的滞后性和在空间上的广泛性,容易麻痹人们的环境意识,致使煤矿企业缺乏来自清洁生产方面的压力。其次,煤矿企业管理者对清洁生产存在诸多认识误区使实施清洁生产缺乏内在动力。部分煤矿企业管理者误将清洁生产等同于单纯的环保措施,对清洁生产在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对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的作用缺乏足够的认识;有的煤矿企业担心清洁生产的介入会打破原有的生产程序和操作习惯,增加管理难度;有的煤矿企业将清洁生产当成了企业的包袱,当作获得“绿色通行证”的权宜之计。企业员工对清洁生产认识不足、满足工作现状、管理者担心清洁生产导致亏损等原因使企业无法形成清洁生产的合力,缺乏群策群力的技术支持。

2.2 组织管理方面

煤矿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涉及部门多,协调工作困难。清洁生产涉及企业生产和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而在清洁生产实施过程中往往由企业环保部门实际操作,缺乏对各部门统一协调的执行力。由于没有建立明确针对清洁生产的职责机构和规章制度,致使不少企业在清洁生产审计后期处于松散、停滞、无人过问的状态。

2.3 技术方面

部分煤矿企业自主开发能力和采用高新技术的能力很弱,而又缺乏在现有技术经济条件下的实用清洁生产技术。此外,企业对清洁生产技术、清洁产品和废物供求信息不足,进一步限制了企业清洁生产的推行。

2.4 经济方面

资金不足是煤矿企业推行清洁生产的根本障碍。清洁生产虽然会给煤矿企业带来可观的经济、环境效益,但实施清洁生产需要一定的资金投入,而许多煤矿企业由于经济效益不佳资金缺乏,无法推行;而一些已经开展清洁生产的煤矿企业,绝大多数只是停留在实施一些无费或低费方案上,因而很难实现持续清洁生产。此外,清洁生产的投、融资渠道不畅,也是清洁生产实施的又一经济障碍。

2.5 相关政策方面

环境和资源的价值长期被低估或忽视导致企业长期低廉或无偿使用资源与环境而无需承担相应成本和代价,影响了清洁生产积极性。另外,我国排污收费政策有待完善。由于排污收费标准较低,不足以治理污染物;同时收费中“讨价还价”问题的存在,使得缴纳排污费比治理“合算”得多,很大程度上挫伤了企业开展清洁生产的积极性,同时也留下了收费者和排污者共享环境“地租”的隐患。此外,我国促进清洁生产的宏观和微观政策远未形成体系,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煤矿企业管理理念的更新、生产经营方式的转变,影响了清洁生产的进程。

三、发展煤矿清洁生产的措施

3.1 建立健全法律法规 提升管理力度

当前虽然中国已经有了一些关于煤炭合理开采及保护矿区环境的法律规范,不过就目前情况来看,还没有专门、统一且系统化的法律条文对矿山进行环境保护,导致实际工作当中没有可依赖的法律。法律不健全导致执法环节落实效果差,甚至有个别地区政府部门,明知企业开采煤矿属违法行为,还是会被利益驱使提供政策保护。由此,需要制定系统的法律条文来进行规范。

3.2 调整审核模式 明确奖惩制度

目前正处于经济效益为第一位的发展模式中,各级地方政府负责人十分重视提升经济效益,却忽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但是,国家已经注意到环境污染的严重性,因此提出低碳经济的新发展模式,考察各级政府指标将不再局限于经济增长。另外,相关部门应该适当地采取强势手段将环保和企业经济发展相结合,保证企业能够认识到保护环境的重要性,如果煤炭企业在开采过程中注意保护生态环境,且效果较好,可以适当放宽企业纳税额度或适当给予奖励;对于引进国外先进排污设备的单位,政府可以适当给予进口税减免或免息贷款等优惠。在奖励制度同时,还要提升对环境造成破坏的惩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加收污染税等措施。政府要多鼓励各煤炭企业开发节能技术,引进科学的清洁生产技术以避免过度浪费。多种方式结合,奖惩清晰,能够在最大程度上保证企业更好地向前发展。

3.3 重视教育宣传 提升重视程度

有很多煤矿领导不具备长远发展的先进观念,仅关注眼前既得利益,不在乎长远利益,间接地带来了无度开发、保护不足、治理不及时的情况。由此,强化环保观念的教育及宣传是非常必要的,通过这样的方式来提升企业领导的节能环保意识,促进企业开展低碳生产的举措,正确认知企业担负的义务及责任。假如恶意破坏生态环境,轻者受到处罚,重者甚至可能会违法,整个企业的社会形象及未来发展都可能会受到负面影响。

结语

煤炭是一种非常重要的能源,在对其进行开发及实际利用中都会破坏土地资源,同时还会损伤植被,严重的甚至可能会引发地质灾难,对经济产业造成比较大的威胁。因此,在清洁生产的大背景下实行环保生产策略非常必要,能够带动煤炭行业可持续性发展,保证长远的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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