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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青海宁夏等地进行可再生能源法执法检查

来源:
时间:2019-09-25 15: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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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青海宁夏等地进行可再生能源法执法检查据媒体报道,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正式启动可再生能源法执法检查,分别对青海、宁夏等地可再生能源利用现状、存在的问题开展调研。据了解

据媒体报道,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正式启动可再生能源法执法检查,分别对青海、宁夏等地可再生能源利用现状、存在的问题开展调研。

据了解,此次执法检查是为了了解可再生能源法的实施情况,解决法律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加快可再生能源生产和高效利用,加快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检查将持续至今年10月,覆盖18个省区,拟于12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执法检查情况。

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执法检查组重点在光伏发电厂、风电厂、扶贫攻坚的光伏发电等场所,对可再生能源利用现状、存在的问题开展调研。

检查组了解到,在中卫市沙漠光伏产业园,不仅有光伏制造产业区和光伏发电区,还有观光旅游区,实现了新能源与旅游产业的结合;在永宁县闽宁镇原隆村,依靠光伏扶贫项目,2018年实现集体收入约167万元。以光伏产业为平台,宁夏实现了经济发展、生态保护和脱贫攻坚有效相结合。

同时,在执法检查期间,一些地方政府和企业向执法检查组反映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特别是民营企业问题更加严重,财政贴息政策普遍没有得到执行。目前,各类金融机构没有相应的具体落实措施,很多民营新能源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此外,9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就青海省可再生能源法执法检查初步情况及制定高原地区绿色促进法的议案向省人大常委会反馈意见。

检查组对青海省贯彻实施可再生能源法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并结合执法检查情况对在法律实施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对青海代表团提出的关于制定高原地区绿色发展促进法的议案,检查组表示,考虑到国家公园法和国土空间规划法已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议案中提出的“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国家公园立法中积极吸收;对编制绿色发展规划等内容,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国土空间规划法起草过程中予以认真研究考虑和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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