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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可再生能源法执法检查组在敦煌市开展执法检查

来源:
时间:2019-09-04 09: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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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可再生能源法执法检查组在敦煌市开展执法检查9月1日至2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白玛赤林任组长,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委副主任委员王洪尧任副组长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可再生能

9月1日至2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白玛赤林任组长,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委副主任委员王洪尧任副组长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可再生能源法执法检查组在敦煌市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敦煌市光电产业园、首航节能敦煌100兆瓦熔盐塔式光热发电示范项目、敦煌山庄充电站、莫高窟游客服务中心地源热泵供热项目、可再生能源一期供热工程和城市规划馆等地,详细了解敦煌市新能源项目建设发展情况,重点检查了可再生能源法的实施情况和配套法规的制定实施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听取了修改完善可再生能源法的意见和建议。

9月1日下午,执法检查组副组长王洪尧主持召开座谈会。检查组全面肯定了甘肃省可再生能源法实施所取得的成效。检查组指出,近年来,甘肃省、酒泉市、敦煌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实施可再生能源法,着力把新能源培育成新的支柱性产业,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持续扩大,开发利用水平不断提高,为应对气候变化、调整能源结构、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同时随着可再生能源产业快速发展,可再生能源法实施中的一些问题也逐步暴露出来。要通过执法检查推动各地区各部门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可再生能源法全面有效实施,依法解决可再生能源发展突出问题,改善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保护生态环境。检查组要求我省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能源发展战略和发展可再生能源的决策部署,贯彻实施好可再生能源法,引导各地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建立清洁低碳的现代能源体系,从源头上解决污染问题。要推动各级各部门承担起宣传普及法律的责任,注重运用法律武器来推动部署工作;推动企业认真学习与其经营相关的法律规定,自觉履行法律责任;推动群众学习法律,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在全社会共同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要深入分析法律实施存在问题的原因,真正把法律制度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发挥出来,推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克恭作了表态发言。酒泉市及敦煌市领导吴仰东、塞力克、陈炎人、梁建明、贾泰斌等陪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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