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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主要城市近期新能源汽车行业政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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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9-03 14: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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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主要城市近期新能源汽车行业政策情况【河南省郑州市】1、郑州建成区物流配送车2021年全部纯电动化(20190708)郑州市2019年7月8日发布《郑州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

  【河南省郑州市】

  1、郑州建成区物流配送车2021年全部纯电动化(20190708)

  郑州市2019年7月8日发布《郑州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提到,将大力推进绿色运输发展,推广新能源车辆,制定《郑州市新能源汽车替代专项行动方案》,出台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运营补贴政策,加快物流园区、公用停车场及其他交通和商业站点充电桩及配套设施建设,重点发展建设各类集中式直流快充站。到2021年,郑州市建成区物流配送车、邮政快递车辆全部实现纯电动化。

  2、郑州2020年公交、出租、环卫车都换新能源 电动货车不受限行约束(20190420)

  a、2019年至2021年三年期间,给予每辆新能源货车最高5万元补助。

  b、电动货车不受郑州市机动车尾号限行管理措施约束,总质量3.5吨以下的纯电动封闭式货车全部时间段可以行驶四环路(含)以内的高架桥上与桥下路段。

  c、纯电动货车在郑州市建成区道路停车位内停放的,前一个小时免交停车费。

  d、政府定价的公共停车场为纯电动货车(含外地牌照)提供充电服务时,给予每天两小时的免费停车优惠。

  目前,郑州已加装尾气净化装置的环卫清扫、冲洗(洒水)车辆422台,2019年计划更新新能源环卫车辆50台,2020年前全部逐步更新为新能源环卫作业车辆。新购置的环卫清扫、冲洗(洒水)车辆和小型环卫作业车辆全部为新能源环卫作业车辆。

  3、加大新能源物流配送车的推广力度 未来郑州市区物流由新能源车承担(20190320)

  目前,郑州市货运车辆已达96000余台,去年一年,郑州市货运量达2.2亿吨,货运周转量544亿吨公里。今年,郑州市将实施“万村通客车提质工程”,加大对贫困村通车线路的补贴;推广使用新能源物流配送车,郑州市环城货运通道建成后,新能源车将主要承担市内的物流配送。此外,2019年,郑州市将加大新能源物流配送车的推广力度。根据《郑州市环城货运通道规划建设方案》,郑州市将加快建设环城货运通道。依据规划,郑州市内也将建设一批物流配送车的充电站点,该通道建成后,郑州环城货运通道以内的物流配送,将主要由新能源物流配送车来承担。

  【河南省平顶山市】

  1、平顶山发布机动车限行措施 新能源车不受限(20180917)

  获悉,平顶山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市区道路实施机动车限行的通告》,通告表示从2018年9月17日起,每周工作日的7时至21时实施限行措施。(一)市区鹰城大道(北环路 不含)以南、昆阳大道(许南公路不含)以西、黄河路(不含)以北、西环路(不含)以东区域内的所有道路。(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未来路(含)以西、龙翔大道(含)以南、育英路(含)以东、湖滨路(含)以北区域内所有道路。(三)建设路、长安大道全线。其中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河南省安阳市】

  1、安阳建立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区 4月1日起正式实施(20190401)

  在3月18日发布了《关于设立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区的通告》,通知表示,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区禁止燃油货车驶入,纯电动货车及其他车辆需达到运输条件,方可通行。示范区范围为洹滨南路以南、彰德路(洹滨南路至人民大道段)以东、安钢大道以南、中州路以东、文昌大道以北、光明路以西(不含光明路和文昌大道彰德路至中州路段,其他均含本道路)区域。

  2、安阳设立新能源物流车运营补贴专项资金 每年每车最高可获6000元(20190318)

  河南省安阳市出台了《安阳市新能源货运配送车辆运营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2019年至2021年,每年市财政安排运营补贴专项资金300万元,每年每车给予不超过6000元的运营补贴,加速城市配送“绿色化”。申报补贴的企业需要符合一定条件。《办法》中规定,企业必须拥有新能源货运配送车辆不少于30辆,车辆必须提供有效的行驶证,并且接入市货运配送公共信息监管平台,企业年度内无严重违规、违法经营行为,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车辆年度内无严重违规违章行为,在确定的市区范围内行驶里程达6000公里以上。“申报补贴等相关工作年后将陆续开展。”安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李敬波说,相关部门正在研发绿色配送的公共监管、服务两个平台,预计今年3月底建成,届时可对全市新能源车辆的运营配送情况、充电桩信息进行审核管理。

  【河南省洛阳市】

  1、洛阳发布机动车限行通告 新能源汽车不受限制(20180828)

  获悉,洛阳市8月28日发布了《关于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通告表示将在城市核心区域实行机动车限行措施,自通告之日起一周内为缓冲期(8月28日至9月3日19时),在此期间,对于初次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交警部门将予以登记,对于出现违反2次限行规定的车辆予以警告或处罚。9月4日起,对于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依法处罚。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车辆,不受限行规定限制。

  【全国层面新能源消息】

  1、新能源汽车将继续免征购置税至2020年底(20190628)

  6月28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继续执行的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公告指出,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本公告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2、国家级汽车松绑政策落地,对新能源车是利好关键(20190829)

  第十九条“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提出,“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消费信贷产品和服务,推动专业化消费金融组织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对居民购买新能源汽车、绿色智能家电等绿色智能产品提供信贷支持,加大对新消费领域金融支持力度。”这条要求央行和银保监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3、工信部:将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立燃油车禁行区试点

  日前,工信部发布了对《关于研究制定禁售燃油车时间表加快建设汽车强国的建议》的答复。工信部回复称,“我部正会同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结合技术发展进程及产业发展实际,对禁售传统燃油汽车等有关问题进行研究,我国将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立燃油汽车禁行区试点,在取得成功的基础上,统筹研究制定燃油汽车退出时间表。”另外,工信部还指出,下一步工信部将抓紧研究制定《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积极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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