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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官员:水资源试点采取费改税不会增加个人负担

来源:
时间:2019-08-26 14: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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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官员:水资源试点采取费改税不会增加个人负担财政部税政司一级巡视员徐国乔26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水资源试点采取费改税,是对取用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单位和

财政部税政司一级巡视员徐国乔26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水资源试点采取费改税,是对取用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在地下水超采地区取用地下水,特种行业取用地下水和超计划用水适用较高税率,正常的生产生活用水维持在原有的负担水平不变。

“从试点的实施情况看,总体平稳有序,征管也比较顺畅,税收调节的作用也逐渐呈现。主要是强化纳税人节水意识,抑制地下水的超采,倒逼高耗水企业节水,提高用水效率。对个人来说,负担是没有增加的。” 徐国乔介绍。

他也表示,考虑到水资源税改革处于试点阶段,征税制度需要通过试点探索和完善,直接在法律中规定征收水资源税的条件目前还不承受,为了确保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于法有据,资源税法授权国务院开展水资源税改革试点。

他说,下一步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充分考虑不同地区的水资源状况、取用水的类型和社会发展水平差异,完善水资源税制度,并且依照税法规定,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并提出修改的建议。

水资源税改革试点2016年在河北省实施。2017年12月份,试点工作扩大到了北京、天津等9个省份,即华北地区缺水比较严重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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