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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发改委《关于下调民用管道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
时间:2019-07-30 16: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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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发改委《关于下调民用管道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政策解读南京市自2009年8月起建立并实施民用管道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与气源价格联动机制,半年为一个联动周期。当半年气

南京市自2009年8月起建立并实施民用管道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与气源价格联动机制,半年为一个联动周期。当半年气源价格环比上涨或下降幅度达到或超过4%时,相应调整民用管道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半年气源价格环比上涨或下降幅度未达到4%,当期不作调整,转入下一个联动周期累计计算。

根据市场价格监测信息,2019年上半年气源平均价格为4057.72元/吨,与上期相比下降11.20%,达到联动调整启动点。

按照联动办法规定,我市自8月1日起下调民用管道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由14.9元/立方米调整为13.6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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