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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盛光电法定代表人王兴华卸任 已被法院限制消费

来源:
时间:2019-07-29 16: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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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盛光电法定代表人王兴华卸任 已被法院限制消费:资金风波之中,老牌光伏企业中盛光电创始人王兴华卸任了。工商信息显示,中盛光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盛光电”)近日变更了法定代表人

:资金风波之中,老牌光伏企业中盛光电创始人王兴华卸任了。

工商信息显示,中盛光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盛光电”)近日变更了法定代表人,王兴华卸任,由翟林高接任。目前翟林高为中盛光电董事长,王兴华为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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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上午,记者致电中盛光电南京总部,接电人员表示无法回答法定代表人变更问题,“公司现在经营效益不好”。

中盛光电为老牌光伏企业,位于江苏泰兴市。据官网介绍,中盛光电成立于2005年,是最早专业从事太阳能电站EPC业务的中国公司。目前中盛光电股东为泰通(泰州)工业有限公司和王兴华。

王兴华是中盛光电的创始人。早年媒体报道显示,中盛光电是王兴华第一次自主创业,他2004年在北京偶然和朋友聊天时听说了光伏的投资机会,于是在全国做了半年考察,“当时全国光伏行业连上看大门的也不到1000人”,靠着初始股东们自筹的1亿余元实现投产。

王兴华近期已多次遭法院下发限制消费令,较近一次为6月5日永康市人民法院下发的(2019)浙0784执2232号限制消费令。

上述限制消费令显示,限制泰通(泰州)工业有限公司及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 王兴华不得实施系列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包括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等。

限制消费令显示,如违反限制消费令,经查证属实的,法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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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中盛光电近期遭多项股权冻结。

6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冻结了王兴华持有的中盛光电15300万元股权和泰通(泰州)工业有限公司持有的中盛光电19988.3485万元股权,执行裁定书文号为(2019)京02民初519号,冻结期限自2019年6月27日至2022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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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分别冻结了王兴华持有的中盛光电15300万元股权和泰通(泰州)工业有限公司持有的中盛光电14700万元股权,执行裁定书文号为(2019)浙0784执2232号之二,冻结期限自2019年5月29日至2022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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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盛光电近日风波不断。

今年4月,新京报曾报道中盛光电被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为“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中盛光电创始人王兴华被法院限制消费。

去年年初,中盛光电曾尝试登陆资本市场而未果。

2018年1月,上市公司嘉泽新能发布公告称,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初步拟定为发行股份购买中盛光电100%股权,并视标的资产的具体需求募集配套资金。根据其后披露的重组方案,嘉泽新能拟向泰通工业等33名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中盛光电100%股权,交易作价25亿元,其中现金支付约2.56亿元,股份支付约22.44亿元。

这次登陆资本市场的努力未能成行。到了2018年9月,嘉泽新能公告,鉴于标的公司中盛光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被冻结,虽经相关各方努力但仍不能解冻,无法符合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规定,公司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为维护公司及各方的利益,拟终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根据嘉泽新能披露的重组方案,泰通工业持有的中盛光电的股份均为该企业实际合法拥有,其中存在两笔权益数额分别为3528.8万元、14700万元的股份被司法冻结。

中盛光电此前曾就如何改善公司资金状况回复新京报记者称,通过出售部分在手项目资产,加快资金回笼,实现公司现金流的良性周转。近期以来,中盛光电已在加码海外市场。

原标题:中盛光电法定代表人王兴华卸任 已被法院限制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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