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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地区煤管票放开按全年定额发放不再按月领取

来源:
时间:2019-07-04 11:0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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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地区煤管票放开按全年定额发放不再按月领取近日有市场传言称,榆林地区煤管票已经放开,按全年定额发放,不再按月领取,经确认神木大矿及部分地方矿已经接到通知。据中国煤炭资源网了解,陕

近日有市场传言称,榆林地区煤管票已经放开,按全年定额发放,不再按月领取,经确认神木大矿及部分地方矿已经接到通知。

据中国煤炭资源网了解,陕煤和金鸡滩接到通知,同时上半年却的煤下半年也可以补回来,煤管票将按着全年核定产能发放。

目前,榆林地区煤价延续稳中下降趋势,品种煤降幅明显,沫煤整体较稳,部分煤矿降价后库存压力仍较大,开始以销定产。截止2019年7月3日,汾渭榆林5800大卡动力煤估价433元/吨,环比不变。

榆林市位于陕西省最北部,地处陕甘宁蒙晋五省(区)交界接壤地带,资源富集组合配置好,尤其是煤炭资源储量丰富,是国家规划建设的大型商品煤生产基地和国家级能源化工基地。

中国经济导报曾报道,榆林市煤炭运销管理站站长陈静曾表示:“榆林市以‘煤管票’(煤炭运销管理票据)为抓手,统管煤炭生产、安全、销售,这是我们30年来结合煤炭行业工作特点,经过不断探索总结、提高完善,形成的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体制,在整体工作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据陈静介绍,从上世纪80年代初开始,随着神府煤田的发现,在“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政策的推动下,陕北煤田拉开了开发序幕。进入21世纪,榆林市煤炭产业快速发展,全市煤炭产量逐年攀升。

为加强运销环节的管理,榆林市下辖榆阳区、横山区、神木市、府谷县等4个重点产煤县区,自行设立计量站点、印发煤票对本县区煤炭运销秩序进行管理,但在各县区运行的过程中,出现了“各自为政、票出多门、秩序混乱、税费流失”的乱象。

为规范煤炭市场秩序、堵塞税费流失漏洞、实现全市统一管理,2006年,榆林市委、市政府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决定成立榆林市煤炭运销管理站,对全市煤炭公路运销秩序实行“三统一”管理模式(即统一计划、统一票据、统一管理系统设备)。

“三统一”管理模式的最有效抓手,就是“煤管票”。对此,榆林市煤炭运销管理站书记李庆锋介绍,“煤管票”即《榆林市煤炭销售计量专用票》,由榆林市财政局统一印制,然后由市县两级煤炭管理部门发放给企业,在票据的发放、回收等管理过程中,市县两级部门形成了一整套互相监督制约的机制体制,这种模式彻底杜绝了以往各县区借煤票名义强加税费的可能。目前,榆林市各涉煤企业在领用“煤管票”时,仅需要缴纳代收取的1元/吨的水土资源保持费,此外别无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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