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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环保局长的“两面人生”

来源:
时间:2014-08-08 18: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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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1月11日,一个极其特殊的日子,一个为人低调、生活“很简朴”的贪官——江苏省苏州市环保局原副局长赵某,被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没收财产180万元;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没收财产180万元。

  在位12年,赵某利用职权受贿351万余元,另有669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案发前,他苦心孤诣藏匿赃款,害怕的就是自己的非法敛财行为暴露,可最终还是被检察机关揪了出来。

  1964年出生的赵某是农民的儿子,大学毕业后被分配进南京市建筑材料研究所工作。1987年8月,赵某凭着专业优势,被一所部队科研机构引进,并加入现役。他在部队一干就是10年,尽管职务上升了,但未出多少科研成果。考虑到未来的发展,赵某主动要求转业。

  1997年年初,如愿脱下军装的赵某,携妻女从太湖之滨的无锡回到了原籍昆山市。赵某此次由大城市主动后撤到县级市,目的是希望弄个一官半职,他的这种想法果然很快变成了现实。在昆山市质监局当了不到一年的副职,赵某凭借着学历的优势,于1998年3月被提拔为昆山市环保局局长。当了一把手,赵某顿时由默默无闻变得炙手可热,上门求他办事的人、巴结讨好的人一下子多了起来。

  这年国庆前夕的一天,在昆山经营环保业务的大老板李某登门造访,希望赵某能对他的公司多加关照。临别时,李某将一个装有2万元现钞的红包塞给了赵某,赵某推辞一番后最终收了下来。这是赵某回到原籍担任领导干部后,首次突破廉洁底线。

  作为民营企业老板,李某是不可能白给赵某送钱的。首次铺垫成功后,他便接二连三找赵某帮忙,如提出承接环境工程、要求获得危险废物的经营许可、在日常监管上对其公司网开一面等。赵某一次次满足了李某,李某自然也就不停地给他“上贡”。

  2001年6月,赵某挂职昆山市石浦镇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身兼两项要职不久,赵某又一次得到晋升机会,被提拔为苏州市环保局副局长,分管环境监察支队、污染控制处等部门。如此一来,找他办事、给他送钱的人就更多了。

  蒋某是苏州某环保公司董事局主席,手下有多家经营环保业务的企业。赵某当上市环保局副局长后,分管的业务正好与蒋某旗下企业的业务有关,于是他决定用金钱将赵某搞定。

  2003年中秋节前夕,蒋某通过朋友将赵某约到一家高档饭店,盛宴之后,蒋某塞给赵某一个红包,同时承诺“只要往后多多关照我的企业,个人需要用点钱什么的尽管说”。赵某感觉蒋某爽快可信,于是愿意帮忙。之后,蒋某提出要经营危险废旧物品业务,赵某给他批了经营许可证;蒋某需要承接更多的危险品废旧业务,赵某运用权力为他当中介……蒋某利用赵某赚了大钱,自然不会食言,一次次给赵某送钱。

  2006年年底,赵某看中了昆山市锦绣蓝湾花园小区的一幢别墅,遂让蒋某资助,蒋某二话没说即为之付清82万元的房款。2007年元旦前的一天,赵某在饭桌上向蒋某透露:“平时老婆把钱管得紧,想到娱乐场所消遣放松很不便。”蒋某心领神会,当即给了赵某几万元。光这一年,蒋某送给赵某用于玩乐的零花钱就达12万元。到了2008年,蒋某则常跑到赵某常去的两家高档娱乐场所给其送钱,每次出手均不少于2万元。

  苏州经济发达,外资企业云集,产生的各类废旧危险物品也多,故并非仅蒋某知道其中的商机。名下有两家公司的刘某,跟赵某搭上线后更是大手笔铺路,由此取得了赵某的信任,在蚀刻废液业务承接、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核换发、危险废物转移单的审批等方面多次得到赵某的帮助。为此,刘某先后20多次向赵某行贿,累计135.3万元。

  许某也是做环保业务的私企老板。2005年年初,他经人介绍认识赵某后,擎出12万元的“杀手锏”,终将赵某搞定。不久,经赵某批准,许某的公司做起了处置医疗垃圾等方面的业务,并取得了不菲的回报。为感谢赵某,许某又先后5次给赵某16万元及一台价值过万的笔记本电脑。

  除了上述行贿大户外,还有其他7名私营企业主向赵某“进贡”人民币、美元、金条等。在12年间,赵某敛取的不义之财高达上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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