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
“示范”不可一哄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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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在《关于规范煤制油、煤制天然气产业科学有序发展的通知》中明确指出要“坚持示范先行”。应该说,我国发展现代煤化工坚持示范先行,既是政府和行业的基本共识,也是发展新产业的客观规律。然而令人遗憾的是,这个基本共识我们并没有很好地坚持,这个客观规律我们也没有很好地遵循,需要引起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
所谓示范项目,是指在某个领域尚无先例可循,通过项目先行先试,以期取得经验后予以推广运用。开展项目示范是发展新兴产业的基本做法。打个通俗的比喻,示范项目好比打仗时在敌情不清的情况下冒险侦察的先锋。国家开展煤化工示范的目的,无非是通过总结示范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的经验教训,为该产业的发展起到探路的先锋作用。“示范项目”本身有两个基本含意:一是数量一定不能多;二是示范项目在没有完全成功之前,其它同类项目不得推进。但我们在煤化工示范上并没有做到这两点。
以煤制天然气为例。国家确定的我国第一个煤制气示范项目为年产40亿立方米的大唐克旗项目,该项目2009年获国家发改委核准并于同年开工建设,一期工程于2013年12月建成投产,该项目的二期工程还在建设之中,三期工程尚无明确的投产时间表。也就是说,迄今为止,我国第一个煤制气示范项目只完成了三分之一的产能,营运时间也不长,经验和教训还没有来得及得到很好地总结,暴露出来的问题也没有完全得到解决。然而令人不解的是,国家几乎在批准大唐开展煤制气示范的同时,又陆续批准了包括新疆庆华、辽宁阜新、内蒙古汇能等三个示范项目,几乎是四个示范项目先后开工建设。更让人不能理解的是,在第一个示范项目言及成功尚早的情况下,国家又陆续核准了数个煤制气项目建设,而正在开展前期工作及备案的煤制气项目更是高达60多个。也就是说,在煤制气示范项目还没有一个完全建成的情况下,我国的煤制气产业已经开始了突飞猛进的大跃进,这,显然有悖于国家开展“示范”的初衷,也违背了产业发展的基本规律。
需要说明的是,煤制气项目一般投资规模巨大,一个年产40亿立方米的项目投资额高达300多亿元。煤制气项目不仅有工艺技术的问题,更有涉及到包括市场、煤源、水资源、管网、调峰、副产品、资金、价格、环保、安全等诸多问题,其间不确定因素就更多。其中有些问题涉及到大的环境,绝非企业所能解决,需要国家出面协调,是一个比其它项目复杂得多的系统工程,任何一个环节的闪失,带来的损失和后果都将十分严重,对企业来说甚至是灾难性的。从几个在建示范项目的情况来看,目前还远谈不上成功,有的示范项目就因遭遇意想不到的瓶颈问题而被迫搁浅,教训深刻。这正是国家为什么要开展“示范”的原因。而煤制油、煤制烯烃等其它煤化工项目也存在和煤制气类似的问题。
煤化工在示范阶段就出现一哄而上,虽然有地方政府和企业发展冲动的原因,但根子却出在国家有关部门把关不严。比如媒体及社会各界一再呼吁要谨慎发展煤化工,要示范先行,要顾及环境容量及水资源,但国家有关部门却在2013年4月突然“开闸放水”,突击核准了一批煤化工项目,并造成了今天的过热局面,让人匪夷所思。
“亡羊补牢,犹为晚也”。但愿国家能源局日前发布的《关于规范煤制油、煤制天然气产业科学有序发展的通知》,能够很好地坚持示范先行的原则,帮助把现有示范项目建设好,认真总结示范项目的经验教训,使我国的煤化工产业在成功示范的基础上有序健康发展。(陈丹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