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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加快推进增量配电试点落地
我国加快推进增量配电试点落地核心阅读部分地区试点落实情况较差,试点项目进展缓慢,北京和重庆甚至直接取消了增量配电试点申请。为加快增量配电试点落地进度,通报明确了前三批试点建成投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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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试点落实情况较差,试点项目进展缓慢,北京和重庆甚至直接取消了增量配电试点申请。为加快增量配电试点落地进度,通报明确了前三批试点建成投运、未确定业主、划定供电区域的时间表,增量配电试点仍无进展的,将被国家发改委约谈。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会同中央改革办督察局组成调研组,将于4月中下旬对辽宁省、黑龙江省、江苏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宁夏自治区12个省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情况开展实地调研。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的《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进展情况通报(第二期)》(以下简称“通报”)显示,部分地区试点落实情况较差,试点项目进展缓慢,北京和重庆甚至直接取消增量配电试点申请。为加快增量配电试点落地进度,通报明确了前三批试点建成投运、未确定业主、划定供电区域的时间表,增量配电试点仍无进展的,将被国家发改委约谈。
记者还了解到,鉴于目前320个试点大部分处于规划编制、业主选择、许可证办理等阶段,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会同中央改革办督察局组成调研组,将于4月中下旬对辽宁省、黑龙江省、江苏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宁夏自治区12个省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情况开展实地调研。
建成投产比例偏低
通报显示,前三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分布在30个地区。河南以22个项目位居首位,甘肃以21个项目紧随第二,陕西以17个项目排第三,云南、内蒙古以各15个项目并列第4,江苏、湖南、河北、广西、福建5个地区以14个项并列第六。增量配电试点项目最少的上海,只有上海石化暂供电区域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
记者注意到,增量配电试点项目整体进展有所加快,山西、辽宁、安徽、河南、广东、贵州等地28个试点项目已开工建设。河北、山西、福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地5个试点项目已建成投产。不过,建成投产的试点项目与全国批复的三批次320个试点项目相比,比例偏小。
尤其第一批增量配电试点的106个项目中,一半以上仍然步履维艰。记者梳理发现,目前第一批试点中尚有12个项目未确定业主,23个确定业主但未划定供电区域,28个已完成前置程序但仍未开工建设。
据知情人士透露,4月中下旬的调研重点旨在了解试点项目进展情况、推进中的主要矛盾和协调情况,具备条件的进行现场办公,限期要求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和电网企业解决试点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试点项目进展缓慢的原因在于无利可图的情况下,投资者谨慎观望氛围自然浓厚。”参与过首次调研的人士表示。
京渝取消试点申请
通报显示,北京有4个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申请取消,分别为通州“煤改电”智能电网示范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平谷马坊工业园增量配电业务试点、丰台飞腾家园高压自管小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北京化工大学昌平新校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北京取消有些增量配电试点项目申请并不意外,重庆也有增量配电试点申报取消的情况。”华东电力设计院智慧能源室主任、配电企业发展研究中心副秘书长吴俊宏告诉记者,“例如申请取消的北京化工大学昌平新校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申请一个学校校区参与增量配电改革试点,很难想像其试点意义和效果,本身就不合理。而且学校属于电价被补贴对象,用电量小,项目对投资者吸引力不大。如果像第四批试点一样做严格的申报评估,北京化工大学这类试点项目的申报应该很难通过。320个试点项目里,有些项目基础条件太差,没人愿意投资,自然主动申请取消。”
北京取消试点并非孤例。据了解,重庆也有增量配电试点申报取消的情况,只是目前还未正式下发文件通报。
持试点申请取消观点的人不在少数。“估计其他省未来也会出现不少取消增量配电试点的情况。”北京先见能源咨询董事长、配电企业发展研究中心专家委员会委员彭立斌预测。
业内知情人士告诉记者:“新增项目还可以知难而退,申请取消试点。存量增量配电项目就‘可怜’了,必须继续经营,坚持往前走。”
按时完成试点有难度
2018年8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赴14个省调研结果显示,试点进展和运营情况并不乐观。
时隔9个月,落地“拖延症”并未缓解。通报显示,北京、天津、浙江、四川、宁夏等地仍有12个第一批试点项目未确定业主,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广西、陕西等地仍有23个第一批试点项目未划定供电区域,江西、湖南、重庆、云南、甘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未按要求及时报送试点进展情况。
按照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的要求,第一批试点项目原则应于今年6月底前建成投运,至今尚未确定业主、划定供电区域的,应于3个月内完成相关工作,并尽快组织开工建设。第二、三批试点项目应于今年5月底前确定业主、划定供电区域,7月底前开工建设。
据了解,6月底前仍未获明显进展的,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将对相关地区和单位开展约谈。对增量配电试点进展严重滞后的省(区、市),国家发改委将下“重锤”,即“原则上不得继续申报后续增量配电业务试点,经评估认定不再具备试点条件的项目,将取消其试点资格”。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推动电力市场竞争并不容易,增量配电试点项目恐难以按照时间表完成通报要求。(记者 苏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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