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光伏电力月销售额10万以下免税
国家税务总局:光伏电力月销售额10万以下免税: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100问》,其中,在11文中提到了光伏的相关问题:11.光伏发电项目发电户销售电力产品能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100问》,其中,在11文中提到了光伏的相关问题:
11.光伏发电项目发电户销售电力产品能否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电网公司购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力产品发票开具等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2号)规定的光伏发电项目发电户,销售电力产品时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电网公司购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力产品发票开具等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2号
为配合国家能源发展战略,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现将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购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力产品发票开具及税款征收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发电户处购买电力产品,可由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开具普通发票。
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应将发电户名称(姓名)、地址(住址)、联系方式、结算时间、结算金额等信息进行详细登记,以备税务机关查验。
二、光伏发电项目发电户销售电力产品,按照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可由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按照增值税简易计税办法计算并代征增值税税款,同时开具普通发票;按照税法规定可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可由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直接开具普通发票。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光伏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66号),自2013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应按发电户销售电力产品应纳税额的50%代征增值税税款。
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与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签订《委托代征协议书》,明确委托代征相关事宜。
三、本公告所称发电户,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个人和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非企业性单位”。
四、本公告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此前发生未处理的,按本公告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相关推荐:
新风口来袭!关于举办2019泛在电力物联网产业创新发展研讨会的通知
-
印度打造太阳能火车 替代柴油2024-08-16
-
移动技术+太阳能给非洲带来变革2024-08-16
-
借鉴树根结构 日企开发出适用于光伏电站的简易斜桩基础2024-08-16
-
五月光伏产能达6.4GW创新高2024-08-16
-
上能集散式光伏逆变器再获殊荣,业内首款通过中国效率认证2024-08-16
-
工信部:5兆瓦及以上风力发电设备成为风电发展的重点方向2024-08-16
-
依靠重力发电的灯泡2024-08-16
-
我国规划建设三个海洋能海上潮汐发电试验场2024-08-16
-
分子石墨烯架构助力有机太阳能电池2024-08-16
-
【两会】关于落实分布式光伏电站发展的三方面建议2024-08-16
-
2015年我国各省光伏装机数据排名及分析2024-08-16
-
国家能源局要求推进风能开发 增强光伏扶贫力度2024-08-16
-
华北地区掀起的户用光伏潮,正泰为你打call2024-08-16
-
光伏新政突拉“电闸” 专家直言:呼吁撤销新政2024-08-16
-
2019年光伏发电电价预测浅析2024-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