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镇江:交流充电桩每千瓦补贴400元

来源:
时间:2019-03-26 15:45:31
热度:

镇江:交流充电桩每千瓦补贴400元日前,镇江市财政局、镇江市工信局联合发布了《2018-2020年镇江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实施细则》,对经省级认定的公共领域充电设施建设

日前,镇江市财政局、镇江市工信局联合发布了《2018-2020年镇江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实施细则》,对经省级认定的公共领域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按充电桩充电功率给予补贴,交流充电桩每千瓦400元,直流充电桩每千瓦600元。单个充电站或充电桩群的补贴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对闲置的车辆和充电设施不予补贴。国家有关部委对补贴政策有重大调整或省市有明确要求需要重新制定地方财政补贴政策的另行公布。

《细则》要求,公共服务领域充电桩建设运营单位投资建设充电桩必须符合市相关规划,建立完善企业监控平台,加强对充电设施安全状态的实时监控,保证充电设施运行安全,并主动接受市有关部门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享受地方财政补贴资金的公共服务领域充电基础设施原则上不得移除,因规划调整等原因确需移除的需报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