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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兑现建筑光伏一体化项目补贴 4月3日申报

来源:
时间:2019-03-21 09: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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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兑现建筑光伏一体化项目补贴 4月3日申报日前,合肥经信局发布通知称,将开展2018年度光伏产业类扶持政策相关补贴兑现工作,受理对象为市级光伏政策中,“促进企业做强做优”和“支持

日前,合肥经信局发布通知称,将开展2018年度光伏产业类扶持政策相关补贴兑现工作,受理对象为市级光伏政策中,“促进企业做强做优”和“支持‘光伏+’应用”屋顶产权人、建筑光伏一体化项目补贴(部分由其他市直单位兑现的项目,以相关单位通知为准)。通知要求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19年4月3日前,将申报材料报至辖区经信部门。

通知原文

关于开展2018年度合肥市光伏产业扶持政策补贴资金兑现工作的通知

合经信电子〔2019〕91号

各县(市)区经信委(经促局)、开发区经贸局,有关企业

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合政〔2018〕101号)(以下简称市级光伏政策),市经信局将开展我市2018年度光伏产业类扶持政策相关补贴兑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本次受理对象为市级光伏政策中,“促进企业做强做优”和“支持‘光伏+’应用”屋顶产权人、建筑光伏一体化项目补贴(部分由其他市直单位兑现的项目,以相关单位通知为准),申报条件及材料等按《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合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合肥市进一步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合经信电子〔2018〕553号)执行。

二、申报流程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19年4月3日前,将申报材料报至辖区经信部门。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及时组织企业申报,按照有关要求严格审核申报材料,并对申报项目100%实地查验;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于4月12日前正式报至市经信局电子信息及软件处(市政务中心B座1410室),附件表格至市经信局网站下载,电子版发至邮箱jxwdzxxc@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三、有关事项

企业、机构、个人应做到诚信申请,对违反国家、省及本市专项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的予以追回,涉事单位纳入产业政策信息系统黑名单库,3年内不得享受任何财政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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