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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印发:因地制宜发展光伏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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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2-19 11: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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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印发:因地制宜发展光伏发电: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是指导粤港澳大湾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合作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规划近期至2022年,远期展望到2035年。

第五章加快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的第二节提出建成智慧城市群。推进新型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和珠三角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加强粤港澳智慧城市合作,探索建立统一标准,开放数据端口,建设互通的公共应用平台,建设全面覆盖、泛在互联的智能感知网络以及智慧城市时空信息云平台、空间信息服务平台等信息基础设施,大力发展智慧交通、智慧能源、智慧市政、智慧社区。推进电子签名证书互认工作,推广电子签名互认证书在公共服务、金融、商贸等领域应用。共同推动大湾区电子支付系统互联互通。增强通信企业服务能力,多措并举实现通信资费合理下降,推动降低粤港澳手机长途和漫游费,并积极开展取消粤港澳手机长途和漫游费的可行性研究,为智慧城市建设提供基础支撑。

第五章的加快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第三节建设能源安全保障体系指出,优化能源供应结构大力推进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粤港澳大湾区能源结构和布局,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供给体系大力发展绿色低碳能源,加快天然气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有序开发风能资源,因地制宜发展太阳能光伏发电、生物质能,安全高效发展核电,大力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不断提高清洁能源比重。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全文如下。

目录

前言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发展基础

第二节 机遇挑战

第三节 重大意义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战略定位

第四节 发展目标

第三章 空间布局

第一节 构建极点带动、轴带支撑网络化空间格局

第二节 完善城市群和城镇发展体系

第三节 辐射带动泛珠三角区域发展

第四章 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

第一节 构建开放型区域协同创新共同体

第二节 打造高水平科技创新载体和平台

第三节 优化区域创新环境

第五章 加快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第一节 构建现代化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第二节 优化提升信息基础设施

第三节 建设能源安全保障体系

第四节 强化水资源安全保障

第六章 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

第一节 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

第二节 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第三节 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

第四节 大力发展海洋经济

第七章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第一节 打造生态防护屏障

第二节 加强环境保护和治理

第三节 创新绿色低碳发展模式

第八章 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

第一节 打造教育和人才高地

第二节 共建人文湾区

第三节 构筑休闲湾区

第四节 拓展就业创业空间

第五节 塑造健康湾区

第六节 促进社会保障和社会治理合作

第九章 紧密合作共同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第一节 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营商环境

第二节 提升市场一体化水平

第三节 携手扩大对外开放

第十章 共建粤港澳合作发展平台

第一节 优化提升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功能

第二节 打造广州南沙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

第三节 推进珠海横琴粤港澳深度合作示范

第四节 发展特色合作平台

第十一章 规划实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第二节 推动重点工作

第三节 防范化解风险

第四节 扩大社会参与

前言

粤港澳大湾区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肇庆市(以下称珠三角九市),总面积5.6万平方公里,2017年末总人口约7000万人,是我国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在国家发展大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既是新时代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新尝试,也是推动“一国两制”事业发展的新实践。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充分发挥粤港澳综合优势,深化内地与港澳合作,进一步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在国家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中的支撑引领作用,支持香港、澳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增进香港、澳门同胞福祉,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让港澳同胞同祖国人民共担民族复兴的历史责任、共享祖国繁荣富强的伟大荣光,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是指导粤港澳大湾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合作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规划近期至2022年,远期展望到2035年。

第一章 规划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香港、澳门回归祖国后,粤港澳合作不断深化实化,粤港澳大湾区经济实力、区域竞争力显著增强,已具备建成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的基础条件。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区位优势明显。粤港澳大湾区地处我国沿海开放前沿,以泛珠三角区域为广阔发展腹地,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交通条件便利,拥有香港国际航运中心和吞吐量位居世界前列的广州、深圳等重要港口,以及香港、广州、深圳等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航空枢纽,便捷高效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正在加速形成。

经济实力雄厚。经济发展水平全国领先,产业体系完备,集群优势明显,经济互补性强,香港、澳门服务业高度发达,珠三角九市已初步形成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先导、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体的产业结构,2017年大湾区经济总量约10万亿元。

创新要素集聚。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广东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稳步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加快建设。粤港澳三地科技研发、转化能力突出,拥有一批在全国乃至全球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高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大科学工程,创新要素吸引力强,具备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良好基础。

国际化水平领先。香港作为国际金融、航运、贸易中心和国际航空枢纽,拥有高度国际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以及遍布全球的商业网络,是全球最自由经济体之一。澳门作为世界旅游休闲中心和中国与葡语国家商贸合作服务平台的作用不断强化,多元文化交流的功能日益彰显。珠三角九市是内地外向度最高的经济区域和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在全国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

合作基础良好。香港、澳门与珠三角九市文化同源、人缘相亲、民俗相近、优势互补。近年来,粤港澳合作不断深化,基础设施、投资贸易、金融服务、科技教育、休闲旅游、生态环保、社会服务等领域合作成效显著,已经形成了多层次、全方位的合作格局。

第二节 机遇挑战

当前,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文化多样化深入发展,全球治理体系和国际秩序变革加速推进,各国相互联系和依存日益加深,和平发展大势不可逆转,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一带一路”建设深入推进,为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竞争力、更高水平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拓展了新空间。在新发展理念引领下,我国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为大湾区转型发展、创新发展注入了新活力。全面深化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为创新大湾区合作发展体制机制、破解合作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提供了新契机。

同时,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也面临诸多挑战。当前,世界经济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增多,保护主义倾向抬头,大湾区经济运行仍存在产能过剩、供给与需求结构不平衡不匹配等突出矛盾和问题,经济增长内生动力有待增强。在“一国两制”下,粤港澳社会制度不同,法律制度不同,分属于不同关税区域,市场互联互通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生产要素高效便捷流动的良好局面尚未形成。大湾区内部发展差距依然较大,协同性、包容性有待加强,部分地区和领域还存在同质化竞争和资源错配现象。香港经济增长缺乏持续稳固支撑,澳门经济结构相对单一、发展资源有限,珠三角九市市场经济体制有待完善。区域发展空间面临瓶颈制约,资源能源约束趋紧,生态环境压力日益增大,人口红利逐步减退。

第三节 重大意义

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世界级城市群,有利于丰富“一国两制”实践内涵,进一步密切内地与港澳交流合作,为港澳经济社会发展以及港澳同胞到内地发展提供更多机会,保持港澳长期繁荣稳定;有利于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实现创新驱动发展,为我国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不断增强提供支撑;有利于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建设高水平参与国际经济合作新平台;有利于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通过区域双向开放,构筑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对接融汇的重要支撑区。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坚持新发展理念,充分认识和利用“一国两制”制度优势、港澳独特优势和广东改革开放先行先试优势,解放思想、大胆探索,不断深化粤港澳互利合作,进一步建立互利共赢的区域合作关系,推动区域经济协同发展,为港澳发展注入新动能,为全国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提供支撑,建设富有活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打造高质量发展的典范。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创新驱动,改革引领。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区域协同创新体系,集聚国际创新资源,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发展区域。全面深化改革,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新突破,释放改革红利,促进各类要素在大湾区便捷流动和优化配置。

协调发展,统筹兼顾。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加强政策协调和规划衔接,优化区域功能布局,推动区域城乡协调发展,不断增强发展的整体性。

绿色发展,保护生态。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城市建设运营模式,为居民提供良好生态环境,促进大湾区可持续发展。

开放合作,互利共赢。以“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打造高水平开放平台,对接高标准贸易投资规则,加快培育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充分发挥港澳独特优势,创新完善各领域开放合作体制机制,深化内地与港澳互利合作。

共享发展,改善民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大优质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使大湾区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一国两制”,依法办事。把坚持“一国”原则和尊重“两制”差异有机结合起来,坚守“一国”之本,善用“两制”之利。把维护中央的全面管治权和保障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有机结合起来,尊崇法治,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把国家所需和港澳所长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市场化机制的作用,促进粤港澳优势互补,实现共同发展。

第三节 战略定位

充满活力的世界级城市群。依托香港、澳门作为自由开放经济体和广东作为改革开放排头兵的优势,继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在构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快制度创新和先行先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更好融入全球市场体系,建成世界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基地,建设世界级城市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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