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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将无偿资助高端智能装备首台突破项目:涉光伏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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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2-12 11: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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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将无偿资助高端智能装备首台突破项目:涉光伏装备:日前,上海市经信委发布了《关于开展2019年度上海市高端智能装备首台突破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指出,对首台突破项目将采取无偿资助方

:日前,上海市经信委发布了《关于开展2019年度上海市高端智能装备首台突破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指出,对首台突破项目将采取无偿资助方式,每个项目支持比例不超过首台装备销售合同金额的30%。对被评为国际首台装备项目,按合同金额的20-30%比例进行支持,支持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对被评为国内首台装备项目,按合同金额的10%比例进行支持,支持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对示范应用项目将采取无偿资助方式,每个项目支持比例不超过其高端智能装备及系统集成投资的20%,支持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9年度上海市高端智能装备首台突破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有关单位:

为加快落实《全力打响“上海制造”品牌加快迈向全球卓越制造基地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沪委办发〔2018〕18号),按照《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经信规〔2015〕10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上海市高端智能装备首台突破专项支持实施细则》(沪经信规范〔2019〕1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就开展2019年度上海市高端智能装备首台突破专项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为在本市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财务制度健全、具有承担装备研制的相应能力;

(二)申报的项目内容必须符合项目指南(见附件1)的要求;

(三)项目执行期不超过3年;

(四)已承担本专项项目且未按照合同规定日期完成验收的单位(包括已提交延期申请),不予申报本年度项目。

其他具体要求及条件参照《实施细则》规定。

二、支持范围

支持本市研制单位形成销售合同的首台突破类项目。同批签订合同原则要求研制单位与用户签订的合同不超过3个,合同之间的时间跨度不超过半年,且签订日期应在2018年4月1日及以后。

三、支持标准

(一)对首台突破项目。采取无偿资助方式,每个项目支持比例不超过首台装备销售合同金额的30%。对被评为国际首台装备项目,按合同金额的20-30%比例进行支持,支持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对被评为国内首台装备项目,按合同金额的10%比例进行支持,支持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二)对示范应用项目。采取无偿资助方式,每个项目支持比例不超过其高端智能装备及系统集成投资的20%,支持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四、申报材料

《2019年度上海市高端智能装备首台突破专项项目申请表》、《2019年度上海市高端智能装备首台突破专项项目申请书》。

五、申报方式

采取网上和书面同时申报的方式进行。

网上申报:各申请单位登陆市经济信息化委“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与服务平台”填写申报材料,完成网上申报;各项目申请单位的主管单位登陆该平台并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填写审核意见。

书面申报:各申请单位将网上填报的“申请表”和“申请书”打印一套并加盖公章,报送各主管单位;各主管单位汇总填写《2019年度上海市高端智能装备首台突破专项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并加盖公章,连同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一并报送我委。纸质申报材料需现场提交,不接受快递、邮寄等方式。

六、项目遴选

我委将根据《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支持。

七、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2019年2月11日10:00-4月15日17:00(以系统显示时间为准。临近截止时间系统拥堵,建议尽早提交),过时不予受理。

书面申报时间:2019年4月8日-4月15日,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5:00,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申报。

八、联系人

郭磊 电话:60801134

戴梦莹 电话:60801851

网上填报技术支持:60801111转2号分机

九、申明

我委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上海市产业转型发展专项资金申报事宜,请项目单位自主申报项目,我委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委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委举报。

附件1:

2019年度上海市高端智能装备首台突破专项项目指南

一、高端智能制造装备

1、智能机器人。焊接、搬运、装配、喷涂、人机协作、柔性制造等工业机器人;洁净及防爆环境、极端环境等特种工业机器人;安防救援、医疗健康、康复陪护、智能型公共服务、国防安全、教育娱乐等服务机器人;高精密减速器、高性能专用伺服电机和驱动器、高速高性能控制器、传感器、末端执行器等核心基础零部件。

2、增材制造装备。金属、非金属、生物及医疗个性化、建筑打印等增材制造装备;高光束质量激光器、高品质电子枪、大功率激光扫描振镜、动态聚焦镜等精密光学器件、阵列式高精度喷嘴/喷头等核心基础零部件。

3、高档数控机床及智能加工设备。高档数控磨床、复合磨削中心、高速精密五轴联动加工中心、搅拌摩擦焊数控装备、自动钻铆装备等。伺服驱动部件、高速精密轴承、主轴及丝杠等核心基础零部件;高档数控系统;焊接、雕刻切割、镭射打标、钻孔、立体光刻等激光加工设备;高端大型多向模锻压机。

4、智能传感及控制系统。超高温温度和压力、高端应变式、精密位置、化学生物、智能温度、视觉、多参数复合等智能传感器;分散型控制系统、现场总线控制系统、可编程控制系统、嵌入式专用控制系统、非量化自平衡调节系统等控制系统。

5、智能检测和装配装备。数字化非接触精密测量、在线无损检测装备;可视化柔性装配装备;激光跟踪测量、柔性可重构工装的对接与装配装备;智能化高效率强度与疲劳寿命测试与分析装备;全生命周期健康检测诊断装备;基于大数据的在线故障诊断与分析装备等。

6、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自动导引小车(AGV)、激光导引小车(LGV)、重载AGV,智能多层穿梭车;轻型高速堆垛机、超高超重型堆垛机;智能悬挂输送系统、智能仓库系统、港口堆场智能作业系统、港口设备及智能控制系统等。

7、智能仪器仪表。智能测量仪器仪表、在线分析仪器、在线色谱仪、在线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电动执行机构和阀门定位器以及调节阀、激光流量计、物位仪表、在线材料性能试验仪器等。

8、智能制造成套装备。集成机器人、数控机床、专用加工装备等硬件和软件的智能制造成套装备;电子信息、汽车制造等行业应用的智能制造成套装备;以及其他高端智能制造成套装备。

二、高端能源装备

1、燃气轮机。E级、F级及以上重型燃气轮机;先进中小型燃气轮机;热通道部件、燃烧室、燃烧器、透平叶片等关键部件。

2、先进核电装备。蒸汽发生器、堆内构件、控制棒驱动机构、压力容器、大型铸锻件、关键泵阀等先进核能系统关键设备;仪控系统;乏燃料处理关键设备。

3、大型海上风电装备。6MW及以上等级海上风力发电机组、2-3MW及以上等级陆上风力发电机组及关键零部件。

4、智能电网关键装备。智能型大型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电力电子功率器件,智能输配电设备,大规模储能系统,智能电网相关控制设备等。

5、高效清洁大容量火电设备。600℃及以上等级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及关键设备;1000MW级超超临界超低背压燃煤发电机组及关键设备。

6、太阳能发电核心装备。低耗能太阳能级多晶硅生产设备、单晶硅拉制设备、多晶硅铸锭装备、高效电池片生产设备等太阳能发电核心装备。

三、高端成套装备

1、高端医疗装备。医学影像设备、超声诊疗设备、生化临检设备、体外诊断设备、治疗设备、移动医疗设备、康复治疗设备、植(介)入器械;CT用高能X射线球管、磁共振梯度功率放大器、磁共振射频功率放大器、磁共振梯度线圈、磁共振并行发射线圈等关键零部件。

2、微电子和光电子装备。大规模集成电路芯片前端和后端生产核心及工艺装备;MEMS和新型传感器生产核心及工艺装备;LED芯片和III-V半导体器件生产核心及工艺装备。

3、轨道交通设备。城市轨道地铁、轻轨车辆,现代有轨电车;新一代大功率交流传动机车、高速动车组制动系统;轨道交通通信信号系统;盾构等轨道交通施工设备。

4、高端工程机械。高端掘进机械、工程起重机械、混凝土机械、挖掘机械、桩工机械等装备。

5、节能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装备。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处理、土壤修复等新型环保装备;高效机电节能、余热余压利用等节能装备;电子类、冶金类等废弃物综合利用装备。

6、研发和检测设备。航空、航天、船舶等领域研发、试验、检测装备及系统。

四、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

1、新能源汽车。锂离子及三元锂电池、驱动电机、电子控制、电动转向、电动制动、燃料电池、离心式空压机、储氢装置等高性能关键部件及系统;整车及关键零部件研发、试验、检测装备及系统等。

2、智能网联汽车。机器视觉、毫米波雷达、激光雷达、高精度定位、V2X通信终端、多类别传感器融合等先进感知系统;中央域控制器、车载多核智能计算硬件等智能决策系统;智能座舱、线控转向、线控制动等高性能控制执行系统;整车及关键零部件研发、试验、检测装备及系统等。


原标题: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9年度上海市高端智能装备首台突破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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