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安徽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监测和评估报告:风电项目开工率偏低

来源:
时间:2018-12-20 20:06:10
热度:

安徽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监测和评估报告:风电项目开工率偏低12月18日,安徽省发改委发布的《安徽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监测和评估报告》显示,电网建设全面加强。省委、省政

12月18日,安徽省发改委发布的《安徽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监测和评估报告》显示,电网建设全面加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现代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印发实施《安徽省电网发展规划(2017—2021年)》,坚强智能电网建设全面提速。省级骨干电网方面,建成淮南—南京—上海(安徽段)特高压工程,省际电力交换能力提高到1700万千瓦;准东—皖南特高压工程(安徽段)建设稳步推进。500千伏肥北、怀洪、福渡、广德、涓桥等5座变电站建成投运,平山电厂送出、板集电厂送出、铜陵电厂二期送出、沙河扩建2号主变等工程按期建成,开工建设安庆三、阜三、金寨等17个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市级主干网架方面,建成合肥牌坊、滁州护桥等22个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完成阜阳薛桥、蚌埠蒋南等7个变电站扩建工程;建成蚌埠电厂二期等2个220千伏电源送出工程;建成文都—庐江线路等8个线路工程;开工建设合肥小庙、马鞍山塔岗等39个220千伏输变电工程。配电网建设改造方面,密切跟踪市区、县城、中心城镇和产业园区等经济增长热点,不断提升供电能力,消除城镇用电瓶颈;加大农网改造升级力度,推进城乡供电服务均等化进程。110、35千伏变电容载比分别为2.11、1.9,城网、农网户均配变容量分别达到3.7千伏安/户、2.3千伏安/户。电网智能化发展方面,新建和改造智能变电站206座、配电自动化主站3座、配电终端2009个。

blob.png

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十三五”能源规划实施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能发规划〔2017〕72号)要求,安徽省能源局会同有关单位和研究机构对《安徽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了监测和评估,在此基础上编制《安徽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监测和评估报告》。

一、《规划》实施情况

(一)能源发展总体情况

“十三五”以来,全省能源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构建能源安全保障体系,大力推进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提升能源发展质量和效率,《规划》目标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良好。

1.能源供应保障能力增强。2016—2017年,累计新增电力装机1308万千瓦,截至2017年底,全省电力装机6468万千瓦、发电量2470亿千瓦时,比2015年分别增长25.3%和19.8%;拥有煤炭生产矿井44对、核定产能1.43亿吨/年,单井平均产能320万吨/年,单井规模居全国前列。“一体化、网络化”现代能源基础设施体系日益完善,全省在运11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840座,变电容量1.6亿千伏安、输电线路长度4.4万公里;现有天然气长输管道2605公里,原油管道690公里,成品油管道760公里,天然气储气能力2888万方,成品油库容90万方。

2.能源消费结构持续优化。2016—2017年累计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894万千瓦,截至2017年底,全省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1534万千瓦、2017年发电量229亿千瓦时,分别是2015年的2.4倍、2倍。2017年,全省能源消费总量13051.9万吨标准煤、能源消费年均增长2.9%,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至0.497吨标准煤/万元(地区生产总值按照2015年可比价格计算),连续两年完成国家下达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煤炭消费占能源消费的比重降至72.5%,比2015年下降4.3个百分点;油品消费占17.37%、天然气消费占4.48%,非化石能源消费占5.66%,比2015年分别提高1.17、0.68和2.16个百分点。

3.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水平提高。2017年,全省原煤入选率提高至95%、矿井水综合利用率提高至70%,比2015年分别提高5个、7个百分点。煤矸石综合利用率达到100%。电煤占煤炭消费的比重提高至55.2%,比2015年提高2.2个百分点。低热值煤发电装机达到265万千瓦、年利用低热值煤超过800万吨,瓦斯发电装机14万千瓦、瓦斯抽采量6.8亿立方米、利用量2.6亿立方米。60万千瓦级以上火电机组占全省火电装机容量的80%,大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火电供电煤耗297克标煤/千瓦时,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3克/千瓦时。燃煤火电机组全部安装了环保设施,2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火电机组全部实现超低排放,提前一年完成国家目标任务。

4.能源惠民利民成效显著。累计实施8批次216亿元农网改造升级专项工程,截至2017年底,农村户均配变容量由2015年的1.74千伏安提高到2.3千伏安、年均停电小时由26.1小时降至11.3小时。通过实施“两年攻坚战”,在全国率先实现村村通动力电,率先完成平原地区机井通电全覆盖,中心村电网改造完成数量居全国首位。先行探索光伏扶贫这一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有效方式并推向全国,截至2017年底,全省累计并网光伏扶贫装机199.3万千瓦,居全国首位,每年可为贫困户增收约20亿元。

5.能源体制改革稳步推进。扎实推进能源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累计退出煤炭产能1689万吨,提前完成煤炭去产能五年任务三年“大头落地”目标;有效防范煤电产能过剩风险,淘汰落后煤电产能44.6万千瓦,缓建煤电装机96万千瓦。电力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发用电计划有序放开,市场化交易机制逐步完善,电力直接交易规模逐年大幅增加。2015—2017年,分别完成电力直接交易量178、394、550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11%、23%和28.6%,累计降低企业用电成本73.4亿元。油气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引进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天然气管道近400公里。鼓励开展多种形式大用户直供气,直供气用气量已达到全省非居民用气量的30%以上,年减少企业用气支出2.5亿元。推行工业用户倒阶梯气价,2017年降低工业企业大用户用气支出4亿元。

(二)能源发展形势分析

党的十九大提出,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清洁能源产业,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我省加快建设五大发展美好安徽,着力构建现代基础设施体系,能源发展宏观环境总体有利。但我省能源发展改革也面临结构调整任务艰巨、供应保障形势偏紧、体制机制有待完善等突出问题。

有利因素方面一是能源消费需求仍将保持稳步增长。2017年,我省人均用能2.08吨标准煤,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64%。未来一个时期,我省仍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阶段,工业用能稳步增长,交通、建筑用能快速增长,人均用能保持较快增长。随着我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能源需求仍将保持刚性增长,为能源发展提供了较大的空间。二是能源产业发展条件较好。我省资源条件相对优势明显,煤、水资源兼备。区位条件优越,地处长江经济带承上启下、承东启西位置,随着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进程加快,与长三角兄弟省市能源互济互保、基础设施互通互联进程加快。电网坚强智能,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较强。能源通道完善,水运、铁路运输通畅,超高压、特高压输电通道齐备。三是能源改革释放发展潜力。“十三五”以来,按照国家部署,我省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推进简政放权,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深入推进电力、石油天然气等重点领域改革和能源市场建设,拓宽社会资本进入能源领域渠道,改革红利进一步释放。

不利因素方面一是能源保供压力增大。“十三五”以来,国家深入推进煤炭去产能,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我省煤炭、电力等行业发展受限,而能源需求刚性增长,加之我省可再生能源资源缺乏、天然气资源供应紧张,预计“十三五”后期及今后一个时期,能源供应短缺风险加大。二是能源结构调整任务艰巨。受能源资源禀赋和产业结构等因素影响,我省对煤炭依赖度较高。2017年,煤炭占全省能源生产的91.6%,煤炭消费比重比全国约高12个百分点;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比全国低8.5个百分点。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背景下,能源结构调整任务异常艰巨。三是体制机制有待完善。能源行业自然垄断、竞争性垄断和无序竞争现象仍然存在,能源价格、税收、财政、环保等政策衔接不够,市场体系有待完善,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天然气、电力调峰成本补偿及相应价格机制亟待完善,科学灵活的价格调节机制尚未完全形成。

(三)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规划》设定的能源总量、结构、效率、环保等4个方面、20项指标全面按序时进度完成规划目标。

1.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规划》设定约束性指标5项。截至2017年底,煤炭占能源消费比重降至72.5%,煤电供电煤耗降至297克标准煤/千瓦时,非化石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的比重提高至5.66%,上述3项指标提前并超额完成2020年规划目标;全省能源消费总量13051.9万吨标准煤,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较上年下降5.28%,上述2项指标按序时进度完成规划目标。

2.预期性指标完成情况。《规划》设定15项预期性指标。截至2017年底,石油消费量约1595万吨,石油消费比重提高至17.37%,非化石能源装机比重提高至23.7%,电网线损率下降至7.18%,煤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排放浓度分别降至28、43、6毫克/立方米。上述7项指标提前完成2020年规划目标。能源生产总量9144万吨标准煤,电力装机规模6468万千瓦,全社会用电量1921亿千瓦时,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比达到9.2%,天然气消费量44.17亿立方米(含煤层气),天然气消费占比4.48%,原煤入选率达到95%。上述7项预期性指标按序时进度完成规划目标。

2017年,全省煤炭消费量16084.6万吨,比规划序时进度少412.2万吨;煤炭消费年均增长1.3%,比规划年均增速低1.3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十三五”以来,我省大力推进能源消费总量控制,严格控制新增耗煤项目。同时,按照国家要求,启动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煤炭消费增速回落。

(四)重点任务推进情况

“十三五”以来,全省能源系统认真推进《规划》实施,《规划》确定的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较好。

1.煤炭产业转型升级成效明显。一是煤炭产能控制取得阶段性成果。“十三五”以来,我省停止核准新增煤炭产能项目,并对在建矿井采取缓建措施。2016—2017年,全省仅投产矿井2对,新增产能445万吨/年。认真贯彻国家化解煤炭过剩产能部署,累计关闭资源枯竭、灾害严重、长期亏损矿井11对,退出产能1689万吨/年;4对矿井实施减量生产,核减产能55万吨/年。二是煤矿绿色安全高效生产水平进一步提高。加强生产矿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依法依规停产整顿。2016—2017年,全省煤矿年均发生死亡事故7.5起、死亡7.5人,百万吨死亡率降至0.062,比“十二五”分别下降61.9%、77.4%和74.5%。大力提高煤炭生产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推行充填开采、保水开采、煤与瓦斯共采等绿色开采技术,加大安全系统改造和重大灾害治理力度。截至2017年底,全省拥有安全高效矿井28对,核定产能10545万吨/年,占全省产能的73.7%。生产矿井采煤机械化、掘进机械化程度提高至100%和98%,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三是企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截至2017年底,全省重点煤炭企业电力权益装机容量1226万千瓦,煤炭物流设施周转量10221万吨/年,静态储量610万吨,焦炭、甲醇和合成氨产能分别为440万吨/年、40万吨/年和50万吨/年。省属3家煤炭企业获得内蒙古、山西、陕西等省区多对矿井的主体开发资格,规划建设规模约4600万吨/年。煤炭企业经营状况大幅改善,2017年,煤炭行业实现利润超过80亿元,全行业亏损局面得到扭转。

2.燃煤火电项目建设放缓。“十三五”以来,国家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我省燃煤火电建设放缓。2016—2017年,仅建成淮北平山电厂2号机、利辛板集电厂、皖能铜陵6号机等5台“十二五”结转燃煤火电机组,新增装机331万千瓦,完成规划目标的24%;在建蚌埠电厂二期、钱营孜煤矸石、神皖庐江电厂、华电芜湖3号机等7台机组,装机424万千瓦;华能巢湖电厂二期、阜阳华润电厂二期未能如期开工,大唐滁州电厂尚未核准,列入规划的煤电储备项目没有开展实质性工作。燃煤火电节能减排成效显著,累计淘汰关停小火电机组6台、44.65万千瓦,完成规划目标的90%;完成3205万千瓦的超低排放改造和1300万千瓦节能改造任务,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比2015年分别减少了63%、44%和29%,全省煤电平均供电煤耗297克标煤/千瓦时,电网线损率下降至7.18%,提前2020年规划目标。

   首页   下一页   上一页   尾页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