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
陕西韩城市焦化企业敷衍治理污染突出
陕西韩城市焦化企业敷衍治理污染突出2018年11月9日至12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陕西韩城市开展下沉督察,督察发现当地一些焦化企业敷衍治理,环境问题突出。“回
2018年11月9日至12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陕西韩城市开展下沉督察,督察发现当地一些焦化企业敷衍治理,环境问题突出。
“回头看”发现,当地焦化企业存在敷衍治理等问题
韩城市位于陕西省东部黄河西岸,关中盆地的东北隅,是关中地区主要的焦化产业集聚区,焦化产能约900万吨/年,占到整个关中地区的近80%,是汾渭平原蓝天保卫战的重点区域。
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指出,关中地区大气环境质量形势严峻,污染突出。为落实整改要求,打赢蓝天保卫战,陕西省印发《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17年工作方案》和9个专项治理方案,以及《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对严控关中地区“两高”行业产能、开展工业堆场扬尘治理、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整治等提出了要求。韩城市委、市政府2018年也出台20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为期一年的集中整治。
但是“回头看”发现,当地焦化企业存在敷衍治理等一系列突出问题,群众投诉举报不断,反映十分强烈。
个别企业烟气旁路排放、堆场混乱、VOCs“表面治理”
龙门煤化工公司焦炉烟气旁路排放。作为关中地区最大的焦化企业,龙门煤化工公司焦化产能达到400万吨/年,占据韩城市焦化产能“半壁江山”。出于安全生产考虑,该公司在4套焦炉烟气脱硫设施前预留烟气旁路,用于应急状态下的事故排放,但企业却将其视为“方便之门”,频繁通过旁路直排烟气,性质十分恶劣。调查发现,由于烟气脱硫设施存在设计标准偏低、施工质量较差等原因,自2017年11月投运以来,经常性发生故障停运,焦炉烟气未经处理直接通过旁路排放。据统计,2018年1月至11月,在焦炉正常生产情况下,4套脱硫设施累计停运313天,其中4号焦炉开旁路天数达到生产天数的32%。此外,督察发现,该企业还存在旁路挡板密闭不严等问题,即使在旁路关闭情况下,仍有部分焦炉烟气未经处理经由旁路偷排。
合力煤焦公司堆场混乱,污染严重。该公司焦化产能100万吨/年,在多次检查中均被发现存在突出环境问题,是一家“老大难”企业。此次督察发现,该公司环境管理依然混乱,脏乱差问题突出,环保设施建设不到位;没有采用仓储、罐储、封闭或半封闭等方式建设工业堆场,十几万吨精煤露天堆放,堆场大部分区域堆料超高堆放,抑尘网形同虚设,喷淋、覆盖和围挡等防风抑尘措施不完善,扬尘污染严重。焦炉炉头烟气无组织排放严重,筛焦车间也未建设除尘设施,厂区地面煤末、焦渣随处可见。
此外,该企业还谎称2018年已完成干熄焦改造等治理内容,并以改造方案应对督察组,经核实,企业根本没有完成干熄焦改造任务。
中汇煤化公司挥发性有机物“表面治理”。该公司焦化产能80万吨/年,是陕西省最早完成VOCs治理的焦化企业,也是当地VOCs治理的标杆企业。但督察发现,该企业治理设施“空转”,假治理,真排污。虽然对化产装置区多个分散的VOCs排放口进行集中收集后采取酸洗、碱洗、活性炭吸附进行集中处理,但实际处理装置根本未发挥作用。装置内碱洗液pH值居然为中性,企业也不能提供活性炭更换记录和废活性炭的处置记录。在证据面前,企业负责人承认操作人员没有给碱洗液添加氢氧化钠,活性炭从2017年12月设施建成之后就再未更换过。治理装置实际没有发挥VOCs治理作用,VOCs只是由分散排放变为集中排放,治理工作成为“表面文章”。
韩城市委、市政府抓得不实
韩城市委、市政府在推动焦化等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和深度治理方面抓得不实,虽然出台了专项治理方案,但标准不严,要求不高,措施不硬,治理工作流于表面;韩城市工信、环保等部门督促整改不力,监管不到位;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不落实,环保工作被动应付,表面治理,环境污染问题长期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督察组将根据“回头看”有关要求,进一步核实情况、查清问题,并持续关注有关问题整改、查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