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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提前实现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来源:
时间:2018-11-26 14: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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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提前实现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发布的监测数据显示:至11月18日,吉林省长春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82天,其中优级105天,良级177天,优良率90.1%。长春市已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发布的监测数据显示:至11月18日,吉林省长春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82天,其中优级105天,良级177天,优良率90.1%。长春市已提前实现《吉林省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中规定的“长春市2018年优良天数达到280天”的目标。

今年以来,长春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向好。空气优良天数比上年同期增加41天。重污染天数仅1天,同比减少9天。空气中主要污染物细颗粒物(PM2.5)均值3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6.7%;其他5项污染物也均有不同程度下降。特别是8月份,长春市空气质量在全国169个重点城市位列第七,成为8月份北方空气质量最好的城市。这也是长春市有空气质量状况记载以来在全国的最好排名。截至11月18日,长春市环境空气质量已连续107天保持优良。

据环保和气象专家分析,长春市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一方面是由于气象条件较利于污染物扩散,更重要的是近年来特别是2016年以来,长春市全面加强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开展伊通河综合治理、旧城区全面改造、机动车拥堵彻底治理、城市全面精细化管理等综合施策的结果。

在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中,长春市积极作为,在燃煤、秸秆、扬尘、工业、机动车污染治理等方面多措并举,精准施策,协同发力,成果显著。

治理燃煤污染。目前全市共淘汰燃煤锅炉7001台,每年减少燃煤约180万吨。实施暖房子外墙保温改造每年可减少排放烟尘0.26万吨、二氧化硫0.32万吨。煤炭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下降至67.3%。全市450台每小时2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完成达标改造,全市16台2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全部实现超低排放。今年秋季以来,长春市农田内无一例秸秆焚烧火点。

整治扬尘污染。每年消除裸露地面300公顷以上。伊通河综合整治工程新增绿地1350公顷。“以克论净、深度保洁”扩大到60条街路。今年新增清洗车和洒水车380台,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5%。对不合格工地依法依规进行整治。

治理工业污染。16家高污染工业企业搬迁改造和退城入园,关闭取缔39户石灰企业,淘汰落后产能180万吨。完成整治993家“散乱污”企业。全市公交车中新能源车占92%,15401台出租汽车均实施了“油改气”,累计淘汰黄标车10.7万辆,约占总量的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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