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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周报 | 5大政策+4个企业点

来源:
时间:2018-11-17 12:2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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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周报 | 5大政策+4个企业点聚焦李克强总理要求开展专项行动11月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加大金融支持,缓解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决定开

聚焦

李克强总理要求开展专项行动

11月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加大金融支持,缓解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决定开展专项行动,解决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部署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

为清理政府部门和国有大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账款,会议决定抓紧开展专项清欠行动,国办牵头督办,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审计要介入。凡有此类问题的要建立台账,对欠款“限时清零”。严重拖欠的要列入失信“黑名单”,严厉惩戒问责。对地方、部门拖欠不还的,中央财政要采取扣转其在国库存款或减少转移支付等清欠。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提升商业债务违约成本,严防新的欠款。清欠情况明年春节前向国务院报告。

虽然本次会议并未直接提及光伏产业,但清理政府和国企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受益的将是整个光伏产业链。

能源领域人事变动!章建华任国家能源局局长

根据消息称,中石油总裁章建华调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国家电网董事长舒印彪调任华能集团董事长,现国家电网总经理寇伟主持工作,拟任董事长。据消息称主管部门将正式对外宣布此消息。

市场

甘肃1-10月光伏发电装机806.24万千瓦

11月12日,甘肃工信厅公布了全省2018年10月电力生产运行情况。在装机量方面,截止10月底,全省装机容量5079.39万千瓦,同比增长2.38%。其中,光伏发电装机806.24万千瓦,同比增长3.12%。

在发电量方面,当月全省完成发电量138.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93%,环比9月增长6.83%。其中,光电9.2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8.02%,环比9月增长23.26%;1-10月,全省完成发电量1307.8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0.61%。其中,光电80.4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3%。

在平均发电利用小时方面,1-10月,全省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累计为2666小时,同比增加410小时,增长18.17%。其中,光电1134小时,同比增加208小时,增长22.46%。

1-10月湖北太阳能发电43.47亿千瓦时,增长92.33%

湖北发改委公布的数据显示,10月份,全省发电241.67亿千瓦时(含三峡107.06亿千瓦时),下降8.04%。不含三峡,发电134.61亿千瓦时,增长7.38%,其中水电发电33.05亿千瓦时,下降54.83%;火电发电92.68亿千瓦时,增长107.92%。

元至10月,全省累计发电2416.14亿千瓦时(含三峡893.39亿千瓦时),增长7.75%。不含三峡,全省累计发电1522.76亿千瓦时,增长9.35%,其中水电厂发电407.49亿千瓦时,下降13.76%;火电厂发电1019.74亿千瓦时,增长19.03%,风电发电52.06亿千瓦时,增长27.68%;太阳能发电43.47亿千瓦时,增长92.33%。

2030年欧盟的能源效率必须提高32.5%

欧洲议会(EP)批准了可再生能源的约束性目标和能源效率的指示性目标。到2030年,欧盟的能源效率必须提高32.5%,而可再生能源的能源份额应至少为欧盟最终总消费量的32%。这两个目标都将在2023年之前进行审查。

国家统计局10月太阳能发电同比增长18.8%

11月14日,国家能源局公布数据显示,10月份发电533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8%,增速较上月加快0.2个百分点;日均发电171.9亿千瓦时。1-10月份发电5581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2%。

其中,10月份,火电、风电同比增长3.0%、4.2%,增速分别比上月回落0.7和9.3个百分点。

此外,水电本月同比增长6.2%,比上月加快2.1个百分点;核电同比增长25.1%,比上月加快12.3个百分点;太阳能发电同比增长18.8%,比上月加快15.9个百分点。

企业

亚玛顿拟140万转让亏损光伏电站70%股权

11月13日晚间,亚玛顿发布公告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贵安新区亚玛顿光电材料有限公司拟将其下属电站项目公司义龙亚玛顿70%股权转让给国电投四川。股权转让完成后,贵安亚玛顿将持有义龙亚玛顿30%股权,公司对义龙亚玛顿不再具有控制权,义龙亚玛顿将成为公司的参股公司。

公告显示,亚玛顿将其持有义龙亚玛顿70%股权(认缴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其中实缴200万元,未缴9,800万元),以14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国电投四川。截止2018年9月30日,义龙亚玛顿净资产-12.74万元,净利润-212.74万元。

海陆重工拟2亿元增资子公司 完善光伏产业布局

11月10日,海陆重工发布公告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2亿元人民币向张家港海陆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陆新能源”)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海陆新能源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0万元增至人民币25,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截止2018年9月30日,海陆新能源的资产总额186,894,849.98元、负债总额132,234,411.27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元、净资产54,660,438.71元、营业收入8,033,043.94元、利润总额2,542,767.89元、净利润2,542,767.89元。

江山控股前10月太阳能电站总发电量同比增49%

11月14日,江山控股公布的数据显示,集团拥有的太阳能发电站于2018年1月至10月的总发电量约为191.3万兆瓦时,较去年同期大幅上升约49%。集团于2018年10月31日的总装机量为1839.3兆瓦。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调整

近日,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召开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大会。中共中央组织部副部长张建春宣布了关于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调整的决定舒印彪同志任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免去其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职务;免去曹培玺同志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职务。上述职务任免按有关法律和章程办理。

财经

大全Q3财报薄利多销毛利率腰斩

根据大全新能源发布的第三季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显示,第三季度,大全新能源多晶硅产量4734吨,相比第二季度5659吨减少19.5%。第三季度硅片销量870万片,相比第二季度的980万片同比减少12%。第三季度营收6740万美元,相比第二季度的6300万美元略有增长。

政策

证监会等联合发布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

11月9日,证监会、财政部、国资委联合发布了《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意见》,上市公司股价低于其每股净资产,或者20个交易日内股价跌幅累计达到30%的,可以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进行股份回购;上市公司因该情形实施股份回购并减少注册资本的,不适用《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关于股票上市已满一年的要求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第九条关于特定期间内不得回购股份的条件限制。

此外,鼓励上市公司依法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

上海降低一般工商业两部制目录电价

近日,上海物价局发布了通知,上海市“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两部制电价平均每千瓦时下调7.8分钱。

据通知,市目录销售电价表中的“大工业用电”是指受电变压器(含不通过受电变压器的高压电动机)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工业类用电。“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是指除大工业用电、农业生产用电、居民生活用电以外的其余用电,其中受电变压器容量或用电设备装接容量(以下简称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用户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两部制电价;容量在100千伏安以下的工商业及其他用户用电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单一制电价;容量在100(含)-315(不含)千伏安之间的“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电力用户(含低压两部制用户),可自行选择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两部制或单一制目录电价。具体可由用户向电网申请办理,并自申请后下一计费周期执行,变更周期不少于6个月,暂未申请办理的电力用户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两部制电价。

0.2元连补五年!浙江绍兴滨海新城光伏补贴兑现

近日,绍兴滨海新城管委会发布了《关于滨海新城拟兑现2017年度171户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和9个企业屋顶光伏项目兑现政策》的公示,其中171户家庭屋顶光伏工程,按其实际发电量给予0.2 元/千瓦时的补贴,补贴期限为自发电之日起五年(之前并网发电的自本政策执行之日2017年6月起补贴五年);9个企业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兑现相关政策,主要包括以下三部分项目投资补助(5%*不含税工程造价)、发电量补助(0.2 元/千瓦时)、屋顶业主补助(2元/平方米)。

江西规范售电公司市场行为 严重者暂停售电业务

近日,江西能源局发布的《关于规范当前售电公司和电力用户相关市场行为通知》指出,市场交易过程中,仍然存在部分售电公司通过所谓“零服务费”或低于日常运维成本的低服务费承诺进行非理性竞争,严重影响了电力市场正常秩序,为引导售电公司服务用户的常态化机制,鼓励售电公司通过实施增值服务业务降低用户的综合运营成本,省能源局将组织江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核查和运营评估,对近两年连续亏损仍以过低服务费参与市场竞争的售电公司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暂停售电公司售电业务。

国家能源局征求关于实行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意见

近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征求《关于实行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的通知》意见的函,根据意见稿,售电企业和电力用户协同承担配额义务。承担配额义务的市场主体第一类为各类直接向电力用户供电的电网企业、独立售电公司、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简称配售电公司);第二类为通过电力批发市场购电的电力用户和拥有自备电厂的企业。第一类承担与其年售电量相对应的配额,第二类承担与其用电量相对应的配额。各配额义务主体的售电量和用电量中,公益性电量(含专用计量的供暖电量)免于配额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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