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
加州“100%清洁能源”法案有待完善
加州“100%清洁能源”法案有待完善9月10日,加州州长布朗签署了《100%清洁能源法案》。该法案规定,加州需在2045年实现电力需求100%由可再生能源与零碳能源供应。此外该法案
9月10日,加州州长布朗签署了《100%清洁能源法案》。该法案规定,加州需在2045年实现电力需求100%由可再生能源与零碳能源供应。此外该法案将2030年全州可再生能源发电占比的目标从原来的50%提高到60%。与此同时,布朗还发布了一项行政命令要求全州在2045年实现碳中性,虽然这一命令没有强制法律效应,但如需实现,对于交通与工业行业来说负担不小。
该法案的名称其实并不准确,因为它规定的是清洁电力而非清洁能源目标。具体来说:1.在现有加州配额制机制下,至2030年实现可再生能源供电占比达60%的目标;2. 2045年100%目标将由可再生能源与其它“零碳能源”共同完成。
本法案中尚未明确的内容有:2030年至2045年期间零碳能源该如何定义;包括用户侧光伏在内的分布式发电系统如何参与。目前的配额制机制不把大型水电及核电算在考核范围内,用户侧光伏发电系统所发电力只有部分算入配额制。
由于水电与核电发电量目前已经占加州总发电量的24%,他们是否被包括在目标之内至关重要。如果将两者的发电量计算在内,加州距离“100%清洁电力”目标其实只差不到一半。如果水电与核电最终被认作清洁电力,这对加州来说不仅是首次,也意味着加州不得不承认水电与核电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中所发挥的作用,同时还说明政府必须默许州内公用事业公司继续在州外核电项目中有所参与。
布朗州长签署的行政命令,要求加州在2045年实现碳中性的目标,但该行政命令的法律效力远不及《100%清洁电力法案》。
尽管如此,州长发布的这一行政命令可能预示着未来针对经济领域各产业碳排放问题出台的相关法律。包括前州长阿诺·施瓦辛格(Arnold Schwarzenegger)在内的历任州长所推出的行政命令都为加州气候变化法律的出台奠定了基础 。
无论是100%清洁电力的目标还是经济领域相关产业碳中性的目标都具有一定的挑战性,但相比之下,碳中性的目标更是难上加难。2016年,加州石油与天然气占据了一次能源消费的80%以上,而交通领域的碳排放量也远高于电力行业。
目前,加州交通领域的减排工作已经取得了一些进展。2018年上半年,加州电动车销量已经占到了轻型汽车总销量的6.2%。不过加州交通领域的减排仍然任重道远。而且,目前建筑行业及工业设施中完全减排的解决方案也缺乏成本效益和快速可复制性。
加州是目前全球定下100%清洁电力/碳中性目标最大的地区。作为世界第五大经济体,加州的这些举动将对全球的大宗商品与电力市场产生影响,并带动美国其它州推行类似的政策。此前,在加州出台零排放车辆政策后,其它九个州紧随其后,发起了类似项目。
一组数据
53%
2016年,加州“清洁”能源发电量(包括核电/水电)占该州总发电量比例
60%
至2030年,加州“可再生能源”供电(不包括核电/大型水电项目发电量)占比目标
100%
至2045年,加州“清洁”能源供应长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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