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
汉能移动能源向上市公司发出私有化建议 考虑A股上市
汉能移动能源向上市公司发出私有化建议 考虑A股上市 10月23日,汉能移动能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能移动能源”)发布公告称,决定对持有汉能薄膜发电
公告表示,鉴于上市公司停牌已经超过三年,出于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经汉能移动能源第二届第7次董事会批准,汉能移动能源决定对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所有投资人发出私有化要约。汉能移动能源已于10月12日向上市公司发出了私有化建议,并已获得上市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上市公司要求汉能移动能源根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要求完善落实该提议方案。
汉能移动能源控股作为全球领先的薄膜太阳能企业,始终坚持实业报国,走出了一条创新发展之路。改革开放40年以来,中国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以汉能移动能源为代表的中国非公有制企业同样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日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开放40年来,民营企业蓬勃发展,民营经济从小到大、由弱变强,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是党中央的一贯方针,这一点丝毫不会动摇。
国务院副总理刘鹤也表示,如果没有民营企业的发展,就没有整个经济的稳定发展;如果没有高质量的民营企业体系,就没有现代产业体系,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就是支持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中国证监会也于近日表示,积极支持优质境外上市企业到A股上市,对于境外企业一视同仁,不设门槛。
薄膜太阳能已经上升为国家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2015年以来,国务院、发改委、工信部等部门先后发布35个文件,将薄膜太阳能技术及相关应用列入了国家重点鼓励和支持的技术和产业目录。今年4月,工信部、国家能源局等六部委在《智慧光伏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更明确指出,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加快提升太阳能产业智能制造水平;鼓励特色行业智能太阳能应用,促进我国太阳能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
在此大背景下,汉能移动能源控股顺势而为,决定对持有汉能薄膜发电集团股票的所有投资人发出私有化要约,体现了大股东汉能移动能源控股对中国经济的未来及A股市场充满信心,对薄膜太阳能行业和上市公司汉能薄膜发电的发展未来充满信心;同时,也是对汉能薄膜发电中小股东负责。
汉能通过全球技术整合与自主创新,占据了全球薄膜太阳能技术领先地位。目前,汉能铜铟镓硒(CIGS)组件经德国弗劳恩霍夫太阳能系统研究院(Fraunhofer ISE)认证的最高转化率达到21%;砷化镓(GaAs)组件获得美国国家可再生能源实验室(NREL)认证,以单结电池28.8%、双结电池31.6%的转化效率,成为柔性薄膜电池的双料世界冠军。薄膜发电技术具有柔性可弯曲、质量轻、弱光性好、颜色可调、形状可塑等优势, 可广泛应用于薄膜发电建筑一体化(BIPV)、户用发电、农业应用、汽车应用、电子产品、通用产品、特种产品及商用无人机等领域;不久前,汉能发布颠覆性“发电墙绿色系统解决方案”。截至10月14日,汉能在全球范围内累计专利申请超过7800件,累计授权专利超过1700件。
2018年上半年,汉能薄膜发电主营业务收入与净利均取得大幅增长,现金流状况良好。8月30日,汉能薄膜发电发布的2018半年报显示,上半年公司营收达204.15亿港元,同比增长约615%,净利73.29亿港元,同比增长30倍,创下历史最佳半年业绩纪录。今年9月,公司与日本合作伙伴签订9亿元汉瓦及1万把汉伞预售合约。
10月23日,汉能移动能源控股集团公告称,鉴于汉能薄膜发电集团有限公司(HK 00566)(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停牌已经超过三年,出于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经汉能移动能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届第7次董事会批准,我司决定对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所有投资人发出私有化要约,收购价格为每股不低于5港元,以现金收购或股票置换,私有化之后公司拟在国内A股上市。
公告称,我公司已于2018年10月12日向上市公司发出了私有化建议。上市公司于2018年10月18日召开董事会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做出决议:一致同意我司提出的私有化建议。上市公司要求我司根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要求完善落实该提议方案,上市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程序报相关机构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