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
长三角将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减少燃煤机组发电比例
长三角将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减少燃煤机组发电比例《长三角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日前发布。方案中提出,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深入推
《长三角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日前发布。方案中提出,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深入推进燃煤锅炉治理,开展建成区散煤清零行动。
将采取综合减煤措施,重点削减非电煤炭消费总量。
相比2017年,2018年上海市、浙江省煤炭消费总量持续下降,江苏省净削减1500万吨以上,安徽省煤炭消费总量实现“由增转降”。
严禁新建自备燃煤机组,新建大型燃煤机组实行容量和耗煤量等量或减量替代。
积极推进煤炭集中使用,2018年电力行业煤炭消费量占行政区域煤炭消费总量达到65%以上。制定专项方案,淘汰能耗、水耗、环保、安全等不达标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在确保电力、热力稳定供应基础上,2018年江苏、浙江、安徽分别淘汰44万千瓦、42万千瓦和32万千瓦燃煤机组。制定各类工业园区“一区一热源”行动方案,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进行供热改造,供热半径15公里范围内的小燃煤热电机组和燃煤锅炉全部关停。
优化天然气使用结构。有序发展天然气调峰电站等可中断用户,不再新建天然气热电联产和天然气化工项目。对现有天然气热电联产企业列出清单,秋冬季严格实施以热定电,纳入“压非保民”清单。对新增“煤改气”工业项目,要坚持增气减煤同步,以气定改。
对燃煤锅炉(含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开展拉网式排查,确保无死角、无盲区。排查出的燃煤锅炉要逐一登记,2018年10月底前建立管理清单和台账,并制定综合整治方案。
依法依规加大燃煤锅炉淘汰力度。坚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制定并落实供热衔接方案,在确保供热安全可靠的前提下,加快集中供热管网建设,优先利用热电联产等清洁供暖方式淘汰管网覆盖范围内燃煤锅炉。2018年12月底前,上海市行政区域内所有中小燃煤锅炉清零;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城市建成区淘汰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其中,江苏省淘汰燃煤锅炉388台、6857蒸吨,浙江省淘汰222台、1071蒸吨,安徽省淘汰907台、8717蒸吨。
积极推进每小时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达到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水平。2018年12月底前,江苏省完成183台、39548蒸吨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浙江省完成15台、1295蒸吨;安徽省完成50台、6845蒸吨。加快推进燃气锅炉低氮改造,2018年10月底前,制定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方案,原则上改造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50毫克/立方米。2018年12月底前,上海市完成500台1500蒸吨,浙江省完成85台、350蒸吨,安徽省完成41台、2027蒸吨。开展生物质锅炉专项整治。各地对生物质锅炉进行全面排查,全面掌握锅炉规模、分布、燃料、炉型、治污设施和污染物排放情况,建立管理台账,制定专项整治方案。严格生物质锅炉登记注册,城市建成区和工业园区原则上不得新建生物质锅炉。生物质锅炉应采用专用锅炉,禁止掺烧煤炭等其他燃料,配套布袋等高效除尘设施,严禁燃煤、燃油、燃天然气等锅炉直接改烧生物质成型燃料。
积极推进城市建成区生物质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对于现有生物质锅炉,逐一开展环保核查,对工业聚集区内存在多台分散生物质锅炉的,实施拆小并大,保留一台大型锅炉;对炉型、燃料、治污设施和污染物排放全面符合要求的,要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对非生物质专用锅炉、污染物排放不达标、成型燃料不合格或掺烧其他燃料的,责令立即停产、限期整治,不能满足整改要求的予以淘汰。各地要尽快明确生物质专用锅炉和生物质成型燃料技术要求。
结合“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调整,全面开展城市建成区散煤清理整顿工作。2018年10月底前,各地对行政区域内散煤销售网点、餐饮烧烤、流动摊位等使用散煤及生活散煤使用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建立台账,制定“煤改电”“煤改气”整治方案,拉单挂账,逐一销号,实现散煤清零。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建成区散煤整治工作,已完成整治的地区一律取消散煤销售网点,严禁散煤流入。各地应建立散煤禁烧长效监管机制,纳入网格化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在煤炭运输方面,方案提出,2018年12月底前,各省(市)要制定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方案,大幅提升铁路水路货运量。具备水路、铁路货运条件的重点企业,全部禁止公路运输煤炭和矿石。2018年12月底前,上海市2家、江苏省131家企业、浙江省22家企业、安徽省8家火电和钢铁企业全面禁止汽运煤炭和矿石;上海港、连云港港、宁波港等港口煤炭集港和矿石集疏港改由铁路、水路或管道运输,推动其他沿海及内河主要港口煤炭和矿石等大宗货物集疏港改由铁路、水路或管道运输。加快推动上海市大屯能源、江苏省太仓港、安徽省郑蒲港铁路专用线建设。
此外,电厂等煤炭专用码头实施半封闭或封闭堆存方式。装卸机械采取适用的抑尘措施,在不利气象条件下停止作业。散货运输车辆优先采用封闭车型,防止抛洒滴漏。大型煤炭、矿石码头要安装粉尘在线监测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