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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额制个人理解1:配额利好分布式光伏,此绿证非彼绿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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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9-28 16: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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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额制个人理解1:配额利好分布式光伏,此绿证非彼绿证一、配额制利好无补贴分布式光伏!毫无疑问,按照目前工商业、大工业分布式光伏系统的造价,其项目的度电成本已经低于所在地区的工商业、

  一、配额制利好无补贴分布式光伏!

  毫无疑问,按照目前工商业、大工业分布式光伏系统的造价,其项目的度电成本已经低于所在地区的工商业、大工业价格。

  在文件第二章、第9条中提出六类消纳主体,包含:

  第一类: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所属省级电力公司,依其售电功能承担与售电量相对应的配额

  第二类:各省级及以下地方人民政府所属地方电网企业,依其售电功能承担与售电量相对应的配额;

  第三类: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简称配售电公司,含社会资本投资増量配电网运营企业),承担与售电量相对应的配额

  第四类:独立售电公司(不拥有配电网运营权,不承担保底供电服务)

  第五类:参与电力直接交易的电力用户

  第六类:拥有自备电厂的企业(全部用电量由自发自用可再生能源发电满足的无需承担配额义务)。

  第三类至第六类为独立考核的配额义务主体。

  第三类到第六类都是独立考核的配额义务主体。暂且不说第三、四类,我们先看第五、六类。

  目前,“参与电力直接交易的电力用户”、“拥有自备电厂的企业”,一般都是当地的用电大户,而且,消纳的电力一般都是价格便宜的火电。显然,这两类义务主体,未来非水可再生能源需求,一定会大幅增加!

  在不拥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前提下,这两类义务主体,获得非水可再生能源配额的路径,大致有两个:

  1)从电网购买“非水可再生能源绿证”,该绿证价格应该是:

  脱硫煤标杆+过网费+政府性基金+交叉补贴+电网合理利润

  2)认缴配额补偿金,补偿金的价格应该是:

  脱硫煤标杆+大工业最高过网费+政府性基金+交叉补贴

  无论上述那种方式,可以确认的是:

  上述两种获取的价格应该都与目前的大工业销售电价相当!

  肯定高于当地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度电成本(LCOE)!

  随着明年光伏系统价格进一步下降,“配额补偿金”与“光伏LCOE”之间的差异会进一步拉大!

  在目前分布式光伏项目LCOE低于绿证成本的情况下,与其跟电网高价购买绿电,或者缴纳高额配额补偿金,还不如自己拥有一个分布式光伏项目。

  因此,在厂区屋顶有条件的情况,企业有动力建设“自发自用”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来降低自己完成配额的成本。

  当然,存在由于企业用电量大,依靠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无法完全完成配额义务的可能性;或者企业无条件建设的情况。

  但毫无疑问,如果配额制推出,“参与电力直接交易的电力用户”、“拥有自备电厂的企业”建设分布式光伏的动力会大大增加,有条件的企业也会建设分散式风电项目。

  同样,第三、四类义务主体,如果要完成配额考核,与其跟电网购买或交罚金,还不如自己持有非水可再生能源项目,来降低自己的运营成本。

  二、此绿证非彼绿证

  在文件的第三条中提出:

  通过对各配额义务主体核算可再生能源电力绿色证书(简称“绿证”)数量考核其配额完成情况。

  所以,此次文件也提出了一个“绿证”概念。

  通读文件可以发现,这个“绿证”与2017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自愿认购交易制度的通知》(发改能源[2017]132号)中提到的、目前大家正在自愿购买的“绿证”完全是两个概念!

  此次文件中的绿证,其性质其实是之前大家常说的“绿色电力证书”。为了将两个绿证进行对比说明,将配额制文件中的绿证称为“绿证2”,将大家自愿购买的绿证,称为“绿证1”。个人认为,两种绿证主要区别有以下几点:

  1)目的不同

  “绿证1”是为了解决补贴拖欠问题;

  “绿证2”是为了解决可再生能源消纳问题,顺便在一定程度上带来一些补贴资金。

  2)来源项目不同

  “绿证1”仅仅来自于大型的陆上风电、集中式地面光伏电站;分布式,不含补贴的风电、光伏项目都不会产生“绿证1”。

  “绿证2”来自于一切非水可再生能源项目,除了“大型的陆上风电、集中式地面光伏电站”之外,分布式光伏项目、去补贴的风电和光伏项目,甚至户用项目都是“绿证2”的来源。

  显然,“绿证2”来源更加广泛。

  3)产生的机制不同

  “绿证1”是非水可再生能源项目,因为放弃了补贴资格,到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中心单独做一个申请,才能获得;只要申请“绿证1”,未来肯定就没有国家补贴了。

  “绿证2”是发电即产生,不需要单独的申请,只要是信息平台对所发电量审核确认后,就可以按照全国统一编码生成绿证,所发电量后续还会继续享受国家补贴。

  4)价格不同

  “绿证1”有最高限价,即产生该绿证的项目所享受的补贴款金额;因此,目前大家都是以补贴款金额的标准来进行销售的。

  “绿证2”是由市场决定,没有最高价和最低价的限制。

  如果一定要说有限制,那就是“配额补偿金”的价格。因为如果高于配额补偿金,那用户宁可缴纳罚金。

  配额补偿金=脱硫煤标杆+大工业最高过网费+政府性基金+交叉补贴

  电网公司目前都是按照脱硫煤电价收购已经并网的风电、光伏项目项目所发电量的,同时也获得了所发电量产生的绿证,相当于是“0”成本获得。因此,“绿证2”的最低价就是“0”!

  5)时效性不同

  “绿证1”申请完之后,只要不出售,就一直有效。

  “绿证2”是在产生之日起到当年年底(配额考核结束日)之间有效,超过考核结束日即失效。

  6)交易平台不同

  “绿证1”的交易是在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中心下属的中国绿色电力证书认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reenenergy.org.cn/)

  “绿证2”的交易是各地的电力交易平台上开展。

  举个例子:山东某地面光伏电站项目,标杆上网电价为0.85元/kWh,脱硫煤电价为0.4元/kWh。

  如果申请“绿证1”,那1张绿证(1MWh)最高可以出售450元;这部分电量未来不再会获得任何的国家补贴。

  发电之后,即可产生“绿证2”,电力直接以0.4元/kWh的价格卖给电网,同时绿证也被转移给电网公司。

  如果有人为了完成配额,花0.55元/kWh(比脱硫煤高出0.15元/kWh),则国家未来在发补贴的时候,会发给这个项目0.3元/kWh(0.45-0.15)。

  最后,简单说一下“绿证1”和“绿证2”的相同之处。

  1)都是由非水可再生能源项目产生;

  2)都可以给国家的可再生能源基金带来一笔额外的收入。

  未来,两个绿证是否能合并成一个?尚是一个未知数。(王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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