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
海南提出打造安全稳定绿色智能电网
海南提出打造安全稳定绿色智能电网8月23日,海南发布征求《海南省清洁能源汽车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意见的通知指出,打造安全稳定绿色智能电网,实现全省“双回路跨海联网、双环网
8月23日,海南发布征求《海南省清洁能源汽车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意见的通知指出,打造安全稳定绿色智能电网,实现全省“双回路跨海联网、双环网沿海覆盖、三通道东西贯通”电力主网架格局,建设坚强海南电网。落实国家智能电网试点,结合动力电池梯次利用能源生态创新模式,积极发展规模化分布式储能,变革能源系统运行调度模式,提高电力系统调峰和消纳可再生能源能力。
此外,破解能源加注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关键问题。在“多规合一”总体框架下,将清洁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作为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纳入城市建设及发展总体规划,完善基础设施规划后端的建设审批和运营管理体系,实施专项用地规划审批管理办法,开辟绿色通道、减少环节、优化流程、提高效率、限时办结。修订《海南省居住(小)区、建筑物、停车场配套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充分调动电网公司、小区物业、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三方积极性,破解居民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难题。推动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加气站、氢燃料加注站等用地纳入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优先安排土地供应。新建项目用地允许土地使用权取得人与其他市场主体合作,按要求投资建设运营基础设施。明确各类新建建筑配建停车场及社会公共停车场中充电设施的建设比例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要求,加强审批、验收等各环节监管,确保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到位。
海南省清洁能源汽车发展规划(公开征求意见稿)
序言
清洁能源汽车是全球交通出行领域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制高点,海南省发展清洁能源汽车是推进生态立省战略的重要抓手,是切实解决生态环境改善、绿色智慧能源转型、工业经济协同绿色发展的有效路径,是建设经济繁荣、生态宜居、人民幸福的美好新海南长远目标的关键环节。
为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以下简称“4?13”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中央12号文件”)精神,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和节能环保汽车,促进海南国家级生态文明区建设,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编制《海南省清洁能源汽车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主要体现海南生态立省战略和“多规合一”改革要求,是推动生态强省进程,践行生态环境保护的核心要求和关键任务;是海南实现2030年全域汽车清洁能源化,立足全省、领先国内、对标世界的重大顶层设计。
《规划》着重阐述“绿色出行新海南”发展总目标的行动推进指南、总体要求和具体目标,围绕2030年中长期愿景制定三个阶段性目标。《规划》全面分析研判面临的形势,以问题为导向,创新提出一揽子解决方案、重点任务和专项工程,对全省清洁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发展具有重大指导意义。
《规划》实施区域范围为海南省全域,包括行政区范围内19个市县。
《规划》实施期限为2018—2030年,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近期2018—2020年;
中期2021—2025年;
远期2026—2030年。
《规划》作为全省清洁能源汽车发展的总体规划,各部门、各市县、各领域的清洁能源汽车发展专项配套规划,以及相关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均应在本规划的基本框架下开展。
一、发展现状与面临形势
自2009年国家“十城千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以来,我省在清洁能源汽车推广数量、政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多个方面取得积极进展,但目前仍面临补贴退坡、技术迭代、产业变革等系列挑战。全省必须准确研判中长期形势,立足省内应用环境较差、配套设施不足等实际情况,分析发展的短板和问题,紧抓机遇、发挥优势,为实现全域汽车清洁能源化目标谋划布局。
(一)发展现状
我省清洁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已具备一定基础。
1.推广应用规模实现新突破。截止2017年,省内清洁能源汽车累计推广数量2.6万辆,新能源汽车1.5万辆,天然气汽车1.1万辆。其中,新能源汽车以城市公交为主的营运车辆4802辆,以企业用车为主的非营运车辆10449辆;以海口、三亚为代表的重点区域推广14501辆,占比95.1%,推广集中度较高,示范带动效应较强。
2.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进展。截至2017年,全省累计建成分散式充电桩2881个(其中公共充电桩2323个),换电站3座,总体车桩比例从81提升到51,初步具备新能源汽车环岛出行条件。全省正在运营的汽车用加气站共计42座,其中CNG加气站20座,LNG加气站22座,主要分布在海口、三亚、东线高速和西线高速等地。
3.配套政策体系激发新活力。在研发生产、购置补贴、使用运营、基础设施建设和交通管理各方面,目前省内扶持激励政策覆盖面较大,体系化结构正在形成。
4.创新商业模式增添新动力。注重发挥市场化、服务化优势,相关企业与社会资本不断创新运营模式,分时租赁、融资租赁、车电分离等新型商业模式在细分领域得以推广应用,省内建立新能源汽车创新商业生态体系初见成效。
(二)面临形势
1.全球范围内汽车产业迈向清洁能源化是不可逆转的重要趋势。随着能源危机加剧与生态环境保护趋严,汽车工业发达国家纷纷提出产业升级战略,德国、法国、荷兰、挪威、英国、印度等主要国家相继提出禁售燃油车时间表。我国相关主管部门也已启动传统燃油车停售时间表研究工作,并已发布严控新建燃油汽车产能投资项目政策法规。根据国家《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目标,2025年国内新能源汽车占汽车产销将达到20%以上。
2.主流车企相继发布全面电动化战略规划。在产业生态深刻变革,竞争格局全面重塑的大背景下,大众、奔驰、福特、吉利、长安、北汽等国内外各主流车企相继发布电动化规划,长远布局和着力推进新能源汽车进程。随着各车企产品的相继投放市场,未来各应用领域将全面迎来适用车型的密集市场化投放,并迎来更加充分竞争的市场格局。
3.清洁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趋向成熟。随着清洁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驱动电机及控制系统、机电耦合装置、燃气发动机等关键技术的持续攻关及产业化突破,目前清洁能源汽车在续驶里程、车辆动力性与经济性、安全性与智能化水平等方面已有大幅提高,车辆产品类型与应用领域逐渐丰富。此外,便利、高效、适度超前的充电网络体系加速完善,为新能源汽车的实际应用提供了基础保障。未来,随着技术发展,性能和成本将赶超传统燃油汽车,清洁能源汽车发展将迎来高速增长期。
4.海南清洁能源汽车发展面临紧迫窗口机遇期。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明确提出了海南作为国家级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战略定位。截至2017年底,车辆尾气污染占我省空气环境中细颗粒物(PM2.5)的比重达到35.1%,成为我省大气主要污染源。清洁能源汽车具有污染小、示范引领作用强、上下游涉及面广、覆盖人民生活方方面面的综合优势,是优化空气质量、解决交通污染的有效途径,是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落实中央12号文件要求,确保我省空气质量2035年达到世界领先水平,必须紧紧抓住未来5-10年清洁能源汽车大规模社会化应用的窗口机遇期,实施重大战略、谋划重大布局、推进重大工程,力争后发赶超。
(三)有利条件
1.岛屿地理位置优势。海南独特的热带气候环境为清洁能源汽车的产品研发、技术评价和实际应用提供了最佳验证环境和应用生态。此外,海南岛陆地面积3.54万平方公里,环岛G98高速公路612.8公里,作为相对独立的地理单元,地域幅员大小与清洁能源汽车续驶里程、高效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等高度契合,具备天然地理优势。
2.清洁化能源结构优势。海南太阳能光伏、风能、潮汐能、天然气及核电等清洁能源资源储量丰富,预计到2030年,全岛清洁能源比例将达到80%。一方面为清洁能源汽车提供充足的能源保障,另一方面能够真正实现从能源发电端到车辆使用排放端全生命周期的清洁化。
3.体制机制优势。中央赋予海南经济特区、海南自由贸易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自主立法权等特殊条件,为全域汽车清洁能源化实施先行先试的政策措施,奠定较好基础。
4.机动车数量增长仍处初期优势。截止2017年,全省机动车约为210万辆,其中汽车保有量约为113万辆,汽车消费仍处大规模爆发增长初期,并已启动小客车保有量管控工作。海南更易在车辆清洁能源化更新替换、能源供应、基础设施建设、商业模式创新等方面长远布局,在借鉴国内外先行地区经验基础上,能够做到引领示范。
(四)存在问题
1.基础设施建设较为滞后。在“多规合一”改革总体框架下,我省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加氢站等基础设施规划与城市发展、交通、能源等规划未能充分衔接,省内审批流程和建设经验不足,规范标准不完善,涉及车、地、电、气、桩、站、网等多方面,“多规合一”优势未得到充分体现,各领域问题仍亟待解决。
2.车辆使用环境尚不成熟。清洁能源汽车性能水平、一次性购置成本和燃油汽车仍有一定差距,消费驱动力不足。能源加注、交通管理、售后服务等政策法规体系尚未健全,特别是在市政管理、住宅小区配套、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管理等方面,制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现象广泛存在,消费者仍存在诸多购买和使用顾虑。
3.各区域发展仍较不平衡。海南尚属欠发达省份,经济基础薄弱,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清洁能源汽车市场化应用需要的财政、产业、环境等基础支撑仍显不足。
4.进岛交通管控约束较难。2017年,进岛各类车辆达到150万辆次,且每年仍以较快速度增长,主要集中于自驾游、物流运输等领域。由于主要涉及到岛内经济发展和人民基本物质生活所需,虽对于岛内绿色出行、空气污染等造成了较大负担,但进行控量管理以降低污染,实施交通管控的影响较大、涉及面较广、难度较大。
5.清洁能源货运车型尚未能完全满足市场需求。根据清洁能源汽车技术发展现状,目前国内生产并实现大规模市场化应用的清洁能源货车中, 较少,集中体现在中重型货车方面,可供市场选择替代的车型仍较为匮乏。
二、可行性分析
(一)能源供应充足
能源是清洁能源汽车应用的重要基础,电力和天然气等能源能否充足供应,事关海南全域汽车清洁能源化大局。根据《海南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海南省“十三五”电力发展规划》及《海南省城镇燃气专项规划(2012—2030)》预测,以及考虑到省内能源供应渐趋多元化,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以及能源加注基础设施快速改善,全省完成清洁能源汽车近期推广目标,所需的新能源汽车用电与天然气汽车用气需求能够满足。另外,通过不断制修订配套的能源专项规划,继续推动能源供给能力建设,实现中长期推广目标的多元化能源供应能够得到充足保障。
(二)经济支撑可行
在清洁能源汽车尚未完全实现市场化阶段,为保障全域汽车清洁能源化进程顺利推进,过渡期内政府和社会资本对购置端、使用端、基础设施端及产业端的财政支持将是重要推动力。目前,国内新能源汽车推广已进入后补贴阶段,至2020年国家财政补贴将完全退出。我省为力求在各应用领域快速打开推广突破口,在2020年之前将给予相应的地方财政补贴,并将研究购置补贴、运营补贴等财政税收激励政策。随着我省汽车清洁能源化程度不断提升,将更多依靠社会资本的市场化行为及车辆使用环节的差异化政策引导,对政府直接财政投入的依赖性将大大减小。此外,随着清洁能源汽车的持续推广,其产业链将逐步完善与增强,进而带动全省经济发展。初步预估,可带来约数百亿元的产业效益。整体而言,实现海南省全域汽车清洁能源化,财政投入与中长期全产业链收益经济支撑可行。
三、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12号文件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创建生态环境质量世界领先水平为根本目的,以海南实现全域汽车清洁能源化带动全产业链提速发展,推动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为总要求,以融入“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和“三区一中心”建设为契机,发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特区精神。善于谋划、勇于创新、精于实施,稳步推进全省各领域车辆清洁能源化,实现“绿色出行新海南”总目标。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强省战略,注重人-车-交通和环境-设施-能源相结合。始终坚持贯彻生态强省的根本原则,从全岛的社会经济、能源保障、交通网络、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等出发,全生态圈、大体系化制定落实规划。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靶向,紧盯目标、综合施策、精准发力,紧紧围绕全域汽车清洁能源化主线目标,抓住规划落地的主要矛盾,科学有序解决近、中、远期短板问题。重视以清洁能源汽车为中枢,推动交通、能源体系向低碳化、智能化转型。
——坚持深化改革开放,注重海南特色和世界眼光相结合。坚持开放的海南、融入世界的海南重要战略定位,立足岛内实际,深入调研、科学论证,以全球化的视野创新性探索、大格局谋划。合理安排各节点目标,立足全省、领先国内、对标世界,做到“聚国际先进经验而用之”、“立足自身实事求是”、“大胆试大胆闯”三者相结合。全省切实担负起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试验区责任和新使命,在清洁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发展各方面先行先试、大胆探索,为全国提供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坚持高标准、高定位,注重市场化驱动和政府引导相结合。着眼于中长期发展的长远布局,更高层次、更高水平助推海南经济社会发展。用好用活国家支持政策,创新省内各项治理措施。发挥市场在清洁能源汽车发展过程中,资源配置决定性作用和政府宏观调控引导作用。坚持产业链企业为主体,消费应用市场为导向,政府引导、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贯彻规划统筹、合理布局、优化配置、适度超前的主要原则。高度重视政府-资本-市场联动协同,以构建良好营商环境、产业生态、管理体系和社会氛围为主要目标。
——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注重统筹协调和分步实施相结合。坚持规划引领,抓住规划实施的“牛鼻子”,落实重点任务与专项工程先行先试,逐步有序分领域、分区域、分节点推进全域汽车清洁能源化。强化顶层设计,坚持一盘棋思想。增强规划实施推进的系统性、协调性,各项举措相互配合、相得益彰。科学把握实施与推进进程,加强风险评估和跟踪预警,注重纠错调整,积极防范潜在风险。
(三)战略定位
——建成国际首创的清洁能源汽车生态之岛。贯彻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战略要求,打造全球范围内的首次全域性推广应用创新案例,探索清洁能源汽车社会发展的实现路径和实现形式。构建完善的高效、智能能源补充网络等基础设施支撑体系,与智慧交通、智慧能源、智慧城市发展相融合。探索共享出行经济发展等新模式,以及推动清洁能源和绿色交通等领域树立国际化标杆。打造鼓励政策、实施方案、推广模式等多方面联动的全域汽车清洁能源化“海南方案”。
——建成开放、共享的清洁能源汽车示范之岛。贯彻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试验区战略要求,借力自由贸易试验区和特色自由贸易港机遇,面向全球所有清洁能源汽车企业、品牌、车型和商业模式主体,在清洁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全领域率先采取全面开放战略,推动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着力打造国际化的用户评价中心和成果发布基地,建设国家级先行示范区,搭建引领国内外清洁能源汽车行业互动交流、资源共享、展示宣传的示范应用“海南平台”。
——建成可持续发展、跨界协同的清洁能源汽车创新之岛。贯彻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和国家重大战略服务保障区战略要求,以市场应用带动清洁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助力构建绿色产业体系。包括研发设计、测试验证、销售服务、论坛会议、展览展示、主题文化等高端价值链,建设国内极具特色、重要的清洁能源汽车产业新兴聚集区。全面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促进清洁能源汽车产业与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现代服务业等跨界协同,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增强创新力和竞争力。打造国内乃至全球具有较大影响力、知名度、品牌效应,以及雄厚科技创新资源汇集的“海南基地”。
(四)发展目标
以建设“绿色出行新海南”为总目标,力争2030年全省各领域汽车全面实现清洁能源化。以建立全域性绿色、智慧、高效的新型交通网络体系为核心主线,发挥海南清洁能源供给端独特优势,以车辆使用为中枢,牵引推动低碳、智能交通体系和能源体系融合发展,实现全生命周期清洁能源化。围绕生态之岛、示范之岛、创新之岛三个核心愿景,完善多样化的应用配套和基础设施支撑,打造自我良性循环、可持续发展的清洁能源汽车生态圈。
——2020年,公共服务领域先行,为实现全域汽车清洁能源化奠定坚实基础。以各级政府机关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公交车、巡游出租车等公共服务领域为抓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至2020年,完成除特殊用途、特殊报废周期外的公共服务领域汽车清洁能源化。在基础设施布局、使用环境营造、生态圈建设等方面初具成效,社会运营领域和私人使用领域清洁能源化形成一定规模,探索出一定经验,为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持续保持全国一流水平发挥重要作用。海南省清洁能源汽车全产业链招商和落地布局在若干领域取得明显成效。
——2025年,社会运营领域引领,全域汽车清洁能源化工作取得显著进展。轻型物流配送车、网约车、租赁车等社会运营领域新增和更换车辆确保清洁能源化,并逐步提高私人使用领域清洁能源汽车比例。全省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基本完成,生态圈建设明显提速,智慧交通、智慧能源及智慧城市形成良性互动,为2025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起到关键作用。2025年起,适时启动岛内禁售燃油汽车和传统燃油汽车进岛管控时间表研究工作。海南省清洁能源汽车产业链对国民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不断提升,成为国内重要的新能源汽车产业新兴聚集区。
——2030年,全面实现全域汽车清洁能源化,达到发展战略长远愿景。除特殊用途外,全省公共服务领域、社会运营领域全面实现清洁能源化,私人用车领域清洁能源化程度显著提升。2030年前后分领域、分阶段启动实施岛内禁售传统燃油车工作,同时对进岛传统燃油车分阶段实施管控。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清洁能源汽车应用生态系统建设基本完成,为2035年及本世纪中叶全省生态环境质量和资源利用效率居于世界水平,打造美好新海南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全省清洁能源汽车产业链更趋完善,基本覆盖全产品链、价值链、技术链和创新链,初步建设成为全球范围内特色突出的清洁能源汽车产业聚集区。达成生态之岛、示范之岛、创新之岛总愿景,具备突出的国际化影响力、知名度和品牌效应,为全球汽车清洁能源化打造海南范例、提供海南方案、贡献海南力量。
四、具体目标
(一)清洁能源汽车推广技术路线
统筹考虑国家发展战略和汽车技术变革趋势,结合海南本地能源供给、机动车保有量结构和社会发展实际情况和需求,本规划对全省清洁能源汽车推广设定以下技术路线
1.新能源汽车作为中长期、全领域重点应用产品。其中,纯电动汽车作为主流产品,覆盖公务车、城内公交、巡游出租车等公共服务领域,租赁车、网约车、城市环卫等社会运营领域和私人使用领域。插电式/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作为过渡性产品,主要在私人使用领域及网约车、租赁车等社会运营领域应用;燃料电池汽车作为未来发展的重要产品技术,前期重点针对社会运营领域以及景区、园区等封闭区域开展示范运营,并逐步扩大至其他用车领域。
2.天然气汽车作为特定区域、特殊用途、特定领域的阶段性补充产品,主要应用于城乡客运、长途中重卡等中大型和中长距离的客运、物流运输货车等。
(二)三个阶段性目标
以完成2030年全域汽车清洁能源化为总目标,实施公共服务领域先行、社会运营领域引领、私人使用领域为主的具体路线,以2020年、2025年、2030年为三个重要时间节点。其中,公共服务领域力争2020年实现清洁能源化;社会运营领域力争2025年实现清洁能源化;私人领域车辆以增量严控、存量引导更替为主线,力争2030年实现清洁能源化。
(三)分领域推进
1.公共服务领域先行。以政府财政支出和直接或间接管控的各级党政机关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务、公交、巡游出租等领域用车为突破口,率先启动清洁能源化工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其中,自规划发布起,公务车新增和更换车辆100%使用新能源汽车(除特殊用途外),力争2020年总体清洁能源化比例不低于80%。自规划发布起,公交车新增和更换车辆100%使用清洁能源汽车(除特殊用途外),力争2020年总体清洁能源化比例不低于80%。自规划发布起,巡游出租车新增和更换车辆100%使用清洁能源汽车,力争2020年实现全面清洁能源化。
2.社会运营领域引领。充分利用细分领域车辆使用批量化、线路固定、强度高等特点,约束和引导并举,在轻型物流配送、城市环卫、网约车、租赁车、旅游车、班线车等领域加快推进清洁能源化(除特殊用途外)。
其中,自规划发布起,轻型物流配送车(含邮政及城市物流配送)新增和更换车辆100%使用新能源汽车,力争2025年总体清洁能源化比例不低于60%。自规划发布起,城市环卫车新增和更换使用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50%,力争2025年总体清洁能源化比例不低于60%。高度重视共享出行趋势下的网约车清洁能源化工作,以第三方网约车企业和运营平台为主,结合网约车安全和交通监管工作,综合推进包括专车、快车、顺风车在内的网约车清洁能源化。自规划发布起,海口、三亚新注册车辆100%使用清洁能源汽车,全省比例不低于80%,2020年起,全省新注册车辆100%使用清洁能源汽车。租赁车领域,自规划发布起,分时租赁新增和更换车辆100%使用新能源汽车,力争2025年总体清洁能源化比例不低于80%;其它租赁,自2019年起,新增和更换车辆使用清洁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20%,并逐年递增20%,2023年起达到100%。旅游客车,自2020年起新增和更换车辆使用清洁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20%,并逐年递增20%,2024年起达到100%。城乡/际班线车,自2020年起,新增和更换车辆使用清洁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20%,并逐年递增20%,2024年起达到100%。
3.私人使用领域为主。积极培育私人消费者用车习惯,加强社会舆论宣传引导,完善私人领域交通应用环境,加大基础设施建设,以引导清洁能源化为主要原则。实现新增与更换车辆由一定比例向高比例和全面使用新能源汽车过渡,为完成全域汽车清洁能源化的总目标发挥重要作用。
加强与全省小客车总量调控方案和禁售燃油车时间表紧密衔接,不断营造良好成熟的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采取市场化推广和政策约束相结合的方式,引导存量传统燃油车更替清洁能源化,力争2030年全岛私人用车领域清洁能源化程度显著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