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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深化电改解决水电弃水问题

来源:
时间:2018-08-18 06: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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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深化电改解决水电弃水问题连续多年的水电弃水迫使四川采取措施积极本地消纳。近日四川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四川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意见》以电力体制改革为重点

连续多年的水电弃水迫使四川采取措施积极本地消纳。

近日四川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四川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意见》以电力体制改革为重点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探索建设若干水电消纳产业示范区,争取在两三年内基本解决弃水问题。

四川大学能源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马光文向第一财经记者表示,这些政策如果能落地,对四川水电弃水有积极作用。这里有几个亮点,比如建立水电消纳产业示范区,探索专线供电、直供电等。

四川水电资源丰富,在过去几年开始了规模开发。“十二五”期间,四川水电投产3976万千瓦,相当于每两年多投产一座三峡电站。但是“十二五”以来用电需求却没有大幅增,四川水电电力供大于求矛盾日益突出。

从2012年开始,四川弃水问题逐渐凸显。国家电网四川电力公司数据显示,2012年至2017年,四川电网调峰弃水电量分别为76亿千瓦时、26亿千瓦时、97亿千瓦时、102亿千瓦时、141.43亿千瓦时、139.96亿千瓦时。

不过,这些调峰弃水数字还不是最接近反映四川水电弃水的实际情况。马光文表示,调峰弃水还只是装机弃水中的一小部分。如果按照装机弃水统计,从他们看到的资料,2017年四川弃水电量达到了500亿千瓦时。

此次四川电力体制改革的重点之一就是多举措解决水电弃水问题。

《意见》提出完善丰水期富余电量政策。首先合理确定大工业用户丰水期用电量基数,将基数之上的增量部分明确为富余电量,其交易价格可实行最低保护价和最高限价,输配电价为每千瓦时0.105元,实现较大幅度降低大工业增量用电电价。

另外,增设丰水期低谷时段弃水电量交易新品种。鼓励用户特殊时段多用弃水电量。弃水电量到户电价由弃水电量交易价加输配电价构成。弃水电量交易竞价区间不作限制,执行单一制输配电价每千瓦时0.105元。

突出对重点产业和高载能产业电价支持力度。对电解铝、多晶硅保持现有输配电价水平,到户电价分别实现每千瓦时0.30元左右、0.40元左右水平;对大数据、新型电池、电解氢等绿色高载能产业,执行单一制输配电价每千瓦时0.105元,到户电价分别实现每千瓦时0.35元、0.35元、0.30元左右水平。

此次政策将消纳水电富余电量和降低用电成本结合起来。马光文表示,大工业电价在0.5-0.6元/千瓦时,这些措施将会很大程度的降低了企业的用电成本。

而在居民电价方面,实行丰水期居民生活电能替代电价,在维持现行阶梯电价制度基础上,继续对月用电量在181千瓦时至280千瓦时部分的电价下移每千瓦时0.15元,月用电量高于280千瓦时部分的电价下移每千瓦时0.20元。

不仅如此,《意见》提出,推进水电消纳产业示范区试点。在甘孜、攀枝花、雅安、乐山等地,探索以“专线供电”方式较大幅度降低上网侧电价和输配环节电价,实现示范区内整体电价水平明显下降,促进高载能、特色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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