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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来源:
时间:2018-08-14 16:0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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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根据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到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主要污染物

根据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到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与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

具体指标:全省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不低于76.5%,细颗粒物(PM2.5)浓度下降到42微克/立方米,力争下降到40微克/立方米;全省河流水质优良比例达到51.16%,劣Ⅴ类水体比例不高于1.2%,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6.3%,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地下水质量极差比例控制在30.8%,入海河流消除劣Ⅴ类水体,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达到80%。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20%、20%、13.4%和8.8%。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42%以上。

到2035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辽宁目标基本实现。到本世纪中叶,生态文明全面提升,实现国家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此外,意见指出,坚决化解过剩产能。认真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重点抓好煤炭、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去产能工作,对达不到环保、质量、能耗等综合标准要求的产能依法退出。

到2018年,化解煤炭过剩产能2300万吨;到2020年,压缩水泥产能2000万吨。严控高耗能、高排放新增产能。严格执行环保、能耗、质量、安全、技术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提高污染排放标准。严格执行《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等地方环境标准,以环境标准促进污染治理和节能减排,倒逼产业转型升级。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发展清洁生产产业,推进制造业绿色化、生态化改造,强化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发展壮大环保产业。加快污水处理、垃圾处置、土壤修复、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细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新型技术装备研发和产业化,培育发展一批环保骨干企业。以沈阳、大连环保服务业集聚区为重点,大力发展环保服务业。

意见还要求,推进能源资源全面节约。严守资源利用上线,强化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节约用地和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建立辽河流域生态水量保障机制。健全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节矿标准体系,大幅降低重点行业和企业能耗、物耗,实现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鼓励新建建筑采用绿色建材,提高新建绿色建筑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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