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
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进驻4省区现场督察结束
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进驻4省区现场督察结束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日前结束对河北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黑龙江省、江西省“回头看”现场督察工作。中央第一环保督察组自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日前结束对河北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黑龙江省、江西省“回头看”现场督察工作。
中央第一环保督察组自5月31日进驻河北后,完成了省级层面督察、下沉地市督察和梳理分析归档3个阶段工作,还针对河北省特点同步统筹开展了大气专项督察,并将形成单独报告。期间,组长、副组长和总协调人分别与河北省委书记、省长等5名省级领导,5名省政府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谈话,走访问询了13个省政府职能部门。下沉督察期间,5个小组分别对河北省11个地市及两个省直管县进行现场督察,收集各类资料数千份,深入核查点位330个,制作笔录61份。截至6月30日,中央第一环保督察组共转办河北省30批4355件投诉问题,地方反馈办结2177件,其中责令整改1591家,立案处罚279家,罚款金额1906余万元,立案侦查38件,行政拘留42人,刑事拘留15人,约谈39人,问责268人。
中央第二环保督察组自6月1日进驻宁夏回族自治区后,重点对银川、石嘴山、吴忠、中卫、固原5个市和宁东基地进行了全面深入的现场督察。据统计,督察组进驻期间共计与10位市级领导进行了谈话,走访问询了30余个部门,调阅资料9990余份,制作159份现场问询及勘察笔录,检查230余家企业及问题点位。截至7月1日20:00,督察组累计接听电话1995个,收到来信411封,已转办自治区1310件投诉问题。其中,责令立即改正407件,限期改正285件,停产整改75件,立案处罚237件,关停取缔173件,立案侦查9件,行政拘留 2人,约谈97人,问责161人。
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自5月30日进驻黑龙江省后,通过听取汇报、调阅资料、个别谈话、走访问询、受理举报、现场抽查等方式开展工作。同时,针对黑龙江是农业大省,同步开展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并将在此基础上形成专项督察报告。期间,督察组共与10名省级领导、12名省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地市党政主要领导进行个别谈话,走访省直部门和单位9个,调阅资料4900余份。督察组对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绥化等市开展下沉督察,对佳木斯、大庆、鸡西、伊春、双鸭山、鹤岗、黑河、大兴安岭等市(地)进行了补充调研督察,现场检查各类点位220个。截至7月1日,督察组共受理群众来电举报2853件、来信举报708件。督察组交办的3561件群众举报环境问题,已办结2750件,其中责令整改1309家,立案处罚175家,罚款964.88万元,立案侦查26件,拘留10人,约谈45人,问责82人。
6月1日至7月1日,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对江西省开展了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同时,督察组对鄱阳湖水环境问题开展了专项督察。督察组共与江西省委书记、省长刘奇等4名省级现任领导、7名省级有关部门和地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开展个别谈话,走访问询了8个省政府职能部门。围绕督察整改情况,督察组共计调阅资料9000余份。下沉督察阶段,组成4个小组对南昌等5个地市开展下沉督察,对抚州等5个地市开展补充性督察,现场检查整改项目、环境信访问题等297个点位,制作调查问询笔录121份。截至7月1日20:00,督察组共接到群众来电2113个,群众来信投诉690个,经梳理合并分析,分批向江西省交办来电投诉1870件、来信投诉648件。江西省对交办问题进行了查处,责令整改1502家,立案处罚365家,处罚金额达4150余万元,行政拘留10人,刑事拘留19人,约谈51人,问责15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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