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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行动计划:多元化发展光电产业

来源:
时间:2018-06-21 18: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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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行动计划:多元化发展光电产业: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生态产业体系推动绿色发展崛起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清洁能源产业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一、发展目标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生态产业体系推动绿色发展崛起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清洁能源产业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发展目标

着力解决新能源消纳问题。力争2018年全省弃风率降低至23%,弃光率降低至10%;2019年弃风率降低至13%,弃光率降低至8%;2020年,弃风弃光率均降低至5%左右,发电小时数接近合理水平;到2025年,弃风弃光率控制在合理水平。

形成“发输(配)储用造”清洁能源产业结构。在有效解决新能源消纳问题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发展风电、光电、太阳能热发电、生物质、365betway 等新能源,重点鼓励分散式、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开发,打造国家级光热发电示范基地。推进智能电网技术应用,加快规模化储能项目研究论证。完善和加强电网主网架,建立适应高比例清洁能源发电特点的电力调度运行机制。力争实现到2020年陆上风电发电侧平价上网,光伏用户侧平价上网。

提高清洁能源消费比重。不断扩大清洁能源在工业、交通、供暖等领域应用,持续推进城乡用能方式转变,逐步形成节能环保、便捷高效、技术可行、广泛应用的清洁能源消费市场。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装机占电源总装机比例接近60%,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装机占电源总装机比例接近6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超过23%。

建立风、光、水、火、核“五位一体”绿色能源体系。到2020年,在河西地区率先实现风、光、水、火、核产业群聚集;到2025年,形成公平开放、灵活透明、竞争有序的多元化电力市场,建立起清洁能源为主导的“五位一体”绿色能源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发展核产业。围绕国家核工业布局,分阶段加快推进酒泉国家级核技术产业园建设,发展乏燃料后处理为主的核燃料循环产业,地企合作发展相关配套产业,打造国家大型核工业技术基地。发挥钍、盐等关键原材料资源优势,加强与中科院上海分院应物所合作,2018年开工建设中科院核创院武威钍基熔盐堆核能系统实验基地。以钍基熔盐堆核能系统项目为龙头,带动原材料、装备制造等上下游配套产业发展。加强熔盐储热、高温制氢等技术研发应用,促进核能技术与风光电产业、煤化工产业深度融合。

牵头单位:酒泉市人民政府、武威市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委

(二)有序发展风电。继续组织全省风能资源详查,优化风电开发布局。坚持集中式与分散式并举,促进风电技术进步和上网电价降低。加快风电平价上网示范项目建设。2018年完成分散式风电开发建设规划。根据消纳情况和国家政策,择机启动酒泉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二期电场项目。在落实就近消纳市场情况下,在中东部风能资源较为丰富、用电负荷较为集中、电网结构相对较强的区域,适度建设集中式风电场,优先支持定西、庆阳等贫困地区、革命老区风电开发,有序推进通渭、清水、天祝、环县等地风电场建设。到2020年,全省风电装机达到1400万千瓦。

牵头单位:相关市州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甘肃能源监管办、省电力公司

(三)多元发展光电。转变大规模集中开发光电的单一发展模式,逐步形成集中式、分布式和系统集成应用等多元化格局。今后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必须同步落实消纳市场。择机启动酒湖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配套光电送出项目建设。继续争取国家支持白银、武威等地结合工矿废弃地、采煤沉陷区、沙漠生态治理建设光伏领跑者基地,带动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发展。在河西等光热条件较好的地区积极发展太阳能热发电,确保首批光热示范项目于2018年6月底前全面开工,2020年底前建成并网。积极谋划第二批光热发电示范项目,努力将我省打造成国家光热发电示范基地。利用政府建筑、公共建筑、商业建筑、厂矿建筑、设施建筑等建筑物屋顶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实施光伏扶贫工程,落实好国家下达我省光伏扶贫指标,相关县市区为项目实施主体,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如期完成项目建设。争取到2020年,全省光伏发电装机达到990万千瓦,光热发电装机达到110万千瓦。

牵头单位:相关市州人民政府,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建设厅、省扶贫办、甘肃能源监管办、省电力公司

(四)规范水电开发。深入论证黄河黑山峡河段开发功能定位、库区淹没、移民和征地损失、社会稳定性影响、生态影响等问题,坚持推进多级(四级)低坝开发方案。加快研究论证玉门、肃南抽水蓄能电站可行性,力争早日启动建设。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水电站整改工作。加强水电资源开发的规划管理和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控制小水电开发,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特殊生态功能区内禁止新建水电项目,严格水电建设程序管理和运行监督,确保生态流量的下泄,保护河道生态环境。到2020年,全省水电装机达到950万千瓦左右。

牵头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省环保厅、省林业厅

(五)有序发展地热能和生物质能。在中东部地区开展浅层地热能资源勘探评价,加大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的推广力度,开工建设通渭县、张家川县等地浅层地热供热项目。在严格控制地下水资源过度开采的前提下,加快推进中深层地热能开发利用,在天水、定西等一些有资源优势的地区,创建一批以地热供暖为主的示范小区。完善生物质发电实施计划,在有机废弃物资源丰富的种植养殖大县,积极发展生物质沼气发电。积极发展生物质热电联产,将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作为县域清洁供热的重要方式,加快燃煤锅炉及散烧煤的替代,开工建设玉门、瓜州、通渭等地生物质热电联产县域清洁供热示范项目。稳步发展农林生物质直燃发电,重点在具备资源条件的地级市及部分县城积极推进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严格落实环保措施,全面提高资源循环利用水平。在张掖等秸秆资源较为丰富的地区积极发展生物质燃料乙醇生产技术,提升产品质量,满足交通燃料品质需要。

牵头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农牧厅

(六)提升新能源消纳水平。

1.优化电网调度,优先保障清洁能源发电。水电按照“以水定电”原则安排发电,逐步减少燃煤电厂计划电量,计划减少比例不低于中长期市场增加比例,2020年前完成火电最小技术出力率和最小开机方式核定工作。充分挖掘系统调峰潜力,在保证电网安全运行的前提下,安排新能源优先上网。2018年完成新能源保障性收购电量137亿千瓦时。预计2020年完成国家规定的新能源保障性收购小时数。

牵头单位:省工信委、省电力公司

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甘肃能源监管办

2.实施规模化替代发电,最大限度挖掘自备电厂消纳新能源的空间和潜力。兼顾自备电厂、电网企业、新能源发电企业方利益,利用市场化手段引导自备电厂参与新能源消纳,继续开展新能源企业与兰铝公司发电权置换交易,深度挖掘酒钢集团公司、金川集团公司、玉门石油公司等企业自备电厂调峰潜力,开展发电权置换交易,有效促进新能源消纳。2018年计划完成新能源替代自备电厂发电量33亿千瓦时。到2020年,新能源替代火电自备机组发电量不低于50亿千瓦时。

牵头单位:甘肃能源监管办、省工信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电力公司

配合单位:相关企业

3.开展新能源直购电交易。鼓励新能源参与电力直接交易,着眼降低工业用电价格。2018年全省新能源参与直购电交易电量计划达到7亿千瓦时,对应工业用户用电价格降低10%。在完成保障性收购后,新能源参与直购电交易电量持续扩大。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甘肃能源监管办、省电力公司

配合单位:相关企业

4.培育新增用电负荷。通过停产项目技改复工,引进现代高载能产业落地园区,推进延链、补链、强链项目建设,促进新能源产业和现代高载能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业、高端服务业、农村一二三产业联动发展,加强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在河西地区开展新能源就近消纳产业示范园区创建工作,推动新能源与高载能产业融合发展。

牵头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省工信委

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国资委、省电力公司

5.推广清洁供暖工程。在酒泉、张掖、金昌、武威等具备条件的地区,利用新能源弃风弃光电量开展电锅炉集中供暖试点工作,精准实施好新能源供暖、居民和非居民电采暖电价扶持政策,鼓励供热企业采用“大工业峰谷分时电价+直购电交易”模式,在大工业峰谷分时电价基础上,与新能源发电企业开展直购电交易,利用谷段低电价储热,建立长期稳定且价格较低的供用电关系,加快推进清洁能源替代燃煤锅炉。到2020年实现清洁供暖不低于500万平方米,到2025年实现清洁供暖不低于1000万平方米。

牵头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省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甘肃能源监管办、省电力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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