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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霞威:分散式风电需缓步发展

来源:
时间:2018-06-21 10: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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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霞威:分散式风电需缓步发展随着国家能源局印发《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暂行管理办法》,几经波折的分散式风电一跃成为“新风口”。分散式风电能否像分布式光伏一样

  随着国家能源局印发《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暂行管理办法》,几经波折的分散式风电一跃成为“新风口”。分散式风电能否像分布式光伏一样火热?分散式风电开发对整机商有哪些新的要求?行业是否会面临新一轮洗牌?

  近日,北京国电电力新能源技术公司总经理董霞威接受了《能源》记者专访。他认为,分散式风电的未来发展需要放缓脚步,需要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对整机商也提出了高可靠性、高安全性的要求。

  以下是《能源》记者采访的主要内容。

  《能源》:此次出台的分散式风电管理办法新政打破了审批流程繁琐等壁垒,政策松绑为风电发展带来了哪些新契机?

  董霞威:在“三北”地区弃风限电形势严峻以及市场上优质集中式项目大面积开发的情况下,由于优质风电资源远离用电负荷,风电从集中大规模连片开发转向集中式和分散式协同发展势在必行,分散式风电的优势在于对并网的负荷水平要求低、投资金额门槛低、占地面积小、建设周期短、不占核准指标、电力能及时消纳。

  原来把分散式风电的定义为35千伏以下,容量是20兆瓦。此次分散式风电管理办法出台以后首先是从电压和容量上放宽了,电压等级提高到 110千伏,容量扩大到50兆瓦。其次,原来的审批流程比较复杂,造成时间及资源的浪费。此次管理方法从审批流程上松绑了,简化了程序,提高了效率。

  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国能发新能[2018]47号  国家能源局关于2018年度风电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尚未配置到项目的年度新增集中式陆上风电和未确定投资主体的海上风电项目全部通过竞争方式配置并确定上网电价,各项目申报的上网电价不得高于国家规定的同类资源区标杆上网电价。分散式风电项目可不参与竞争性配置,逐步纳入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范围。”

  这就意味着从2018年5月18日开始,集中式风电项目已经正式从“标杆电价”阶段进入了“竞价上网”阶段,通过竞争方式确定的上网电价只是不得高于国家规定的标杆电价,但按照目前各地资源争夺的激烈程度来看,最终价格应该会比标杆电价降低很多。集中式风电项目激烈竞争,会一定程度上激励大家参与分散式风电的开发。

  《能源》:相较于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发展多年没有颠覆性的起色。时隔六年,指导意见升级为管理办法,有了政策的助力,分散式风电会否像分布式光伏一样火热?您如何看待分散式风电的未来发展?

  董霞威:分散式风电的概念初始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中,在2011年之前,能源局将“分散式风电”归类为“分布式发电”。2011年7月曾下发《关于分散式接入风电开发的通知》,但分散式风电并没有预想的火爆,据媒体统计,在批复的18个示范项目中,只有15个建成,大多数来于国有企业。

  分散式风电的发展目前还处于探索阶段。早期未能形成较为完善的分散式风电技术标准体系和管理规范,来指导分散式风电的整体开发工作。多数已建成投运的示范项目,没有体现出与传统风电场的差异;分散式风电配电网低压接入、就地消纳的特点没有得到彰显,示范作用不明显。

  未来一段时间内,虽然分散式风电的一些发展瓶颈依然存在,但随着我国风电产业重心向中东部和南部地区转移,分散式风电正好适合在这些低风速地区开发,产业政策也逐步向分散式倾斜,分散式风电的发展有望加速。

  但是分散式风电一定要借鉴分布式光伏过快发展给同行业带来的弊端,放缓发展脚步。需要国家出台规划综合考虑当地的负荷状况是什么水平,用电情况如何等因素,然后再有序开发。

  《能源》:分散式风电发展的关键不仅仅在于技术的创新,还有商业模式的创新和市场的对接,分散式风电投资经济及商业模式是否成熟?

  董霞威:新能源发展,最为关注的之一是其盈利模式,有健全的盈利模式,才能让这个行业持续发展。例如,小型风电并网系统的回收期较长,企业要生存,补贴就不能少,这一点我们在新能源汽车身上就能看到影子,随着政策和补贴的调整变化,企业业绩就会出现大滑坡,引发行业动荡。

  其实分散式风电的商业模式跟传统的集中式风电没有很大区别,集中式风电开发一部分是国家补贴,一部分是上网电价,计划的投资收益是没有问题的。但是过快发展带来的限电问题打破了这种商业模式,回报率远达不到预期。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办法》中有这样的一部分内容——分散式风电项目是指所产生电力可自用,也可上网且在配电系统平衡调节的风电项目。所以在项目中请核准时可选择“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或“全额上网”中的一种模式。具体来看,自发自用部分电量不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补贴,上网电量则由电网企业按照当地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收购,其中电网企业承担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部分,当地风电标杆上网电价与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差额部分由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补贴。此外,对未严格按照技术要求建设的分散式风电项目,国家不予补贴。

  自发自用补贴取消,但全额上网保留,业主承担风险的同时保障项目回报。这可能是对业主承担风险的同时对项目回报率进行了兜底保护,加强了项目吸引力。

  要想加快分散式风电的发展,必须有健康成熟的盈利模式作为保障,目前来看正在探索成熟的商业模式。

  《能源》:目前分散式风电开发还面临哪些掣肘因素?电网公司对分散式风电开发持何种态度?

  董霞威:分散式风电发展低于预期的原因,首先是地方政府政策支持力度不够,各省和地区关于分散式风电的发展规划编制没有跟上,导致早期国家推动的相关政策并没有很好的落地。

  其次我国欠缺分散式风电的管理规范,国土部门对于分散式风电项目的土地性质认定在政策上还不太清晰,造成投资者对分散式风电持观望态度。

  分散式风电管理比较分散,给电网的业务管理增加了工作量。因此在分散式风电缺少参考经验的情况下,电网可能倾向于制定更严格的标准,也就是说,分散式风电的技术标准会参考传统风电场的要求,这主要是出于对电网运行安全的考虑。从社会整体效益的角度来看,《办法》约束了电网公司,具体要求电网公司如何去做,提高了办事效率。

  《能源》:据行业分析师测算,分散式风电项目投资内部收益率达到11.46%,盈利性可观,这一数据是否具有普适应? 

  董霞威:分散式风电项目的投资内部收益率主要受到以下几个因素的影响:第一是风资源,风资源越好的地区收益率越高;第二是电价,风资源是变动因素,而电价在不同地区也有所差异;第三需要考虑投资,山地的投资高收益率就低,而平原地区的投资较低收益率就会高。具体说到11.46%的收益率,其实部分资源好的地区收益率远远高于这一数据。

  《能源》:在分散式大发展的背景下,开发企业对整机商提出了哪些新的要求?

  董霞威:首先是高可靠性,分散式风电分布的地区风资源比较弱,这就对风机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塔筒越高越好,叶片越长越好。在这种要求下就需要设备制造商提供高可靠性、高安全性的产品,对风机质量、结构有了更高的要求。

  其次在对风电的分散式开发中,主要是利用低风速资源,集中在中东部和南方等靠近负荷中心的区域。这要求整机厂家尽快开发更适用于低风速区域的风机,来满足开发商的需求。

  最后,分散式风电意味着维护检修难度更大,对设备稳定性提出更高的要求,要求整机商提供稳定性更高,发电效率更优的设备。

  《能源》:因接近人群密集区,分散式风电对风力机设备安全质量的要求空前提高,对风电制造水平提出更严格的要求,行业会否面临新一轮的洗牌?

  董霞威:风电行业的洗牌并不是因为分散式开发的提出而开始的,对设备制造商而言本身就应该向着高可靠性、高安全性发展,对质量效益的追求是制造业长久的目标。经过近十年黄金发展期,风机设备制造商经历了大浪淘沙的激烈竞争,目前格局已基本稳定,以金风为行业龙头,明阳、远景和联合动力等为第二梯队,这些厂家在研发技术、生产工艺、质量安全、产业链控制等环节具备很大优势,有相对稳定客户群体,可以说未来在分散式风电变化也不会很大,这些厂家如果在分散式市场发力,原来的优势会保证在未来的竞争中占据有利位置。

  《能源》:在您看来,我国风力机设备现状能否满足分散式风电发展需求?具备何种素质的整机厂家能够在洗牌中脱颖而出?

  董霞威:对分散式风电来说,技术成本高也是一个不利因素。在对风电的分散式开发中,主要是利用低风速资源,集中在中东部和南方等靠近负荷中心的区域。整机厂家需要开发更适用于低风速区域的风机这意味着叶片更长,塔筒高度更高,适用于低风速地区的风电机组制造成本,必然高于目前用于中高风速地区的风电机组,整机制造商必须花费大量资金,对当前风电机组的设计进行创新。

  分散式风电意味着维护检修难度更大,对设备稳定性提出更高的的要求,所以具备强大研发技术优势,风机运行稳定性高的主机厂家会在分散式风电中抢占先机。

  另外分散式风电意味着投资主体更分散,投资方会选择质量更好、信誉更优、具备良好服务体系的主机厂家,投资方会用脚投票,选择对自己最有力的设备,所以之前在集中式开发过程中依靠一两个大客户就可以生存的企业,市场份额会受影响。(周晓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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