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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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出台指导意见支持重点煤炭企业发展
来源:
时间:2014-06-25 10: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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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出台指导意见支持重点煤炭企业发展记者昨日从自治区政府了解到,近年来,自治区重点煤炭企业发展较快,实力不断增强,规模不断扩大,涌现出一批龙头企业,发挥了较好的带动引领作用。为进
记者昨日从自治区政府了解到,近年来,自治区重点煤炭企业发展较快,实力不断增强,规模不断扩大,涌现出一批龙头企业,发挥了较好的带动引领作用。为进一步促进我区煤炭工业由数量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加大调结构、转方式、促转型力度,自治区政府专门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重点煤炭企业的指导意见》。原《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重点煤炭企业的指导意见》(内政字〔2003〕427号)同时废止。根据指导意见,依托重点煤炭企业,将强化建设鄂尔多斯、锡林郭勒、呼伦贝尔三个清洁煤炭生产基地,乌海—棋盘井、阿拉善两个特种煤生产基地以及策克、甘其毛都等进口煤基地。支持重点煤炭企业成为新矿区开发主体。支持重点煤炭企业“以煤为基、多元发展”,延伸产业链。鼓励重点煤炭企业建设煤化工、低热值煤发电等煤炭转化项目和煤炭分质利用、煤机制造、煤炭物流项目。在重点煤炭企业相关项目建设审批以及土地等相关要素供给上,应予以优先保障。此外,鼓励重点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其他煤炭企业,支持重点煤炭企业联合、兼并、重组其他煤矿,逐步提高煤炭开发生产集中度。按照相关规定优先配置煤炭资源,保障重点煤炭企业持续发展的资源供给。原煤年产量超过5000万吨的重点煤炭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自治区各类优惠政策。预计到2020年,重点煤炭企业原煤产量占全区总产量80%左右,利润额占全区煤炭行业利润总额75%左右,税收额占全区煤炭行业税收总额80%左右;在重点煤炭企业中形成2至3户亿吨级、6至7户5000万吨级原煤生产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