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
第二批中央环保督察问责人数呈上升趋势
第二批中央环保督察问责人数呈上升趋势第二批中央环保督察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情况近日公布,一大批党员领导干部因各类问题被问责,起到了巨大的震慑效果。中央环保督察开展以来,用问责的利剑
第二批中央环保督察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情况近日公布,一大批党员领导干部因各类问题被问责,起到了巨大的震慑效果。
中央环保督察开展以来,用问责的利剑督促地方党委政府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是已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做法。可以预见,随着中央环保督察的制度化、常态化,监督只会越来越严格,问责只会越来越严厉。
问责人数呈上升趋势
从问责人数情况看,第二批中央环保督察7省(市)共问责1048人,其中省部级干部3人(甘肃祁连山生态环境破坏问题),厅级干部159人(正厅级干部56人),处级干部464人(正处级干部246人)。
而相比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8省(区)共问责1140人,其中厅级干部130人(正厅级干部24人),处级干部504人(正处级干部248人)。
单纯从数字上看,第二批的问责总人数比第一批少了,但事实上,第二批中央环保督察只覆盖了7个省份,比第一批要少一个省份。因此,第二批问责人数其实是增加了,而且被问责的领导干部层级更高了。这点从以下对比分析中可以看得更清楚。
在省部级层面,第二批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因为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甘肃省有3名省部级领导被问责,并且受到中央的通报。而在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中,并没有省部级干部被问责。
在厅一级,第二批中央环保督察在覆盖省份减少的情况下,问责人数反而比第一批多了29 人。值得关注的是,被问责的正厅级干部人数大幅增加,从第一批的24人增加到第二批的56人。其中不乏时任广东省汕头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茂辉,甘肃省张掖市委书记毛生武,时任陕西省韩城市委书记杨炳拓,时任湖北省经信委党组书记、主任欧阳万坤等“一把手”。
在处一级,第二批中央环保督察中,平均每个省份被问责66名处级干部,而在第一批,这个数字是63名。
细算之后,可以看出,不论在哪个层级,每个省份的平均问责人数实际都是呈上升趋势的。在相关问责过程中,各地也更加注重追究领导责任、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尤其突出了领导责任。
问责力度正逐批加大
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曾指出:“严肃严厉的追责问责是中央环保督察的成功经验之一,完全符合我国国情,完全符合体制特点,也完全符合事物发展的本身规律。我们在后续的中央环保督察过程中,一定会坚持下去。”
从两批问责情况看,也印证了李干杰部长所说的。
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方式包括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一般按情节轻重实施一种或多种问责方式。
总体来看,在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被问责人员中,有20人情节较轻,只被通报,但是在第二批被问责人员中,官方公布的问责情况中,程度最轻的也是受到诫勉。
在党纪政务处分方面,第一批有762人,平均每个省份约95人;第二批则增加到777人,平均每个省份达到111人。因石马河东莞段水质恶化严重问题,广东省发改委副主任吴道闻(时任东莞市副市长)受到行政警告处分,东莞市税务局原局长张国平等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组织处理方面,第二批有49人(次),是第一批18人(次)的两倍多。这些人中,有的被停职检查,有的被调整职务,有的被责令辞职、降职免职。例如,因湖北省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养殖问题,时任洪湖保护区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冯锦刚被免职。
把层级较高的省部级、厅级单独列出来看的话,第二批中央环保督察被问责的省部级、厅级干部中,党纪处分70人,组织处理20人(次)。因祁连山问题,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厅长蒲志强等多名厅级干部被行政撤职。
而在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中被问责的厅级干部中,受到党纪处分40人,没有人受到组织处理。
显然,从一系列数字变化中可以清晰地看出,中央环保督察的问责力度正逐批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