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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质发电发展迎来良好机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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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3-19 12: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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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质发电发展迎来良好机遇期去年下半年以来,国家密集发布一系列支持生物质发电健康发展的文件,如《关于开展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技改试点工作的通知》《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

  去年下半年以来,国家密集发布一系列支持生物质发电健康发展的文件,如《关于开展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技改试点工作的通知》《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关于促进生物质能供热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关于开展“百个城镇”生物质热电联产县域清洁供热示范项目建设的通知》,为今后生物质发电产业的发展指出了很好的方向。

  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尽快印发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技改试点名单,用好存量优质 煤电资产的边际效益,低成本破解社会治理难题。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工商联副主席薛景霞在向今年全国两会提交的建议中提出。

  生物质发电兼具经济、生态与社会等综合效益,是可再生能源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多位代表委员纷纷就生物质发电产业发展建言献策,从技术路线、财税政策等多个方面建议大力推广,生物质发电发展迎来良好机遇期。

  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技改将获积极推进

  “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给昆山市的生物质垃圾处置开辟了一条全新的道路。目前,昆山市已积极行动起来,昆山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已委托昆山新昆生物能源热电有限公司全权处理全市18家污水处理厂的市政污泥,昆山市园林绿化管理局、昆山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也分别委托昆山新昆生物能源热电有限公司处理全市农林废弃残余物,全力争取本次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技改试点项目落户。”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昆山市委书记杜小刚在其向全国两会提交的建议中提出,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技改试点工作受到了地方政府和发电企业的极大关注和欢迎。

  近年来,国务院相继印发《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支持耦合发电的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也已将耦合发电技术的研发推广列入《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能源技术创新“十三五”规划》等相关规划。

  据薛景霞介绍,耦合发电依托现有燃煤电厂进行改造实现生物质发电,可利用电厂现有的发电设施和超低排放等其他公用设施,减少项目投资成本。大容量、高效率发电机组发电效率可达到40%—46%,如依托热电机组耦合发电综合能源利用效率可达到70%以上。

  全国人大代表、民建安徽省阜阳市委主委、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程师吴永利接受《中国电力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具有极大的生态效益,建议国家组织相关科研院校加快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关键技术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和标准制定,优先推广应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技术和装备。”

  记者了解到,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在国际上已形成规模化应用,涉及多种容量等级、多种形式的燃煤机组,以及多种形式的生物质燃料。国内由合肥德博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的国电荆门电厂生物质耦合气化发电项目也已成功运营多年。

  “建议推荐生物质气化多联产项目作为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的重点项目。”吴永利向记者表示。

  生物质发电环保政策亟待完善

  新时期,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已被国家列为优先发展目标和任务。农林废弃物、农村生活垃圾、畜禽粪便、餐厨垃圾的处理,农村生产生活环境的改善,能源结构调整和清洁低碳用能是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刚性需求。“生物质发电不仅是一项能源工程,更是一项环保工程和民生工程,这也是国家补齐农村能源基础设施‘短板’的一项重要举措。”吴永利表示。

  据杜小刚介绍,昆山目前18座污水处理厂,2018年预计污泥产生量(含水率约80%)为18.5万吨,2020年产量将达到20万吨,而全市配套的污泥处理能力严重不足,缺口巨大,极易引发环境二次污染。此外,昆山市周边农业与市政园林修剪废弃物年产量约12.2万吨,尚未实现规模化、资源化利用。

  “组织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技改试点项目建设,旨在发挥世界最大清洁高效煤电体系的技术领先优势,依托现役煤电高效发电系统和污染物集中治理设施,构筑城乡生态环保平台,兜底消纳农林废弃残余物、生活垃圾以及污水处理厂、水体污泥等生物质资源(属危险废物的除外),破解秸秆田间直焚、污泥垃圾围城等社会治理难题。”全国人大代表、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洪杰向《中国电力报》记者分析道。

  吴永利建议环保部门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加强农林废弃残余物田间地头管理,严禁露天焚烧;加强垃圾、污泥填埋监管,加大对不达标垃圾、污泥填埋的处罚力度,坚决关闭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的填埋场,加大力度引导填埋垃圾、污泥用于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

  “目前生物质发电排放按煤电标准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2011)),但是生物质发电行业使用的燃料是农业和林业的废弃物,与煤电使用的燃煤的特性存在着很大差异,如燃料水分、热值、含硫量等,必须出台专门针对生物质发电行业的环保排放标准。”全国政协委员、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主任袁爱平直言,“达到超低排放的生物质发电企业要能够同等享受国家环保电价补贴。”

  呼吁电价及财税金融政策支持

  2017年底,《关于开展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技改试点工作的通知》(国能发电力〔2017〕75号),印发,在全国范围开展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技改试点工作。

  “但是,75号文没有明确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生物质能发电量的电价,这会给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产业发展留下隐患。耦合发电完全符合国家《可再生能源法》《可再生能源产业指导目录》《可再生能源发电管理办法》《关于完善农林生物质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国家也没有对享受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的生物质能源发电方式作出明确限定和区分。”杜小刚分析道。

  记者了解到,多位代表委员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尽快深入基层研究,厘清事实,明确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生物质能发电量享受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在更大范围推广耦合发电有益实践。

  全国人大代表、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董事长、湖北省工商联副主席陈义龙在接受《中国电力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农林生物质发电行业面临着税收优惠政策违规风险。据陈义龙介绍,行业当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是按《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两个目录执行,而两个目录没有涵盖行业所有可利用资源品种。

  陈义龙建议:“对上述两个政策目录同步修订和完善,一是将农林生物质发电行业收集利用的农林废弃物品种全部纳入,并取消技术标准中对农林废弃物的比例要求。二是统一两个目录对农林废弃物品种的表述方式和内容。”

  生物质气化多联产综合利用技术是一项将生物质废弃物“吃干榨净”“变废为宝”的高新技术,是资源综合利用、零排放的典范。吴永利建议,将生物质气化多联产综合利用项目 列入财政部印发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给予扶持。

  “把农林废弃物作为免税农产品,让农民享受免税农产品的相关优惠政策,更大程度调动他们收集农林废弃物的积极性。”袁爱平呼吁道。

  薛景霞建议,绿色债券、绿色金融应多关注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产业,并给予积极支持。(记者  冯义军  许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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