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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达拉特光伏应用领跑基地2017年竞争优选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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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2-11 11:3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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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达拉特光伏应用领跑基地2017年竞争优选工作方案:一、工作概述为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四个革命、一个合作”的能源发展战略,加速已批量制造且在市场上处于

:一、工作概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四个革命、一个合作”的能源发展战略,加速已批量制造且在市场上处于技术领先水平的光伏产品市场应用推广,促进整体产业水平提升和发电成本下降,改善内蒙古自治区能源结构,提高达拉特旗生态环境质量,促进区域经济结构转型,在达拉特旗建设达拉特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规划总规模为2000MW,2017年本基地建设容量为500MW。

(一)工作依据

本次基地优选工作采用单个项目分别独立竞争优选的方式,严格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光伏发电“领跑者”计划实施和2017年领跑基地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7]54号,以下简称“54号文”)、《关于公布2017年光伏发电领跑基地名单及落实有关要求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7]76号,以下简称“76号文”)和《关于2017年光伏发电领跑基地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7]88号,以下简称“88号文”)等文件关于光伏领跑基地建设要求及基地申报材料内容,结合基地区域实际情况,优选投资能力强、业绩丰富、技术先进、对促进光伏发电成本下降作用大的企业参与基地内光伏项目建设。基地各项目应于2018年6月30日前开工建设,2018年12月31日前全部容量建成并网。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划分

本次规划的基地场址位于昭君镇库布其沙漠中,共划分4个单体项目,其中项目1、项目2和项目3三个项目,每个项目装机容量为100MW,项目4装机容量为200MW。

2、建设要求

基地光伏电站采用“林光互补”建设模式,基地外围栽植沙障,主干道两侧打造防护绿化带,光伏阵列之间实施密植适宜本地生长的矮化经济林,在光伏板下方和阵列间空隙种植耐阴性沙生灌草植物或喜阴经济植物。在场区内的景观大道两侧布置高支架区域,支架下方空间种植集防风固沙、观赏食用为一体的经济乔木树种(不低于3m),高支架区组件最低点离地面高度为4m。4米高支架区和其下的乔木经济林构成中央大道两侧的防风墙,形成坚实的中轴防风固沙带,作为外围乔木防风固沙带的补充。基地建成后,可有效遏制库布其沙漠的扩展,同时在景观大道两侧形成独特亮丽的光伏风景线。

基地内土地集中连片,光伏区全部为未利用地且不属于宜林、天然牧草等具有生态功能属性的用地,并均已办理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促进基地所在区域的生态修复,保证基地不受风沙侵蚀,本基地采用“林光互补”模式建设。其中,项目1(地块号:A-1-2)100MW,包括普通支架光伏区85MW及高支架光伏区15MW。(说明:普通支架光伏板最低高度不低于0.6米,高支架光伏板高度不低于4米,下同);项目2(地块号:A-2-1)100MW,均建设普通支架;项目3(地块号:A-2-2)100MW,建设普通支架光伏区60MW及高支架光伏区40MW;项目4(地块号:A-3)200MW,建设普通支架光伏区190MW,鼓励采用其它多种支架形式共10MW,并打造面积不少于总场区面积1/4的骏马主题电站。

基地建设按照“光伏+旅游”的模式,在不影响光伏正常运行的前提下,政府鼓励投资企业按照自愿、公平、共享原则,推进光伏与农林、旅游一体化发展,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实现企业增效、农牧民增收的双赢目标,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光伏企业可自主投资参与基地综合开发利用,或经协商一致后,同意第三方独立投资建设运行基地生态农林旅游项目。

为满足项目总体进度要求,入选投资企业自主建设项目升压站及附属设施,也可在与达旗政府协商一致的前提下,通过竞争方式共同选择建设单位统一建设本基地项目的升压站和附属设施。

3、监测平台

根据相关要求,基地监测平台作为基地建设的重要内容与项目同步建设,同步投产,以实现对基地建设运行全过程监测,为基地评价提供依据。监测平台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集中建设的数据中心和在基地内各项目场址建设的光资源、运行数据、小微型系统实证以及环境变化等监测设施,并提供运行监测、实证监测、统计分析、数据共享等功能。

鉴于项目4(200MW项目)场址建设条件较好、场址集中平整度高、交通便利,将作为基地监测平台建设的依托项目,建设及相关费用由该项目开发企业负责。基地内各项目负责各自电站内监测设备的建设运行维护。基地各项目详细情况见下表:

表1 达拉特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情况表

(三)基地政策

根据54号、76号和88号等文件要求和基地申报承诺,现明确基地建设相关政策,包括用地政策、电网接入及消纳、配套服务等,这些政策也作为企业竞争优选的招标条件。具体如下:

1、用地政策

1)土地费用

达拉特旗人民政府承诺项目用地按照流转租赁的方式供光伏投资企业使用,使用标准为:不高于300元/亩-年,支付方式为:一次性支付土地租赁费用。场区土地使用年限不低于25年。

2)税费

达拉特旗人民政府承诺基地涉及全部土地属于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范围。

2、电网接入及消纳

1)接入系统建设

内蒙古电力责任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该基地电力送出工程,具体包括:基地内各光伏电站配套的接网工程(电站项目升压站至基地汇集站)和基地汇集站及以上输变电线路。内蒙古电力责任有限公司做好电力送出工程与基地建设进度衔接。

2)消纳保障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库布其沙漠经济先导区应用领跑光伏发电示范基地项目弃光率不超过5%。

3)其他(略)

3、配套服务

达拉特旗人民政府负责投资建设基地进场道路、外围防护绿化、供水供电、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工程,无需光伏企业分摊。不对入选投资企业提出增加企业成本和额外的要求。

此外,为保护光伏阵列不受风沙危害,本基地项目采取“林光互补”模式实施建设,预计林业部分每亩投资2000元左右。按照自治区林业厅审批的“林光互补”示范基地文件精神和自治区有关绿化造林支持政策,对符合建设标准的林业生态工程给予专项资金支持,最多可争取不超过1500元/亩的补贴,可明显减低光伏企业生态修复建设成本。

表2 基地提供的主要政策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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