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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招投标管理办法解读 遏制“最低价中标”

来源:
时间:2018-01-22 21:3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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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招投标管理办法解读 遏制“最低价中标”今年两会期间,教育部部长陈宝生痛斥造成“毒跑道”的三个原因,其中一个就是“最低价中标”。他说,“在制度安排方面,也有缺失,主要是招投标制度

今年两会期间,教育部部长陈宝生痛斥造成“毒跑道”的三个原因,其中一个就是“最低价中标”。他说,“在制度安排方面,也有缺失,主要是招投标制度方面。招投标都喜欢低价竞标,谁喊价低、报价低,谁中标,不是按照标准来办,没有质量意识。”

对此,陈宝生提出,要在制度上作出修改。招投标制度不是按照谁报价低,就让谁来中标,要按照标准、质量要求来办,这是关系到我们后代的事情。

7月18日,财政部对外公布了新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以下简称“87号令”),提出了一系列针对性措施,以解决政府采购项目中质次价高、恶性竞争、效率低下等饱受社会诟病的问题。

87号令有以下几项内容值得关注

1、采购人应当对采购标的的市场技术或者服务水平、供应、价格等情况进行市场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资产配置标准等科学、合理地确定采购需求,进行价格测算。

2、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可以在采购预算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但不得设定最低限价。

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5、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

6、采购人应当加强对中标人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对于中标人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众所周知,“最低价中标”影响正当竞争、降低产品质量,已经成为振兴实体经济的障碍。87号令的提出,从制度设计和执行机制上规定了相关解决措施,强化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减少违规操作空间、保障采购质量,将有效遏制塑胶跑道最低价中标问题。

据悉,87号令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下一步,财政部将抓紧出台配套政策制度。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包括政府采购工作规程、代理机构管理、评审专家管理、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等一系列配套的制度办法。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的一些“乱象”,既有政府采购制度本身设计不够科学合理、执行不规范和监督不到位的问题,也有外部市场环境不完善、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的问题,还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解决。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解读新政

问本次修订突出了哪些重点?

答87号令共7章88条,较18号令删除36条,新增34条,修订54条。除总则和附则外,87号令按照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操作流程,对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和合同以及法律责任等分章作了规定,并重点围绕三方面内容进行修订

一是明确采购人主体责任,强化权责对等。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履行主体责任不严格与采购自主权发挥不充分问题并存。为此,87号令在明确采购人在落实采购政策、加强内部控制、编制采购需求、公开采购信息、开展履约验收等重点环节职责的同时,增加了采购人对采购活动的参与度,合理扩大了采购人的采购自主权,进一步强化了权责对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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