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
《东营市物价局关于我市电动汽车充电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
《东营市物价局关于我市电动汽车充电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668号)和《山东省物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668号)和《山东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格一发〔2014〕15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关于我市电动汽车充电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现就《东营市物价局关于我市电动汽车充电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公众所提意见请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于2017年12月15日前反馈至市物价局。
联系电话:8305989
邮箱:dyjggl@126.com
附件:《东营市物价局关于我市电动汽车充电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东营市物价局
2017年11月27日
《东营市物价局关于我市电动汽车充电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县区物价管理办公室,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各充电经营服务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668号)和《山东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格一发〔2014〕152号)要求,结合实际,现将我市电动汽车充电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电服务费
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按充电电度收取,其中,电动公交车为0.60元/千瓦时,电动乘用汽车为0.65元/千瓦时。以上两项充电服务费价格均为最高指导价,允许下浮。
二、充电电费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668号)规定执行。
三、其他要求
各充电经营服务单位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在充电设施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充电服务费标准、充电电价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本通知自 年 月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东营市物价局
年 月 日
-
国家能源局关于在北京开展 可再生能源清洁供热示范有关要求的通知2024-08-16
-
国家能源局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 光伏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创建规范的通知2024-08-16
-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资源再生利用重大示范工程建设的通知2024-08-16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赠款项目 结题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2024-08-16
-
黑龙江电力《风光储式电动汽车充换电站》获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2024-08-16
-
东光高岳展出新型快速充电器2024-08-16
-
新能源车主盼解充电续航难题2024-08-16
-
合肥关于申报2015年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的通知2024-08-16
-
新疆发革委、财政厅关于印发《新疆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光伏独立供电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2024-08-16
-
浙江发改委下发2015年全省光伏发电项目计划通知2024-08-16
-
第十五届中国光伏学术年会CPVC15 第三轮“论文研究简报”征集通知2024-08-16
-
生物充电器 插到花盆土壤里 给手机续航2024-08-16
-
inCharge Bolt:实现2倍速的全球最短充电线2024-08-16
-
2016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公布 2.5万起2024-08-16
-
充电桩建设驶入快车道2024-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