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
湖北发改委:前10月风电发电量40.77亿千瓦时 同比增长43.24%
湖北发改委:前10月风电发电量40.77亿千瓦时 同比增长43.24%湖北发改委近日公布十月份全省电力运行情况。10月份,全省发电262.80亿千瓦时,增长42.81%。其中:三峡
湖北发改委近日公布十月份全省电力运行情况。10月份,全省发电262.80亿千瓦时,增长42.81%。其中:三峡发电137.44亿千瓦时,增长113.28%。不含三峡,全省发电125.36亿千瓦时,增长4.84%。元至10月,全省累计发电2242.34亿千瓦时,增长6.35%,其中,三峡发电849.76亿千瓦时,增长5.39%。不含三峡,发电1392.58亿千瓦时,增长6.95%,其中:风电40.77亿千瓦时,增长43.24%。以下为具体数据:
十月份全省电力运行情况
十月份,全省全社会用电稳步增长,工业用电快速增长。全省电力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十九大期间保电工作部署,强化和落实各项保电措施,确保了全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正常供应,圆满完成了十九大保电任务。当月,全省发电262.80亿千瓦时,增长42.81%;全社会用电146.21亿千瓦时,增长5.85%,其中工业用电95.88亿千瓦时,增长10.46%。
一、发电生产主要情况
10月份,全省发电262.80亿千瓦时,增长42.81%。其中:三峡发电137.44亿千瓦时,增长113.28%。不含三峡,全省发电125.36亿千瓦时,增长4.84%,其中,水电厂发电73.17亿千瓦时,增长187.53%;火电厂发电44.58亿千瓦时,下降49.84%。
元至10月,全省累计发电2242.34亿千瓦时,增长6.35%,其中,三峡发电849.76亿千瓦时,增长5.39%。不含三峡,发电1392.58亿千瓦时,增长6.95%,其中:水电厂发电472.51亿千瓦时,增长13.88%;火电厂发电856.70亿千瓦时,增长0.84%;风电40.77亿千瓦时,增长43.24%;太阳能发电22.60亿千瓦时,增长145.52%。
(一)秋汛持续水电大幅增发,科学调度确保水电不弃水。10月上中旬省内各主要流域秋汛持续,全月长江干流来水较多年平均增加1成多,清江和汉江流域来水较多年平均增加2至3倍,主力水电厂均巨幅增发。我委与调度机构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可再生能源法,科学安排机组开机方式和电网运行方式,确保水电满发增供。主力水电厂中,三峡、葛洲坝电厂当月分别发电137.44亿千瓦时、19.8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3.28%、42.66%;水布垭、隔河岩电厂分别发电10.22亿千瓦时、7.29亿千瓦时,分别较去年同期增长14至41倍;丹江水电厂当月发电5.2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08.19%。
(二)火电让水大幅减发,电煤库存不断提高。为满足水电等可再生能源上网需求,火电机组大部分时间仅保留少量供热机组低负荷运行,全力为水电等可再生能源腾出发电空间。当月统调火电仅发电31.54亿千瓦时,同比下降59.21%;统调火电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132小时,同比减少195小时,火电企业出现全面亏损。广大火电企业正确面对煤价高企、经营困难的实际,为确保十九大期间全省电力正常供应,并为即将到来的迎峰度冬作准备,继续全力以赴抓好电煤组运工作,我省电煤库存量不断上升,至月底,全省统调电厂电煤库存已达400万吨,超过二十天以上耗用电量正常水平。
二、用电情况及分析
10月份,全社会用电146.21亿千瓦时,增长5.85%,其中,第一产业用电2.50亿千瓦时,增长5.92%;第二产业用电98.37亿千瓦时,增长10.41%;第三产业用电23.95亿千瓦时,增长8.37%;城乡居民生活用电21.39亿千瓦时,下降12.98%。
元至10月,全社会累计用电1549.85亿千瓦时,增长5.61%。其中:第一、二、三产业用电分别为25.69亿千瓦时、977.96亿千瓦时、254.15亿千瓦时,增长1.44%、3.82%、10.14%;城乡居民生活用电292.06亿千瓦时,增长8.42%。
(一)全社会用电稳步增长,第二产业用电对全社会用电增长的贡献最为突出。本月全社会用电增长5.85%,增速稳健。从当月各大产业对全社会用电增长的贡献率看,10月份全社会同比新增用电8.08亿千瓦时,其中第一产业同比新增用电0.14亿千瓦时,对全社会用电增长的贡献率为1.73%;第二产业同比新增用电9.28亿千瓦时对全社会用电增长的贡献率达114.85%;第三产业同比新增用电1.85亿千瓦时,对全社会用电增长的贡献率为22.90%。
(二)工业用电快速增长,制造业用电稳定增长是主因。10月份工业用电出现两位数以上快速增长。从当月工业用电行业类别看,采矿业用电2.24亿千瓦时,下降39.63%;制造业用电75.84亿千瓦时,增长12.71%;电力燃气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用电17.80亿千瓦时,增长12.65%。从各行业对工业用电增长贡献率看,当月制造业同比新增用电8.55亿千瓦时,对工业用电增长贡献率为94.16%;电力燃气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同比新增用电2.00亿千瓦时,对当月业用电增长的贡献率为22.03%,制造业是拉动工业用电增长的主要动力。从工业用电内部结构看,10月份轻工业用电15.35亿千瓦时,增长10.78%;重工业用电80.53亿千瓦时,增长10.40%,轻重工业均以两位数以上速度快速增长。
(三)制造业内部10主要行业用电8升2降,传统高载能行业用电增幅居前。10月份制造业用电持续向好,其内部月均用电量超过2亿千瓦时的10个主要制造行业用电8升2降,其中有色金属(4.98亿千瓦时,39.45%)、黑色金属(14.75亿千瓦时,23.64%)、交通运输电气电子设备制造(7.85亿千瓦时,16.51%)、金属制品(2.77亿千瓦时,13.34%)、通用及专用设备制造(3.06亿千瓦时,12.70%)、化工(13.93亿千瓦时,10.98%)等6个行业用电以两位数以上速度快速增长;食品饮料烟草(2.94亿千瓦时,2.63%)、纺织(3.93亿千瓦时,1.29%)2个行业用电平稳增长;仅石油加工(2.24亿千瓦时,-7.61%)、非金属矿物制品(10.91亿千瓦时,-0.13%)2个行业用电下降。
(四)除工业外全社会其他七个大类行业用电普遍增长。除工业外,全社会其他7大类行业用电均以不同幅度增长,具体为:农林牧渔业(5.92%)、建筑业(8.68%)、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14.31%)、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4.49%)、商业住宿餐饮业(1.64%)、金融房地产业(20.57%)、公共事业及管理组织(6.54%)。
(五)各地区全社会和工业用电情况分化,个别地市受去产能因素影响全社会和工业用电出现较大降幅。10月份全省14个用电统计地区中,武汉、黄石、荆州等7个地区全社会用电不同程度增长,其中黄石、咸宁、恩施和神农架4个地区全社会用电增幅在两位数以上;从工业用电情况看,黄石、荆州、黄冈等7个地区用电增长,其中黄石、黄冈、咸宁、恩施等5个地区工业用电增幅在30%以上。鄂州市受其主导产业钢铁去产能因素影响,全社会和工业用电持续下降,该市本月全社会和工业用电降幅仍为两位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