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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能源局关于加强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7-10-11 09:5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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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能源局关于加强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的通知近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加强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的通知》。

  近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加强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的通知》。

  文件明确,加强项目前期管理,合理规划布局项目,重点生态功能区不得布局建设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电站总装机容量一般不超过3万千瓦,鼓励分布式热电联产。严格项目核准,农林生物质发电非供热项目由省发改委核准,热电联产项目由市(州)及扩权县发改部门依据全省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规划布局核准。加强项目监督检查,严禁环保措施不到位而投运,严禁未批先建和违规建设,凡未批先建的,电网企业不得启动验收、不得并网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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