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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给光伏产业带来的商机
一带一路给光伏产业带来的商机日前,美国贸易代表罗伯特·莱特希泽发表声明称,将根据美国《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在涉及技术转让、知识产权和创新领域对中国正式启动贸
日前,美国贸易代表罗伯特·莱特希泽发表声明称,将根据美国《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在涉及技术转让、知识产权和创新领域对中国正式启动贸易调查。此次调查立即引发中国光伏行业担忧,因为该行业近年来已经连续多次遭遇国际贸易壁垒,而此次“301调查”的主要调查对象又是中国。
不过,《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调研发现,部分中国重点光伏企业已逐步安排撤离美国市场。记者“摸底”的4家光伏企业,在2011年11月美国光伏“双反”调查之后就大幅调整市场战略,其中3家江苏光伏企业今年1—8月的对美出口业务额均为“零”。
“受制于人难免是一场噩梦”
业内专家表示,美国的光伏市场潜力巨大,因而一直备受中国光伏企业关注。但由于“双反”影响,中国光伏组件出口市场中的美国市场份额(不含海外工厂向美国出口的数据)近年来总体呈下降趋势,2015年仅为约13%。2016年美国新增光伏装机量达到14.76GW,同比暴增97%,堪称“光伏大跃进”,但同期中国光伏组件出口市场中的美国市场份额下降到11%。
有受访者认为,受“美国优先”政策影响,2017年我国光伏产品对美出口仍存在较大不利的变数。“我们对涉美业务持不乐观态度,继续开拓美国市场存在较大风险。”江苏一家光伏企业负责人这样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业内专家分析认为,美国以及欧洲类似“301调查”的贸易救济措施对中国光伏企业来说,无疑敲响了警钟——“受制于人难免会是一场噩梦”。“中国是全球最大的光伏应用国,更是最大的光伏制造国,因此,未来数年主要市场仍在国外。但全球经济形势下行时,某些国家认为光伏产业由自己‘组装’似乎更为经济,而且可以捎带着解决国内的就业问题,贸易保护也就在所难免。因此,中国企业将目光转向更广泛的市场势在必行。”上述专家说。
国内光伏产业矛盾突出:产值增长,弃光率居高不下
工信部发布的“2016年我国光伏产业运行情况”称,我国光伏产业近年来持续回暖,2016年总产值高达3360亿元,同比增长27%;产业链各环节生产规模全球占比均超过50%,继续位居全球首位。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因此将2016年定位为光伏发展的“景气年”。
然而,在认可“产业回暖”的同时,业内人士对这一巨大机遇却有些“爱恨交加”,因为在融资难、成本高、回收慢、并网难以及土地性质不明晰等诸多核心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之前,中国“过剩”的光伏产能很难有成熟市场与之匹配。甚至有专家认为,在光伏产业市场应用体制机制尚未完善的情况下,国内的有效需求不可能大规模生成。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梳理资料发现,2016年中国光伏发电新增装机容量34.54GW,累计装机容量77.42GW,均为全球第一。而与此同时,由于不能及时消纳和安全外送,2016年仅西北地区放弃不用的光伏发电量就达70亿千瓦时,平均“弃光”率近20%,甘肃、新疆这一比例更是高达30%、32%;进入2017年,一季度全国平均“弃光”率仍达到13%。
一家规模较大的光伏企业负责人特意提到“6·30”事件。2015年底,国家发改委发文规定,全国一类、二类、三类资源区的地面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分别降低0.1元、0.07元、0.02元,但2016年6月30日之前抢装成功者可享受调整前价格;2016年底,国家发改委再次发布通知,相应电价继续下调0.15元、0.13元、0.13元,2017年6月30日以前投运者例外。由此,各大光伏企业为得到较高的补贴,在“6·30”之前不惜代价掀起“抢装”热潮,冬季赶工、高价采购等因素直接拉高了建设成本。
该负责人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目前国内光伏电站的造价约在8~12元/瓦,使用寿命约为25年,如果因未能及时并网发电导致电价补贴削减,那将无法收回成本。“但谁也不能保证你的电站建成了就能并网。”该负责人说,“国内市场的理论规模可达到上万亿元,但实际情况错综复杂,系统调节能力、电网输送能力不足以及政策过快、过频调整等非技术因素都在影响光伏产业的预期收益。”
布局“一带一路”市场
面对国外壁垒和国内市场的复杂情况,越来越多的中国光伏企业以极高的热情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
“‘一带一路’沿线的许多国家原有电力设施基础较差,日照资源又非常丰富,十分需要而且适合发展光伏产业;多点布局则有助于中国企业消除对某些强势集团的过度依赖。另外,在全球范围内,政府补贴逐步减少乃至完全取消的大趋势下,一些国家或地区或将成为光伏发电的成本洼地,企业可以获得更为合理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上述规模较大光伏企业负责人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业内专家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一个潜在的市场需求不容忽视——“一带一路”大部分沿线国家电网升级改造任务繁重,例如,印度、蒙古、巴基斯坦、塔吉克斯坦等国的电力传输损耗已高于10%,吉尔吉斯斯坦、尼泊尔等国更超过20%(先进国家如日本此项指标低于5%)。据预测,到2040年,全球约占现役装机容量40%的发电机组需要更新换代,“一带一路”国家在其中占有较大比例。
晶澳太阳能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靳保芳认为,光伏行业作为全球领先的中国制造业,或将成为“一带一路”上类似高铁、核电等优势产业走出去的一部分,在沿线国家及区域的可再生能源应用上起到巨大推动作用。
公开信息显示,无锡尚德正积极开拓“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市场。其中,在约旦占据了绝对的市场份额;海润光伏重点参与印度尼西亚、泰国、菲律宾、印度、土耳其、埃及等市场的培育和布局,并与印度某大型电力运营商组建合资公司,在印度建成了合规的分布式光伏电站,预计年发电量达1520万千瓦时;特变电工已先后为60多个国家和地区提供能源装备,以及勘测、设计、施工、培训、运营、维护一体化的交钥匙工程及系统解决方案;阳光电源在全球设立了10多个分、子公司,产品出口到50多个国家,到2016年底,该公司的全球市场逆变设备装机量已超过3800万千瓦。晶科能源则与总部位于德国的行业巨头贺利氏光伏建立战略合作,共同开拓“一带一路”市场,实现从“全球销售”到“全球制造”再到“全球投资”的发展战略。
另外,一些光伏企业还以参股、并购以及新建电站等方式深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并以“贸易+生产+服务”等形态进行产业布局,全球化趋势日益明显。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还了解到,到目前为止,我国光伏企业已通过投资、合资、收购兼并等方式在世界20多个国家建立生产基地,已建成的境外产能超过5GW。2016年,我国硅片、电池片和组件产品出口额同比下降11.3%,这与企业海外设厂就地生产直接相关。
2017年5月12日,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正式发布《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能源合作愿景与行动》,此举对中国光伏企业而言又是一个利好消息。上述光伏企业负责人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愿景与行动》倡议各国政府打破地域壁垒、展开深入合作,积极推动能源资源贸易便利化,降低交易成本,形成开放、稳定的全球能源市场。同时,鼓励企业以多种方式深化能源投资合作。
多位光伏企业界人士表示,希望国家能有更多样、更具体的引导,帮助企业增加市场机会、减少投资风险。据专家预测,未来10年或有50%以上的光伏新增装机量产生于“一带一路”沿线,这将带来更多的市场机遇,同时加速中国光伏企业转型升级。(《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王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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