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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2020年推动5G规模化商用

来源:智能网
时间:2019-06-28 18: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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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2020年推动5G规模化商用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济南市促进5G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1年)》,2019年,推动5G规划布局和商用。编制5G通信基础设施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济南市促进5G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1年)》,2019年,推动5G规划布局和商用。编制5G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开展城市核心区、重要功能区、重要场所的5G商用,在智能网联汽车、工业互联网、智慧城市、超高清视频、智慧医疗、智慧旅游等典型场景推进开展5G试点应用。

2020年,推动5G规模化商用。实施5G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开展5G网络规模化商用部署,在民生服务、城市管理、产业发展等领域进一步丰富5G应用,培育一批5G创新发展新业态。

2021年,推动5G深度融合发展。初步打造成为基础设施完善、应用场景丰富、生态体系健全、万物互联的5G先锋城市。

附原文:

济南市促进5G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1年)

随着信息通信技术的演进及发展,第五代移动通信(以下简称5G)将成为我国实施制造强国、网络强国战略的重要基础设施,成为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适度超前部署5G网络,对于加快建设“大强美富通”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具有十分重要现实意义。为统筹推进我市5G网络建设,加快5G网络布局、示范应用和创新发展,率先打造5G先锋城市,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要求,坚持信息基础设施的战略性公共基础设施地位,合理统筹利用城市公共资源,以应用需求为导向,超前部署5G网络,全方位推进5G融合应用,加快5G产业升级,为加快建设数字之城、智造之城和智慧之城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超前布局。强化规划引领、基础支撑、政策扶持、统筹协调,率先布局5G网络,构建以电信运营企业为主、上下游产业链协作共赢的产业生态。

坚持需求导向。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典型场景示范应用为切入点,鼓励技术、产品、服务和商业模式创新,带动5G网络与行业应用协同发展。

坚持创新驱动。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大供给创新支持力度,积极构建产业创新生态链,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地位领先的技术、产品和标准。

坚持融合发展。推进5G网络技术与经济社会各行业领域的深度跨界融合,鼓励产业生态圈不同主体进行合作研发,推进融合发展示范应用,有力拓展产业发展空间。

(三)发展目标。以率先打造5G先锋城市为目标,以实施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5G融合应用、5G创新发展三大任务为抓手,加快推动5G创新发展,按照有序有效推进的原则,确定具体行动计划如下:

2019年,推动5G规划布局和商用。编制5G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开展城市核心区、重要功能区、重要场所的5G商用,在智能网联汽车、工业互联网、智慧城市、超高清视频、智慧医疗、智慧旅游等典型场景推进开展5G试点应用。

2020年,推动5G规模化商用。实施5G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开展5G网络规模化商用部署,在民生服务、城市管理、产业发展等领域进一步丰富5G应用,培育一批5G创新发展新业态。

2021年,推动5G深度融合发展。初步打造成为基础设施完善、应用场景丰富、生态体系健全、万物互联的5G先锋城市。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推进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

1.编制5G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统筹整合移动通信网络基站建设,重点满足5G基站建设需求,编制完成我市5G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加强规划衔接,将5G基站规划有关内容纳入区域控制性规划和重大项目建设规划。推进城市更新开发建设与通信基础设施配套相同步,并为通信基础设施预留建设空间和用电容量。工程建设和设计等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GB50846—2012)和山东省《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规范》(鲁建标字〔2016〕8号)等对通信基础设施预留需求的有关规定。(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区县政府(含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南部山区管委会、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管委会、莱芜高新区管委会,下同)、中国联通济南分公司、中国移动济南分公司、中国电信济南分公司、中国铁塔济南分公司)

2.统筹推进5G基站建设。认真落实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9部门《关于统筹共享社会挂高资源与通信铁塔资源促进我省移动通信建设的通知》(鲁经信信推〔2018〕23号)要求,推动各类公共资源开放共享,全面支持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推进路灯杆、监控杆、道路指示牌等社会挂高资源与通信铁塔建设统筹共享,加快推广“智慧杆”。统筹落实铁塔、机房等基站配套设施以及公共交通类、建筑楼宇类重点场所室内分布系统的建设需求,协调规范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各区县政府、中国联通济南分公司、中国移动济南分公司、中国电信济南分公司、中国铁塔济南分公司)

3.优化5G基站建设环境。针对5G网络设施的布局特点,组织推进具备条件的5G基站转供电改直供电。对符合条件的5G基站实施电力直接交易,进一步降低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单位用电成本。建立基站用电报装绿色通道,切实提高通信设施用电报装效率。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基站运行维护过程中违规收取进场费、协调费、分摊费等额外费用。加强5G通信基础设施保护,依法及时查处危害通信基础设施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有力保障网络安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国网济南供电公司)

(二)加快推广5G融合应用。

1.开展5G试点应用示范。积极发挥5G大带宽高速率、高可靠低时延、大规模连接等技术特性,坚持政府推动、典型引路、应用示范协同推进,以应用需求为导向,围绕5G赋能民生服务、5G赋能城市管理、5G赋能产业发展三大领域,重点在超高清视频、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能网联汽车、智慧社区、智慧政务、无人机、工业互联网、智慧物流、智慧旅游等有比较优势的十大场景率先开展5G试点示范应用,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模式,加快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5G应用场景试点推广计划详见附件)。(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2.加快5G应用示范推广。开展政府重大工程5G应用示范,在智慧泉城、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中国健康医疗大数据北方中心、地铁、机场、高铁等重大工程建设领域,发挥先行先试引领作用。注重政府采购政策的引领作用,重点支持5G创新应用,引领和推动垂直行业融合创新。每年征集一批对产业带动作用明显的5G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试点示范项目,给予一定奖励,并在政府及各部门(含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中优先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

(三)加快推进5G产业创新发展。

1.支持5G研发创新。支持运营商与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联合建立创新中心和实验室,鼓励联合协同创新。支持科研院所、企业在5G核心设备、芯片、器件、模组及终端等领域开展产品研发,培育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5G产品和解决方案,鼓励5G在工业、物流、教育、文化传媒、金融等领域开展跨界融合创新发展。(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

2.培育5G发展新业态。依托现有优势资源,加速培育和完善5G产业生态体系。组织新一代信息技术、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高端装备等龙头企业,以及园区、众创空间、孵化器、创新创业投资机构孵化和培育一批5G应用企业。建设5G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创新中心,组建5G产业联盟,共同构建协同创新发展的5G产业生态。(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加快5G人才队伍建设。将5G产业高端人才列入全市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目录,发挥高校、企业、科研机构协同作用,加快培育和引进一批领军人才及团队。(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推进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牵头成立促进5G创新发展工作专班,统筹推进5G网络部署和创新发展。各区县政府要建立完善相应组织领导机制,统筹推进本区域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应用场景打造和产业发展等工作。支持骨干企业、科研院所等联合组建5G产业联盟,在标准制定、技术攻关、产业推进等方面发挥协同作用。

(二)优化发展环境。鼓励市级有关政策向5G创新发展倾斜,加强协调服务和要素保障,全面支持5G基础网络建设、应用示范推广和关键技术创新。推动建设5G产业园区(基地)、技术创新中心及公共服务平台。依托行业协会、科研院校和骨干企业,建立5G发展研究智库,为推动5G创新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三)营造发展氛围。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充分利用网站、广播电视、报刊、微信等主流媒介,广泛宣传5G应用场景典型示范,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对5G发展的认知度。积极举办论坛、峰会、创新沙龙、路演活动等多类型、多层次、受众广的5G创新创业活动,有力营造推动5G创新发展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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