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电解铝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的通知大气网讯:环保网获悉,7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公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领导
大气网讯:环保网获悉,7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公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的通知》,内容如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的通知
国办发〔2018〕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推动完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调整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以下称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组织推进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统筹研究解决区域大气环境突出问题;研究确定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和重点任务,指导、督促、监督有关部门和地方落实,组织实施考评奖惩;组织制定有利于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的重大政策措施,研究审议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规划等文件;研究确定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相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污染天气联合应对工作;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长:韩正国务院副总理
副组长:李干杰生态环境部部长
陈吉宁北京市市长
张国清天津市市长
许勤河北省省长
成员:丁学东国务院副秘书长
张勇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辛国斌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
李伟公安部副部长
刘伟财政部副部长
赵英民生态环境部副部长
倪虹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
戴东昌交通运输部副部长
刘雅鸣气象局局长
努尔▪白克力能源局局长
贺天才山西省副省长
欧阳晓晖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
于国安山东省副省长
刘伟河南省副省长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生态环境部,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兼任,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司局级负责同志。
四、工作规则
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召集,也可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和地方人员参加。相关部门和省级政府每年向领导小组报告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国务院办公厅
2018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
湖北:关于部分重点城市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2018-07-07
-
浙江: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公示稿)2018-07-04
-
附项目 青海海东市2018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8-07-04
-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2018-07-04
-
山西忻州市大气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2018-07-03
-
山西运城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8-07-03
-
徐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2018-07-02
-
成都:关于征求《成都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意见的通知2018-07-02
-
全文|山西:《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18-07-01
-
山西吕梁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整改工作方案2018-07-01
-
山西:关于在全省范围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2018-06-28
-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划定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征求意见稿)发布2018-06-27
-
北京:《电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2018-06-25
-
山西临汾市大气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2018-06-25
-
山西批准发布《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18-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