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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全文|《乐山市生态修复和城市修补工作实施方案》(附重点项目)

来源: 网
时间:2018-06-04 16: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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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全文|《乐山市生态修复和城市修补工作实施方案》(附重点项目)环保网讯:环保网获悉,日前四川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乐山市生态修复和城市修补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环保网讯:环保网获悉,日前四川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乐山市生态修复和城市修补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确定,到2020年,“城市双修”工作初见成效,“城市病”有效缓解,城市生态环境有效修复,城市功能和景观风貌明显改善。

重点项目包括:乐山城市园林景观项目;乐山海绵城市建设工程;乐山市绿地系统规划;嘉州长卷文化休闲禅修康养、苏稽古镇文创运动休闲、五通桥区古镇旅游建设;凤洲岛湿地景观打造、三江水上旅游项目开发、峨眉河流域旅游综合开发、市中区土主镇田园小镇建设、沙湾区绿岛水城建设等。

《方案》明确,要加快推进老旧管网改造,逐步废除现有老旧排水沟渠。推进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新建和现有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水质全部达到国家一级A标准或符合再生利用要求。推进再生水深度处理利用项目建设和生活节水改造,推广使用新型节水器具。到2020年底前,所有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实现100%综合利用,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城镇生活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95%以上,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完善餐厨废弃物处置体系。加快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出台《乐山市主城区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加大管线入廊工作力度。继续深化“厕所革命”,完善和提升公厕管理水平。重点项目包括:中心城区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乐山市城市生活垃圾环保发电项目和中心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新建乐山市第四水厂备用水源工程,扩建乐山高新区和乐山市污水厂,新建中心城区青衣江水源取水口迁建工程(市第三水厂和观音桥取水迁建工程);中心城区停车场、公厕、农贸市场新(改)建工程。

具体内容如下:

乐山市生态修复和城市修补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促进市第七次党代会和市委七届四次全会城乡发展方略落地,加快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升城市治理能力。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规〔2017〕59号)和《四川省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将自贡等17个城市列为城市生态修复和城市修补试点城市的通知》(川城镇化办〔2018〕5号)有关要求,扎实有序推进我市生态修复、城市修补(以下简称“城市双修”)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的十九大“坚持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发展理念,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美丽中国”等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绿色打底、山河为骨、文化为魂”,坚持生态立市,将“城市双修”作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着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补足城市基础设施短板,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塑造区域特色风貌,提升城市综合治理能力,加快推动城市发展方式转变,努力把乐山打造成“四川旅游首选地、绿色转型示范市、山水园林宜居城、总部经济示范区”。

(二)基本原则。

——政府统筹,协同推进。将“城市双修”作为城市发展建设的重点任务,加强有关部门分工合作。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统筹谋划,精准发力,整合资源、资金和项目,发动各方力量共同推进。

——统筹规划,科学实施。尊重自然生态环境和城市发展规律,高标准、高起点、高水平规划设计,加强“城市双修”各项工作的协调衔接,对标工作任务,依据项目的轻重缓急综合考虑、分步实施,增强工作的系统性和整体性。

——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根据城市生态状况、发展阶段和经济条件差异,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近远结合,分类推进。

——生态优化,注重保护。牢固树立生态理念,坚持保护优先原则,明确城市生态空间布局,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加强历史文化遗产和自然资源的保护,以更新织补方式修复受损生态,加大治理违法违规建设力度,加快城市设施、空间环境、景观风貌等的修复与修补。

——以人为本,打造示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持续改善群众生活条件,重点开展问题集中、社会关注、生态敏感地区和地段的修补修复,努力创建有实效、有影响、可复制的示范项目,加强推广和带动效应。

——积极践行,创建标准。充分认识“城市双修”的复杂性和长期性,研究建立长效机制,坚定生态城市、人文城市建设理念,加强“城市双修”工作指导,将工作的系统性、“城市病”的治理成效、基础设施改善程度、社区功能提升完善、环境景观修复效果,以及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等作为评价“城市双修”成效的基本标准。

(三)工作范围。

乐山市“城市双修”试点工作范围,以乐山大佛—峨眉山世界文化自然“双遗产”、绿心公园、三江景观走廊、峨眉河休闲度假旅游带等山脉、水脉作为生态修复实施重点,以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可行性的中心城区(市中区、沙湾区、五通桥区、乐山高新区)作为城市修补实施重点。远期将在乐山市域全面开展系统性生态修复与城市修补工作。

(四)工作目标。

2018年,启动“城市双修”专项规划编制、项目库建设,开展“城市双修”重要区域、地段、街道的规划设计,实施一批“城市双修”项目。2020 年,“城市双修”工作初见成效,“城市病”有效缓解,城市生态环境有效修复,城市功能和景观风貌明显改善。2030 年,“城市双修”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城市双修”规划建设管理体系基本建立,“城市双修”的长效机制基本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规范化、精细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主要任务

(五)深入强化规划引领。

1.加快编制专项规划。

——深入开展城市生态环境和城市规划建设的调查评估,结合《乐山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实施评估报告》,查找、梳理城市生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历史文化保护以及城市风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生态修复与城市修补的重点,并与城市水系统、山地保护、综合交通、公共开放空间、绿地系统、海绵城市等专项规划相衔接,于2018年编制完成“城市双修”专项规划,确定开展“城市双修”的区域,明确自然生态优化、城市环境整治、历史文化保护、城市功能完善等方面的任务。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旅游体育委、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交委、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城管局,市中区、五通桥区、沙湾区人民政府,乐山高新区管委会、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峨眉山景区管委会、苏稽新区管委会(三个区政府和四个管委会下列工作均需参加,不再单列)

——组织开展“城市双修”重要区域的城市设计,延续城市文脉,突出山水园林城市特色,促进城市建筑、街道立面、天际线、色彩与环境更加协调。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旅游体育委、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交委、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城管局

(六)全面推进生态修复。

2.加强峨眉山—乐山大佛自然风貌保护。落实“依法治山”要求,全面开展“四乱”专项整治,实施破坏山体生态修复。加大峨眉山—乐山大佛景区管控力度,加快生态旅游建设,继续实施旅游道路“绿化、美化、亮化”及配套工程。

牵头单位:峨眉山景区管委会、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市旅游体育委、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

3.加强河道岸线修复。对中心城区范围河道岸线进行全面普查,科学规划河道岸线生态建设任务,完善河道生态补偿机制,提高河道区域的生态承载能力。实施“一湖五湿地”“三江六岸”和青衣江(乐山段)综合治理工程,提升和优化水环境资源。严格落实“河长制”,加大河道巡查、监控力度,开展沿河污染、沿线绿化、违法建设、环境秩序等专项整治,重点治理非法占用河域、非法养殖、非法采挖河砂、非法开发利用或破坏岸线资源,偷排、漏排、超排,非法占用林地、破坏森林资源,非法占用土地或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未取得合法手续建设,以及露天烧烤、随意倾倒垃圾和其他废弃物等问题,加强城市水系保护。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城管局

4.加强水生态修复。

——大力推动海绵城市建设,将中心城区范围内河流、水库、湿地、沟渠、绿地、森林等纳入一体设计,到 2020年海绵城市建设面积达到城市建成区面积的25%以上;到 2030年达到城市建成区面积的80%以上。推行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下的排水系统设施建设,恢复和构建水生态系统。引入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等技术,采取截污并网、雨污分流、湿地建设等措施,清除黑臭水体,增强水体自净能力。留足城市水生态空间,严格城市规划蓝线管理和水域岸线用途管制,明确河、库、渠和湿地等地表水体的管理保护范围和控制界限。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城管局

——加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力度,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从严核定水域纳污能力。加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做好保护区内水源涵养林工程建设和保护工作,保障水质安全。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务局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城管局

——全面落实湿地保护总体规划,加强湿地公园及湿地保护建设,到2020年湿地保护率达到70%以上,2030年达到80%以上。

牵头单位:市中区、五通桥区、沙湾区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

5.加强山体修复。对裸露山体、采石场进行普查,重建植被群落,恢复山体自然形态。开展废弃采石场生态恢复,重点做好交通干道和沿河可视范围内采石场恢复。加强山体区域违法建设清理整治,依法打击在生态敏感区域开山采石、破山修路等行为。在保障安全和生态功能基础上,探索山体公园等多种修复利用模式。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

6.持续开展绿化美化工作。依据乐山市路网、水网空间布局和自然山水形态,构建城乡统筹的绿化美化体系、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系统。形成以路网、水网、农田林网为绿化骨架的绿化绿网体系,以水源涵养林、破碎山体绿化、景区绿化和濒危古树名木保护等为重点的生态系统修复建设格局。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责任单位:市旅游体育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

——加快城市道路、高速公路、高铁线路、绕城公路、通景公路等“五路”两侧绿化,打造绿化示范路。加快公园和街旁绿地建设,实现市民出门“300米见绿,500米见园”,到2020年底,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9.0平方米。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旅游体育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交委、市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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