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电解铝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的
扬州市生态河湖行动计划(2018-2020年)
扬州市生态河湖行动计划(2018-2020年)环保网讯:环保网获悉,《扬州市生态河湖行动计划(2018-2020年)》于近日印发,目标为通过全面实施生态河湖行动,到2020年,基本
环保网讯:环保网获悉,《扬州市生态河湖行动计划(2018-2020年)》于近日印发,目标为通过全面实施生态河湖行动,到2020年,基本建成“互联互通、功能良好、水质达标、生态多样”的现代河湖水系,全市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明显提高。流域防洪达到50-100年一遇标准,区域治理达到20年一遇标准,城市防洪及排水基本达到国家标准,农村治涝达到10年一遇标准;全市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分别下降28%和23%,农田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3;重要河湖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7%,地表水省控以上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75%,基本消除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的水体,县级及以上城镇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主要河湖生态评价优良率达到70%。
全文如下:
扬州市生态河湖行动计划(2018-2020年)
为进一步贯彻《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河湖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苏政发〔2017〕130号)精神,落实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工作要求,以河长制实现河长治,推动全市河湖管理保护水平再上新台阶,现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方针,以全面推行河长制为契机,通过实施水安全保障、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文化建设、水工程管护、水制度创新等行动,全面落实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强富美高”新扬州提供有力支撑和基础保障。
(一)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正确处理河湖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关系,注重河湖生态修复与休养生息,维护良好生态,提升河湖功能,发挥综合效益。
——坚持河长主导。充分依托河长制组织体系,将生态河湖行动纳入河长工作重要内容,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分级责任,细化目标考核,引导全民参与,形成工作合力。
——坚持因河施策。针对不同流域、区域河湖特点,统筹城镇与乡村、陆域与水域,统筹干支流、上下游、左右岸,推进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
——坚持改革创新。完善河湖分级管理、管养分离、精准管理制度,创新流域综合管理、资源权属管理、投融资多元化机制,提升河湖管理保护水平。
(二)总体目标
通过全面实施生态河湖行动,到2020年,基本建成“互联互通、功能良好、水质达标、生态多样”的现代河湖水系,全市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明显提高。流域防洪达到50-100年一遇标准,区域治理达到20年一遇标准,城市防洪及排水基本达到国家标准,农村治涝达到10年一遇标准;全市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分别下降28%和23%,农田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3;重要河湖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7%,地表水省控以上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75%,基本消除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的水体,县级及以上城镇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主要河湖生态评价优良率达到70%。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水安全保障。基本建成标准较高、协调配套的防洪减灾工程体系,优化配置、高效利用的水资源保障体系,保障防洪与供水安全,维护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稳定。
1.完善防洪减灾工程体系。一是稳步推进流域治理。加快实施镇扬河段三期和长江干流扬州段崩岸治理工程,完成淮河入江水道整治扫尾工程,推进长江防洪能力提升堤防加固工程,巩固流域防洪能力。二是着力推进区域治理。里下河地区推进重点洼地治理及横泾河整治工程,通南地区推进红旗河和堰口河整治工程,仪邗地区推进槐泗河、乌塔沟、仪扬河、龙河等骨干河道整治,同时完成重点易涝区排涝能力建设,提升区域排涝能力。三是加强城市防洪工程建设。构建完善“外围防洪系统、河湖蓄泄系统、排水管渠系统、源头减排系统、超标应急系统”的城市防洪治涝工程体系,加快中心城区、重点城镇和产业园区的防洪排涝工程建设,推进城市内部河网治理,做好排水管网与排涝河道的衔接。(牵头单位: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等)
2.优化水资源调配工程体系。通过用水总量控制、现有供水工程挖潜及新增供水工程、水系连通等各类措施,优化水资源配置布局,提升全市水资源供给保证率。里下河地区结合江水东引和南水北调工程实施,提高北部地区的灌溉保证率;通南地区通过增加抽引动力,完善“西引东排”格局,满足干旱年型的用水需求。(牵头单位: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交通运输局等)
3.强化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一是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定期开展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深入实施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全面清理保护区内的违法违规设施和排污口,加强有毒有害物质管控;全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的比例维持100%。二是保障城镇供水安全,实施从水源水到龙头水全过程监管,构建“水源达标、应急备用、深度处理、预警检测”的城市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并加强考核,确保饮用水安全。三是提高农村居民饮水质量,推进城乡区域供水一体化,到2020年全市区域供水行政村覆盖率达到100%,区域供水区通达行政村的供水入户率达98%以上。(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卫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城控集团等)
(二)加强水资源保护。全面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强化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刚性约束,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4.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一是健全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建立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和年度用水控制指标相结合的制度,到2020年用水总量控制在40.8亿立方米以内。二是健全规划水资源论证制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应充分考虑当地水资源条件。三是严格取水许可管理和用水监督,实施取水总量和定额管理制度,强化取水许可审批管理,实施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制度。(牵头单位: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物价局等)
5.严格水功能区管控。一是全面强化水功能区管理,加快水功能区的核定与调整,健全水功能区动态监测和评价考核机制,完善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和纳污总量控制。二是全面实施限排总量控制,根据水功能区纳污总量提出分阶段入河湖污染物排放控制计划,形成以水功能区纳污能力为控制目标的倒逼机制,严格入河排污口审批,对纳污量已超过限排总量的水功能区不新增工业项目入河排污口。三是推进水功能区达标建设,2020年前完成重点河湖水功能区达标整治。四是依法依规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对不能达标排放的排污口进行治理与改造,不断提高排污企业污水预处理能力,确保将满足纳管标准的污水收集至城市污水管网,逐步封堵位于城市污水管网收集范围内的排污口。(牵头单位: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市城乡建设局、市农委等)
6.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一是做好国家级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和省级节水型社会示范区建设工作。到2020年,全市6个县(市、区)全部创成省级节水型社会示范区。二是推进节水型载体建设,强化高耗水工业节水减排技术改造,推广管道及喷滴灌等高效节水农业技术,鼓励用水大户按要求开展水平衡测试。开展省、市级节水型机关(单位)、学校、社区(小区)、企业和灌区等载体建设。三是开展合同节水管理试点和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推动企业、单位开展水效对标达标活动。四是抓好重点用水户用水审计工作。按照《企业用水审计技术通则》,进一步对全市重点监控用水单位组织开展用水审计工作。五是强化非常规水资源利用,推广中水回用和雨水利用。到2020年,全市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0.2万亩以上;市区(不含江都区)供水管网漏损率力争控制在10%以内;县级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5%以内;大力度、多渠道推广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力争尾水再生利用率达到20%。(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市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教育局、市农委等)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优化产业布局,调高调轻调优调强产业结构,大力开展工业、农业、生活、交通等各类污染源治理,从源头减少污染排放,降低入河湖污染负荷。
7.优化产业结构。一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结合我市产业发展实际和水资源承载能力和环境容量,严格执行禁止和限制发展的产业、产品目录,重点开展水泥、造纸、印染、铸造、电镀、铅蓄电池、炼钢、炼铁等重点行业污染专项整治。二是严格环境准入。分区域、分流域制定并实施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实行严格的等量或减量置换,提高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准入门槛。三是优化产业布局。严格落实《扬州市主体功能区实施规划》,结合“两减六治三提升”行动,加快城区污染企业搬迁改造。(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水利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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