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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福建民生基础设施补短板实施方案

来源: 网
时间:2018-05-17 06: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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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福建民生基础设施补短板实施方案环保网讯:日前,福建印发《2018年民生基础设施补短板实施方案》。2018年民生基础设施补短板实施方案为加快补齐我省民生基础设施短板,整治提

环保网讯:日前,福建印发《2018年民生基础设施补短板实施方案》。

2018年民生基础设施补短板实施方案

为加快补齐我省民生基础设施短板,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着力增强城乡综合承载能力,不断增进人民福祉,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根据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城乡民生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2018年,城乡民生基础设施建设9大工程全面有序推进,完成投资力争超过2400亿元;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完成投资200亿元。进一步改善我省城乡景观面貌。新增城市道路1200公里、绿道1000公里,新建、改建农村公路2885公里,新改扩建各类城乡地下管网4500公里,新增城乡公共停车泊位3万个,建成城市地下综合管廊30公里。继续实施新一轮“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全省整治1000个村庄(包括500个省级补助村、500个市县级补助村),树立美丽乡村示范村100个,改善提升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15个,推进农村危房改造,继续推进公路沿线整治绿化。大力推进“厕所革命”、生活垃圾分类、城乡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城市排水防涝、海绵城市建设及黑臭水体治理,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居民生活污水和垃圾基本实现收集处理,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二、城乡民生基础设施建设

(一)交通畅通工程

1.城市道路建设。优化城市路网结构和功能,完善城市各组团之间快速联系通道,强化主次干道、支路、街巷建设,打通“断头路”,加密建成区路网。全省力争新增城市道路1200公里,重点加快推进福州马尾大桥及南北接线、西岭互通铜盘路连接线,厦门第二西通道,漳州圆山大道,泉州城东至北峰快速通道,莆田市木兰大道一期,南平武夷新区道路,龙岩大道,宁德福宁北路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结合街区建设与修复,抓好既有城市道路改造提升,加大背街小巷拓宽改造力度和行人过街设施建设力度,打造慢行街区。整治一批拥堵路段和节点,拓宽、加密新老城区道路,建设一批道路配套设施,强化城市道路交通设计,改造城市人行道和自行车道,有效缓解城市核心区交通拥堵。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住建厅、公安厅

2.公共交通建设。加快推进福州、厦门地铁和泉州现代有轨电车建设。福州市重点推进地铁2号线、1号线二期和6号线工程续建,力争全线开工5号线和4号线。厦门市重点推进地铁2号线、3号线和4号线工程续建,力争全线开工6号线。泉州市重点推进有轨电车一期工程建设。南平市推进武夷新区旅游观光轨道交通一期工程续建。推进全省29个公交场站建设。加强公交专用道建设,逐步扩大公交专用道覆盖范围,交通流量大及单向3车道以上的城市道路应当合理设置公交专用道。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住建厅、交通运输厅、发改委、公安厅

3.公共停车设施建设。有序推进政府机关、学校、医院、公园、大型商场等利用符合条件的地下空间建设地下停车库,在居住区周边街巷合理设置临时停车泊位服务居民停车需求,按照标准设置并标明无障碍停车位。全省新增路外公共停车泊位3万个,新建公共领域(含城市公交、公路客运充电桩)充电桩3560个。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住建厅、公安厅、发改委

4.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建设。加快推进普通国省道断头路及未达二级标准路段的提级建设,建设改造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约1400公里。继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重点推进通乡(镇)三级公路、连接多个建制村的通村公路“单改双”建设,积极支持“交通+特色产业”的农村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建设,全省建设改造农村公路2885公里。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交通运输厅、公安厅

(二)水环境治理工程

1.城市污水治理。改建、扩建一批已满负荷的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一批城市新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加快推进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安全处理处置。福州、厦门、漳州、泉州、莆田、宁德、平潭等近岸海域汇水区域范围内54座市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尾水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推动负荷率低、进水浓度低、管网覆盖不到位的老城区管网扩面工作,全省新建改造城乡污水管网1000公里以上,包括城市市政及小区、乡镇、农村、工业区、开发区新建改造污水管网。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住建厅、环保厅

2.农村污水治理。按照“厂网并举、管网优先”的原则,加快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争建成100个以上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其主要配套管网;采用截污纳管集中处理、配建小型污水集中处理站、三格化粪池分散处理等方式继续推进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全省完成村庄污水治理50万户,实行整村推进。列入2018年美丽乡村建设的村庄、省政府重点扶持的15个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列入2018年中央财政支持范围的28个中国传统村落污水处理任务未完成的,列入2018年农村污水治理整村推进计划。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住建厅、环保厅、卫计委、文化厅

3.城区黑臭水体治理。福州、厦门城市建成区基本完善污水管网,达到长制久清;其他设区市城市建成区完成黑臭水体清淤疏浚、河道清障、沿河主要排污口截污、生态补水工程,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开展城区污染源、污水管网普查,全面收集污水,建立健全市政管网、小区管网清淤维护管理机制。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住建厅、水利厅、环保厅

(三)供水安全工程

1.水源地保护。各地要组织开展水源地保护区及周边汇水区域污染源全面摸底排查,“一源一策”制定整治方案或整改措施,建立整治台账。组织开展水源地周边环境风险全面评估,形成风险源名录,有针对性编制或者修订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确保水源地环境安全。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县级以上重要水源地,要组织编制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方案,对水源地水量、水质、监测监控、监督管理、年际变化等情况开展自评估,并加强水源地水质监测。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2018年底前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居民生活污水和垃圾基本实现收集处理。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环保厅、水利厅、住建厅、农业厅、海洋渔业厅

2.老旧水厂改造提升。加快推进27座老旧水厂工艺提升改造,新建水厂采用先进稳定、抗冲击负荷能力强的工艺。完善和优化混凝、沉淀、过滤、消毒等工艺,有条件的地区应使用膜处理、臭氧活性炭深度处理等技术,提高水厂抗冲击负荷能力和应对突发性水源污染能力,进一步提高供水水质,确保饮水安全。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住建厅、水利厅

3.供水管网改造。加强供水管网产销差率和管网漏损率控制。全省新建改造城乡供水管网1000公里,包括城市市政道路及小区、工业区、开发区、乡镇新建改造供水管道、一户一表改造的管道、市政供水管网改造的临时过渡管。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住建厅

4.农村饮用水安全。继续推进规模化水厂建设,通过管网延伸、水厂联网和提高标准等形式进行规范化改造,进一步提升工程建设标准,积极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工程运行管理,进一步提升农村饮水安全管护水平,完善消毒、净化等水处理设施,加强水质检测和监测,提高供水水质合格率。进一步提高农村集中供水率,解决饮水安全“易反复不稳定”人口33万人。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水利厅、住建厅

(四)防洪防涝工程

1.防洪设施建设。完善防洪排涝规划,加强与排水防涝标准衔接,加快“五江一溪”等主要支流防洪治理及重点中小河流治理,推进福州等市县建设一批高水高排等大型防洪工程,提升防洪安全保障能力。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水利厅、住建厅

2.防涝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城市易涝点隐患排查整治,加快内涝防治监控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加强应急抢险队伍建设和设施设备配置工作。全省新建改造城乡雨水管网(渠)1500公里以上,包括城市市政及小区、乡镇、农村、工业区、开发区的新建改造雨水管网(渠)、城市与乡村绿道配建的排水管沟(渠)。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住建厅、水利厅

3.海绵城市建设。厦门、福州完成国家海绵城市试点建设任务,各市、县积极开展海绵城市试点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住建厅、水利厅

(五)城乡洁净工程

1.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开工建设南平、闽侯、福安等3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和上杭二期、南靖二期生活垃圾填埋场。各设区市及平潭建成餐厨垃圾处理厂;厦门(寨后)、泉州(室仔前)、泉港、宁德(单石碑)、南平、平潭、闽清、松溪、武平、邵武、南靖、漳浦、永春等13个市、县完成渗滤液提标改造工作;石狮、晋江等2个市建成飞灰填埋场。推进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建设,鼓励企业针对建筑垃圾开展资源综合利用。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住建厅、环保厅、经信委

2.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完成剩余4219个行政村生活垃圾治理,所有行政村全部建立保洁常态化机制,实现全省行政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全覆盖。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干湿”分类,推动长泰、明溪国家示范县试点工作,加快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住建厅、环保厅、农业厅

3.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所有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办法或实施方案;厦门市城市建成区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福州、泉州、漳州、莆田、三明、龙岩等6个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的设区市至少选择1个区全区域全覆盖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推进垃圾收运处置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融合,建设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和中转站。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住建厅、发改委、环保厅、商务厅

4.城乡公厕建设。以补建、提档、升级为重点,新建一批、改建一批、提升一批城市公厕,安排新建改造700座城市公厕,新建改造400座乡镇公厕,1000座农村公厕。各地要按照到2020年前每个村庄有1~2座水冲式公厕的要求,确定2018—2020年分年度任务,加快推进农村公厕建设。列入2018年美丽乡村建设的村庄当年要完成新建改造1座农村公厕的任务。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住建厅、卫计委

5.建筑垃圾消纳和危险废物处理。以增强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为重点,进一步构建“种类齐全、能力相当、结构平衡”的危险废物处置体系。继续建设一批危险废物综合处置、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园区配套、飞灰填埋以及医疗废物处置或综合利用项目,重点推进福州、泉州、龙岩、宁德等地加强建设危险废物综合处置设施。推进福州、泉州建筑垃圾管理试点工作。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住建厅、环保厅

(六)管网建设工程

1.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完成厦门、平潭国家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建设。推动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新建道路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老城区结合地铁建设、河道治理、道路整治、旧城更新等,逐步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全省力争建成30公里。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住建厅

2.燃气管网建设。推动未实质开展管道燃气项目建设的8个县(市)全面启动项目建设,新建住宅区和高层建筑同步建设管道燃气设施,全省新建改造燃气管网1000公里以上。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住建厅

3.电网建设。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加大省级23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原中央苏区和革命老区农村电网建设力度,开展小城镇(中心村)及动力电不足贫困村电网供电设施改造升级,切实保障农业和民生用电,加强市区、县城、中心城镇和产业园区等电网建设,合理新增变电站布点,新建电网设施与周边环境相协调。推进福州、厦门核心区建设供电能力充足、网架结构坚强、设备标准配置的世界一流城市配电网。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电力公司、发改委、经信委

4.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城乡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投资力度。继续深入实施“数字福建?宽带工程”,加大既有小区光纤到户改造力度,全面提升城市光网覆盖水平;深入推进电信普遍服务试点,进一步提升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地区农村宽带接入能力和信息化应用水平。继续实施无线宽带接入网扩容工程,进一步提升4G网络覆盖的深度和广度,实现全省窄带物联网络全覆盖。2018年,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达到95%,移动宽带用户普及率达到93%。全省实现所有海岛行政村通高速宽带,实现城市家庭宽带接入能力100兆比特每秒以上,农村家庭50兆比特每秒以上灵活选择。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通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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