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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实录|江西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8月例行新闻发布会

来源:节能环保网
时间:2024-08-26 10: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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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26日关于全文实录|江西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8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的最新消息:8月23日上午,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4年8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处长邹寒山出席并介绍江西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成效,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副主任付忠诚、省

8月23日上午,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4年8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

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处长邹寒山出席并介绍江西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成效,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副主任付忠诚、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副处长朱向彬、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与规划院副院长黄一出席发布会并答记者问。省生态环境厅新闻发言人江剑平主持新闻发布会。

江剑平: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新闻发布会。

新污染物治理已成为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新战场。近年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2023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2024年全国两会的政协联组会上有关新污染物治理重要指示精神,以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为核心,以开展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筛查与评估为基础,以实施分类治理和全过程风险管控为抓手,不断强化新污染物治理能力建设,切实防范新污染物环境和健康风险,为“美丽江西”建设贡献生态力量。

今天,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到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处长邹寒山先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副主任付忠诚先生,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副处长朱向彬先生,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与规划院副院长黄一先生。请他们介绍我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并回答大家的提问。

下面我先通报2024年7月份我省空气、水环境质量状况。

一、空气环境质量状况

2024年7月,全省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为1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0.0%,11个设区城市中,南昌市同比持平,其余10个城市同比下降。全省优良天数比率为100%,同比上升0.3个百分点,11个设区城市中,九江市同比上升,其余10个城市同比持平。

11个设区市PM2.5月均浓度排名为:赣州市和鹰潭市并列第一,抚州市第三,南昌市、九江市、萍乡市、宜春市、吉安市和上饶市并列第四,景德镇市第十,新余市第十一。

全省111个县(市、区)和开发区PM2.5月均浓度均达到二级标准,排名前十(出现并列一并列入)的依次为余江区、兴国县、会昌县、遂川县、宜黄县、共青城市、寻乌县、武宁县、崇义县、于都县、进贤县、黎川县、全南县、南丰县和瑞金市;排名后十(出现并列一并列入)的依次为渝水区、昌江区、金溪县、信州区、莲花县、修水县、永修县、乐平市、青云谱区、东湖区、上饶经开区、青山湖区、奉新县、德安县、宜丰县、袁州区、浔阳区和弋阳县。

二、水环境质量状况

2024年7月,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监测断面(点位)水质优良(Ⅰ~Ⅲ类)比例为98.3%,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1.8个百分点。主要河流水质均为优。赣江流域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断面(点位)水质优良比例为96.3%,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9个百分点。鄱阳湖、新妙湖和洪门水库水质为良好。

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9.2%;“五河”和东江源头保护区出水断面水质功能区达标率为100%;入鄱阳湖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100%。

下面先请邹寒山处长就我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介绍。

邹寒山:新闻媒体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很高兴有机会和大家见面交流,感谢各新闻媒体长期以来对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的关注、重视和支持!也感谢各位记者朋友为江西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的大力宣传!

2022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对新污染物治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西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以采取“筛、评、控”和“禁、减、治”为工作总体思路,从打基础、建体系、防风险等方面做出具体安排。省委省政府印发的《美丽江西建设规划纲要(2022-2035)》《关于全面推进美丽江西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细化、明确了“十四五”以及后续我省新污染物调查、监测、风险评估等治理工作思路,将新污染物治理纳入美丽江西建设工作;今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新污染物协同治理和环境风险管控体系,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省领导也多次就新污染物治理作出批示,要求认真抓好落实。我厅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污染物治理工作要求,有序推进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优先评估化学物质加密监测、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筛查评估与管控、新污染物治理技术攻关、人才培养和创新平台建设等工作,逐步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有力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

一是高位推动,纳入考核。依托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建立了涵盖14个省直单位的新污染物治理跨部门协调机制,印发《〈江西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重点任务分工》,对重点任务以及主要落实措施进行了分解和明确。同时,我省将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纳入美丽江西建设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二是保障资金,提升能力。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西省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进一步强化新污染物治理装备保障,填补新污染物等监测空白,省财政克服困难,拨付3500余万元用于新污染物治理工作;优化实施赣鄱俊才支持计划-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项目,培育新污染物治理省级学术带头人;组建省级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库,持续建立健全部省联动的调查、评估、管控模式,为开展新污染物协同治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是强化联动,形成合力。我厅会同农业、市场等部门持续强化重点行业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管理,加强农药登记管理,严格农药生产许可审批。依法推进相关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改造工作;强化兽用抗菌药全链条监督管理,深入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以省土壤专委会名义印发《关于贯彻落实重点管控新污染物、优先控制化学品风险管控政策和措施的通知》,督促各相关部门、各地全面落实环境风险管控政策和措施。

下一步,我厅将持续推进新污染物治理行动,开展新污染物环境监管与治理试点,进一步强化新污染物治理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新污染物协同治理和环境风险管控体系,严密防范新污染物环境和健康风险。也希望广大媒体朋友进一步加大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提升公众对新污染物及相关管控政策的了解和关注。

谢谢大家!

江剑平:谢谢邹寒山处长的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提问请举手示意,并介绍所在新闻机构。谢谢!

答记者问

中国报道网:在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筛、评、控”体系建设方面,我省开展了哪些主要工作?

邹寒山:“筛、评、控”是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即:通过开展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和评估,精准筛评出需要重点管控的新污染物,科学制定并依法实施全过程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包括对生产使用的源头禁限、过程减排、末端治理。目前,我厅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制度。按照国家要求,我厅通过梳理十大重点行业、部省联动帮扶指导等方式,高质量完成了两轮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2024年省-市-县三级审核率均为100%,建立了“一企一档”数据库,掌握了全省1587家企业化学物质生产和使用情况。

二是积极推进新污染物风险评估。基于前期调查的基础数据,我厅制定了《第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加密监测工作方案。5月,完成了第一批次14种优先评估化学物质加密监测采样分析工作,正在评估1,2-二氯乙烷等物质不同排放场景下的环境暴露水平。

三是强化源头、过程和末端全过程管控。强化重点行业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在项目环评审批阶段对涉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建设项目严格把关;积极推进涉及新污染物的重点行业企业实施系统性清洁生产改造工作,提升精细化环境管理水平;将生产、加工使用重点管控新污染物企业纳入环境监管重点单位,督促企业落实《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要求,严格执行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

江西都市广播:我省在提升新污染物环境监测能力,健全监测体系方面主要开展了哪些工作?

付忠诚: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新污染物监测是新污染物环境和健康风险评估及管控的重要基础,只有准确掌握新污染物的种类、分布、浓度等信息,才能科学评估其环境和健康风险,从而制定出针对性的管控措施。近年来,我省积极推进新污染物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在新污染物监测方法、典型区域调查监测以及新污染物监测科研等方面进行探索。

一是加强能力建设,提升监测水平。按照省政府《江西省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等文件要求,加快补齐新污染物监测领域短板,加快打造数智化实验室,购置了一批高分辨质谱仪、三重四级杆质谱仪等精密仪器,补齐新污染物非靶向筛查等能力短板。预计到2025年底,我省将全面具备抗生素、全氟化合物、内分泌干扰物等新污染物检测能力。

二是强化基础研究,优化标准体系。新污染物的监测方法和标准体系是监测工作的基础。面对这一领域的空白,省监测中心会同国家级科研院所,地方高校等,推进新污染物的监测方法研究。发布了土壤中四环素的监测方法地方标准,验证了水和土壤中全氟化合物测定等方法,编制了水中十溴二苯醚等5项新污染物分析作业指导书,完成了五氯苯甲醚等类紫外吸收剂的分析方法研究,初步建立了新污染物监测标准体系。

三是开展试点监测,掌握污染底数。在南昌和九江开展新污染物监测试点,选择新污染物潜在环境排放大、赋存水平高、环境风险高的人口密集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及周边地区开展监测,现已完成试点监测第一期采样和检测工作。对上饶市、赣州市一些涉及全氟化合物、恩诺沙星、十溴二苯醚等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企业开展了采样检测分析。完成了南昌市、九江市和宜春市17个水源地点位水质全氟化合物的检测工作。

大江网:在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摸清化学物质底数方面,我省是如何组织开展的?

朱向彬: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是落实《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的基础工作,通过调查掌握全省高关注化学物质产业分布状况,为开展后续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评估、管控提供可靠的数据资料和依据。目前,全省纳入调查范围企业共1587家,涉及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等14大行业,涉及硫酸钠等基本环境信息调查化学物质1010种、甲醛等详细环境信息调查化学物质17种、诺氟沙星等重点管控信息调查化学物质15种。调查的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强化跨部门协调联动,确保调查对象全覆盖。我厅充分发挥新污染物跨部门议事协调机构作用,会同工信、市场监督、农业农村等部门,结合排污许可、环境统计等数据梳理调查企业清单,对部分企业开展多部门联合调查,确保调查对象全面覆盖,避免遗漏。

二是强化省市县三级队伍建设,大力提升审核水平。在国家对口帮扶单位-生态环境部南京所的指导下,我厅成立调查技术督导帮扶团队,制定审核工作指南和常见问题答疑,多频次开展现场培训和审核,努力提升审核水平。

三是实现三个“百分百”,保证统计数据质量。我厅通过邀请行业专家、集中审核、现场抽查等方式,指导企业建立了涵盖环评文件、化学物质危害特性分析报告、环境监测报告等资料的“一企一档”,规范填报调查数据。2024年省、市、县三级审核率均达100%,进一步确保了调查对象填报的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国际在线: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指出加大科技支撑力度,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江西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指出强化科技研究力度和成果转化。请问,当前我们省在新污染物科技支撑方面做了哪些具体工作?

黄一: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新污染物治理已成为我国现阶段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强有力的科技支撑是做好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的关键所在,我们从完善科研设施、引进专业高层次人才、申报科研项目等方面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今年1月,“环境污染防治江西省重点实验室”正式挂牌成立,固体废物与新污染物治理是省重点实验室的主要研究方向之一,今年将投入180余万元购买三重四级杆气质联用仪等新污染物研究设备,同步建设新污染物科研实验室。

二是环境污染防治江西省重点实验室2024年度开放基金项目申报指南中,我们设立了新污染物治理研究方向,以期和其他科研团队共同合作,推动新污染物治理科技研发。

三是“江西省典型新污染物时空分布特征、风险评估及防控技术研究项目”已列入了《江西省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将投入660余万元用于摸清我省典型新污染物底数,健全我省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筛、评、控”体系,筛选一批新污染物治理适用技术。

一点资讯:在履行斯德哥尔摩公约等履约工作方面,我省生态环境部门已经开展了哪些工作?

付忠诚: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斯德哥尔摩公约管控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是新污染物的重要构成部分。在生态环境部的部署和指导下,我省以有效防范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环境风险为核心,全面落实公约要求,逐步完善管理机制,全面落实履约工作。

一是组织开展公约管控物质统计调查。自2011年开始,每年都对公约管控物质的生产、使用情况开展调查统计。当前,该工作纳入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统计,通过前期排查、企业填报,生态环境部门审核加现场抽查的方式,进一步提升了调查数据质量,全面掌握省内履约企业情况,为履约工作夯实数据基础。

二是建立了多部门履约协调机制。2020年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等13部门联合印发了《江西省履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国家实施计划(增补版)>实施方案》,明确了各部门的履约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共同推进。如与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涉嫌违约的企业核查、摸排。与市场监管、药监等部门开展联合调查,依法严厉打击已淘汰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非法生产和加工使用。目前,我们正在编制《2024年增补版》实施方案,即将印发实施,进一步健全履约机制,防范违约风险。

三是积极争取履约项目支持。我省正在积极申报全球环境基金(GEF)“中国再生铝铅锌锂行业绿色生产与可持续发展项目”,通过建立有效的实施保障体系,通过履约能力的提升,提高我省环境质量和绿色发展水平。

江剑平:由于时间关系,答记者问到此结束。谢谢各位新闻发布人,谢谢各位记者朋友,欢迎大家继续关注江西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如果还有什么问题,可以会后再进行咨询、沟通或专访。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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