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电解铝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的
昆明市2023年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示
昆明市2023年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示2023年昆明市产生固体废物总量4837.34万吨,其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3331.88万吨,危险废物产生量为68.82万吨,生
2023年昆明市产生固体废物总量4837.34万吨,其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3331.88万吨,危险废物产生量为68.82万吨,生活垃圾产生量为346.66万吨,建筑垃圾产生量为957.7万吨,农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94.61万吨,城镇污水污泥产生量为37.67万吨。昆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详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一)产生、利用及处置情况
2023年,本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3331.88万吨,综合利用量为2506.89万吨(含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528.73万吨),综合利用率为64.94%,主要利用方式为资源化及生态修复利用;处置量为689.52万吨(含处置往年贮存量10.30万吨),处置率为20.63%,主要处置方式为封场填埋;累计贮存量为674.50万吨。
(二)行业产生情况
2023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排名前5的行业依次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非金属矿采选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分别占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的68.55%、10.06%、7.42%、4.95%、2.42%.
(三)主要产生种类
2023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排名前五的种类依次为磷石膏、尾矿、冶炼废渣、炉渣、其他废物,产生量分别占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总量的57.09%、14.14%、13.37%、4.67%、4.15%,详细情况见表1。
表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种类产生、利用及处置情况
(四)转移情况
2023年,本市转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入市0万吨,移出本市3.4563万吨。
二、危险废物
(一)产生、利用及处置情况
2023年,本市危险废物产生量68.82万吨,利用处置量为69.32万吨(含利用处置往年贮存量2.84万吨),利用处置率为96.73%,主要利用处置方式为焚烧、填埋;贮存量为2.45万吨。2023年,本市医疗废物产生量15598吨,处置量15598吨,无害化处置率为100%,主要的处置方式为焚烧。
(二)行业产生情况
2023年,本市危险废物产生量排名前五的行业依次为铅锌冶炼、磷肥制造、生物质能发电、无机盐制造、铜冶炼,分别占全市危险废物产生总量的28.96%、20.23%、15.66%、15.02%、8.25%。
(三)主要产生种类
2023年,危险废物产生量排名前五的种类依次为酸浸渣(321-004-48)、废化学试剂(261-057-34)、氟硅酸(261-057-34)、烟尘(321-014-48)和生活垃圾焚烧飞灰(772-002-18),产生量分别占全市危险废物产生总量的14.97%、12.77%、8.49%、7.5%、7.34%。
(四)危险废物转移情况
2023年,本市运行危险废物联单转移量11.4万吨。
(五)危险废物许可证颁发情况
2023年,本市共有66家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许可证持证单位,核准收集、利用、处置、贮存危险废物种类为HW31、HW48、HW08、HW34、HW49、HW23、HW01等,核准收集、利用、处置、贮存能力达到201.76万吨/年,实际收集、利用、处置、贮存危险废物种类为HW31、HW48、HW08、HW34、HW49、HW23、HW01,实际收集、利用、处置、贮存量为33.49万吨。2023年,共颁发危险废物许可证用于处置医疗废物1份,核准处置能力10950万吨/年,实际处置量15598万吨。
(六)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情况
2023年,本市实际自行利用处置危险废物34.37万吨,委外利用处置量危险废物34.93万吨。
(七)主要处置设施情况
2023年,本市共有1家单位从事危险废物处置活动,本市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为2.9万吨/年。
三、生活垃圾
(一)产生、利用及处理情况
2023年,昆明市清扫、收运生活垃圾约279.52万吨(日平均7658吨),焚烧处理约271.76万吨,卫生填埋约7.76万吨;焚烧占比约97%,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生活垃圾焚烧、填埋设施满足处理需求。
(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情况
本市共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10座,总处理能力约311.53万吨/年,其中焚烧处理能力占比约90.22%,填埋处理能力占比约9.78%。本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情况见表2。
表2 本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情况
(三)生活垃圾分类情况
2023年,本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2.5%,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9%。
本市厨余垃圾清运量为67.14万吨,无害化处理量为67.14万吨;其他垃圾清运量为279.52万吨,无害化处理量为279.52万吨。
四、建筑垃圾
(一)产生、利用及处理情况
2023年,本市建筑垃圾产生量约为957.7万吨,资源化利用量约为20万吨,主要处置方式为:工程渣土产生量为937.7万吨,主要是利用植被修复、废旧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安全隐患治理和工地回填等方式进行综合利用,拆除垃圾、装修垃圾和工程垃圾,主要是依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混凝土搅拌站、免烧砖厂、砂石料厂和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等方式进行资源化处置。
(二)主要处理设施情况
本市共有76家建筑垃圾处置设施,本市建筑垃圾处理能力为:工程渣土消纳处置场所67个,剩余消纳处置容量约为4100余万吨;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设施约有9家,年处置能力为138.54万吨/年。
五、农业固体废物
(一)农作物秸秆产生及利用情况
2023年,本市农作物秸秆产生量为93.32万吨,可收集量83.54万吨,利用量77.49万吨,利用率为92.76%。
(二)废弃农用薄膜回收利用情况
2023年,本市废弃农用薄膜回收量1.26万吨,回收率为87.6%,回收量1.44万吨,主要回收方式:主要依托于农膜回收企业、农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主体建设,实现农膜相对集中式回收。
(三)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利用情况
2023年,据农业部门统计预计产生农药包装废弃物326.65吨,回收处置275.12吨,回收处置率为84.22%,主要处置方式为协调处置,进入填埋场填埋或进入焚烧厂焚烧。
六、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
(一)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产生及处理情况
2023年,昆明市滇池流域内建成并运行的城镇污水处理厂28座,年污泥产生量为33.31万吨,处置量为33.26万吨,污泥无害化处置率97.69%。昆明市滇池流域外建成并运行的城镇污水处理厂11座,年污泥产生量为4.36万吨,处置率100%。
(二)污泥处理设施情况
2023年,本市共有18家单位开展污泥处置活动,本市污泥处置能力为144.44万吨/年,主要处置设施情况见表3。
表3 污泥处置设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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